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整体式压桩机。
背景技术:
建筑物建成之后,由于地基下沉等原因,时常有建筑物的室内地面沉陷的情况发生,而由于一般建筑物的室内层高受限,无法采用大型设备在室内成桩,同时,建筑物柱位间距较大,做小型锚杆静压桩无反力可借用,难以压桩,因此,建筑物的室内地面沉陷以后难以得到加固处理,危险性很高,而且时间长了,容易导致整栋楼将被迫停止使用,经济损失也很大。
中国专利CN200620097819.5公开了一种竖架顶压式压桩机,包括压桩机大梁、纵移行走船、横移行走船、垂直竖架、竖架变幅油缸、压桩油缸、压桩帽、吊装绞车、吊装钢丝绳、压桩升降绞车、桩机液压系统、桩机操作台。
中国专利CN200920195001.0公开了一种用于地基加固的压桩装置,由装载机、压桩机、动力站和联接器构成;压桩机、动力站安装在装载机上;压桩机包括固定横梁、两根导柱、压桩油缸、夹桩器和夹桩油缸;动力站包括箱体,设置在箱体中的油箱、电机和油泵;联接器的上端与压桩机的导柱固定连接、下端具有连接结构。
以上公开的压桩机结构复杂,安装不方便,效率低下,并且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现有技术中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安装方便、效率高的压桩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整体式压桩机,包括:上支架;底座;设于所述上支架及所述底座之间的支杆;可沿所述支杆上下移动的整体式夹头,该整体式夹头用于在操作中夹紧桩身,该整体式夹头包括:中空的夹头本体,该夹头本体为一整体结构,沿着该夹头本体内侧依次均匀设有若干腔室,所述腔室内的设有夹持组件;以及,设于所述上支架及所述整体式夹头之间的压桩油缸,用于在操作中将被夹紧的桩身压入地基中。
进一步,所述夹持组件包括:第一斜块及第二斜块;设于所述第二斜块一侧的卡爪;用于使第二斜块回位的回位弹簧;以及,夹桩油缸,用于推动所述第一斜块及第二斜块。
进一步,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爪内侧设有若干沟槽。
进一步,其特征在于,所述腔室数量为4个。
进一步,还包括连接块,该连接块上端与所述压桩油缸的末端连接,该连接块下端与所述整体式夹头连接。
进一步,所述支杆外套设直线轴承,该直线轴承上设有上限位板和下限位板,所述整体式夹头边缘部分固定设于所述上限位板和所述下限位板之间。
进一步,所述压桩油缸包括第一压桩油缸及第二压桩油缸,分别设于所述整体式夹头两侧。
进一步,所述支杆包括设于所述整体式夹头一侧的第一支杆及第二支杆,以及设于所述整体式夹头另一侧的第三支杆及第四支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结构简单、安装方便、效率高;
2、压桩的垂直度更好,提高压桩质量;
3、操作过程中不用频繁更换机器部件,安全性更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压桩机的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压桩机的整体式夹头的平面示意图;
图3是图2的A-A剖视图;
其中,1-上支架;2-底座;3-支杆;4-整体式夹头;41-腔室;42-第一斜块;43-第二斜块;44-卡爪;45-回位弹簧;46-夹桩油缸;5-压桩油缸;51-压桩油缸末端;6-直线轴承;7-上限位板;8-下限位板;9-连接块。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压桩机,包括:上支架1;底座2;设于上支架1及底座2之间的支杆3;可沿支杆3上下移动的整体式夹头4,该整体式夹头4用于在操作中夹紧桩身(图中未示出);以及设于上支架1及整体式夹头4之间的压桩油缸5,用于在操作中将被夹紧的桩身(图中未示出)压入地基中。
如图2所示,整体式夹头4,包括:中空的夹头本体,该夹头本体为一整体结构,沿着该夹头本体内侧依次均匀设有若干腔室41;以及设于腔室2内的夹持组件。
如图3所示,所述夹持组件包括:第一斜块42及第二斜块43;设于第二斜块43一侧的卡爪44;用于使第二斜块43回位的回位弹簧45;以及,夹桩油缸46,用于推动第一斜块42及第二斜块43。使用时,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整体式夹头安装于压桩机,通过夹桩油缸推动斜块,从而使卡爪卡住桩身。
优选地,如图2所示,腔室41数量为4个,其内部的夹持组件设置基本一致。
卡爪5为用于夹持方形桩身的方桩卡爪,也可以是用于夹持圆形桩身的圆桩卡爪。
优选地,卡爪5内侧设有若干沟槽。用于增加与桩身之间的摩擦力。
为实现整体式夹头4沿着支杆3上下移动,支杆3外套设直线轴承6,该直线轴承上设有上限位板7和下限位板8,整体式夹头4边缘部分固定设于上限位板7和下限位板8之间。
为安装压桩油缸5,连接块9上端与压桩油缸末端51连接,该连接块5下端与整体式夹头4连接。压桩油缸末端51与整体式夹头4表面接触。
为固定所述支杆3,底座2上设有设有安装孔,支杆3末端设于该安装孔中。
如图1所示,优选地,压桩油缸5包括第一压桩油缸及第二压桩油缸,分别设于整体式夹头4两侧。
优选地,支杆3包括设于整体式夹头4一侧的第一支杆及第二支杆,以及设于整体式夹头4另一侧的第三支杆及第四支杆。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许多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例,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新的技术方案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