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深基坑固定支撑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63943发布日期:2019-08-07 01:02阅读:196来源:国知局
一种深基坑固定支撑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深基坑固定支撑装置。



背景技术:

近年来,高层建筑的迅速兴起,促进了深基坑支护技术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用地的紧张促使建(筑物不断向地下空间扩展,加速了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导致城市基坑开挖规模朝向更大更深方向发展,近 20年是我国城市基坑工程发展最为迅猛的时期,针对城市地区用地紧张和地价昂贵的状况,设法提高土地的空间利用效益,向上伸展受到容积率的限制,因而加大对地下空间的利用则成为有效的选择,这对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与施工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CN207193986U中公开的一种基坑固定支撑装置,该基坑固定装置,设置了基坑支护板便于制造加工,安装与使用方便,改善传统的基坑支护系统在施工过程中支护牢固性差的问题,能够很好的与基坑土层的侧壁相结合,使土层不易松散,且使用卯榫结构连接,多个支护板形成的整体结构紧凑,并且设置了轨道,调整时方便快捷,然而深坑基对支护装置要求较高,支护板的承压较大,卯榫结构容易滑脱,造成安全隐患,且深基坑较潮湿,容易影响轨道的正常工作,因此需要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深基坑固定支撑装置,解决了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深基坑固定支撑装置,包括基坑侧壁,所述基坑侧壁一侧设置有固定框,固定框内活动连接有第一支护板,第一支护板远离基坑侧壁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插接钉,第一支护板的顶部开设有第一凹槽,第一支护板的底部开设有与第一凹槽相适配的卡头,第一凹槽远离插接钉的一侧设置有第一螺丝钉,卡头的内部开设有与第一螺丝钉相适应的第一螺纹孔,第一支护板的表面通过固定杆与第二支护板的表面固定连接,固定框的表面之间固定连接有固定板,固定板的内部设置有卡槽,所述卡槽的两端均开设有限位孔,固定板通过卡槽与支撑架活动连接。

可选的,所述第二支护板的一侧开设有第二凹槽,第二支护板远离第二凹槽的一侧开设有第三凹槽。

可选的,所述第二凹槽与固定框通过第三螺丝钉活动连接,第三凹槽与卡头通过第一螺丝钉活动连接。

可选的,所述固定框的四周开设有若干螺纹孔。

可选的,所述固定框的一侧设置有第一套筒,固定框远离第一套筒的一侧设置有第二套筒,固定框的顶部设置有与第一套筒相适配第三套筒,固定框的下方设置有与第二套筒相适配的第四套筒。

可选的,所述第一套筒的内部开设有第二螺纹孔,第二套筒的内部开设有第三螺纹孔,第三套筒的内部开设有第四螺纹孔,第四套筒的内部开设有第五螺纹孔。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深基坑固定支撑装置,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该深基坑固定支撑装置,通过设置固定框,在固定框内固定连接第一支护板,第一支护板第二支护板之间采用卡接,用第一螺丝钉活动连接,且第一支护板和第二支护板之间用固定杆固定连接,固定框之间通过套管之间卡接用螺丝固定,采用这种连接方式,通过板和固定框的配合,能够根据基坑的大小进行调节,有效的节省了成本,使用方便,不易松动,提高了安全性能,同时这种连接方式易于拆除,能够根据不同的施工场地进行调节,设计合理,实现了便捷的目的。

2、该深基坑固定支撑装置,通过设置第一支护板,第一支护板上固定连接插接钉,插接钉可以更方便打入基坑侧壁,起到固定的作用,同时第一支护板可以紧密贴合基坑侧壁,避免了雨水冲刷引起侧壁泥土松动造成安全事故,有效的保证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该深基坑固定支撑装置,通过设置固定板,有效的扩大了接触面积,支撑更加牢固,固定板内部设置有卡槽,卡槽内部设置限位孔,支撑架可以根据深基坑的大小通过限位孔进行调节,可以有效的减少占地面积,方便施工人员进行施工,设计更加人性化,稳定性更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侧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固定框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一支护板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卡槽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基坑侧壁、2-固定框、3-第一支护板、4-插接钉、5-固定板、 6-卡槽、7-限位孔、8-第一螺丝钉、9-第一螺纹孔、10-第一凹槽、11-第二凹槽、12-卡头、13-第二支护板、14-固定杆、15-支撑架、16-第三凹槽、17- 第二螺丝钉、18-第一套筒、1801-第二螺纹孔、19-第二套筒、1901第三螺纹孔、20-第三套筒、2001-第四螺纹孔、21-第四套筒、2101-第五螺纹孔、22- 支撑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请参阅图1至图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深基坑固定支撑装置,包括基坑侧壁1,基坑侧壁1一侧设置有固定框2,固定框2内活动连接有第一支护板3,第一支护板3远离基坑侧壁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插接钉4,通过插接钉4能够有效的把第一支护板3紧密的贴近基坑侧壁1减少了施工人员的劳动强度,第一支护板3的顶部开设有第一凹槽10,第一支护板3的底部开设有与第一凹槽10相适配的卡头12,第一凹槽10的一侧设置有第一螺丝钉8,卡头12的内部开设有与第一螺丝钉8相适应的第一螺纹孔9,第一支护板3的表面通过固定杆14与第二支护板13的表面固定连接,先用卡接再用螺丝固定能够保证结合紧密,卡接部位不松动,固定框2的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板5,固定板5的内部设置有卡槽7,固定板5通过卡槽7与支撑架15活动连接,第二支护板13的一侧开设有第二凹槽11,第二支护板13远离第二凹槽11的一侧开设有第三凹槽16,第二凹槽10与固定框2通过第三螺丝钉17活动连接,第三凹槽16与卡头12通过第一螺丝钉8活动连接,通过两端设置凹槽,能够保证卡接更紧密,支护板与框的连接更牢固,拆卸方便,固定框2的四周开设有若干螺纹孔,固定框之间通过螺丝固定连接,固定框2的一侧设置有第一套筒18,固定框2远离第一套筒18的一侧设置有第二套筒19,固定框2的顶部设置有与第一套筒18相适配第三套筒20,固定框2的下方设置有与第二套筒19相适配的第四套筒21,通过套筒之间的相互配合,保证固定框2之间的稳定性,采用螺丝固定,易于组装和与拆卸,设计更人性化,第一套筒18内部开设有第二螺纹孔1801,第二套筒19内部开设有第三螺纹孔1901,第三套筒20内部开设有第四螺纹孔2001,第四套筒 21内部开设有第五螺纹孔2101。

综上所述,该深基坑固定支撑装置,使用时,通过设置固定框2,在固定框2内固定连接第一支护板3,第一支护板3第二支护板13之间采用卡接,通过第一螺丝钉8固定连接,且第一支护板3和第二支护板13之间用固定杆 14固定连接,固定框2之间通过套管之间卡接用螺丝固定,采用这种连接方式,通过第一支护板3、第二支护板13和固定框2之间的配合,能够根据基坑的大小进行调节,有效的节省了成本,使用方便,不易松动,提高了安全性能,同时这种连接方式易于拆除,能够根据不同的施工场地进行调节,设计合理,实现了便捷的目的,通过设置第一支护板3,第一支护板3上固定连接插接钉4,插接钉4可以更方便打入基坑侧壁1,起到固定的作用,同时第一支护板3可以紧密贴合基坑侧壁1,避免了雨水冲刷引起侧壁泥土松动造成安全事故,有效的保证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通过设置固定板5,有效的扩大了接触面积,支撑更加牢固,固定板5的内部设置有卡槽7,卡槽7内部设置限位孔6,支撑架15可以根据深基坑的大小通过限位孔6进行调节,可以有效的减少占地面积,方便施工人员进行施工,设计更加人性化,稳定性更好。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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