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支撑结构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减小浅埋暗挖通道上部交通荷载的结构。
背景技术:
地铁隧道采用浅埋暗挖法施工相对于明挖法而言,具有拆迁成本低、交通影响小等优点,相对于盾构法施工,对地层有较强的适应性,适用于各种断面型式,具有造价低、投入小等优点。随着我国大规模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浅埋暗挖施工在城市地下工程施工中的地位将愈加重要,尤其是暗挖隧道穿越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技术,需控制好成洞隧道的稳定性指标和地表沉降量指标。在地铁浅埋暗挖工程的施工中,由于上部交通荷载的作用,对浅埋暗挖通道产生动力影响,可导致通道的下沉、坍塌等,对工程的安全存在隐患,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减小浅埋暗挖通道上部交通荷载的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减小浅埋暗挖通道上部交通荷载的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减小浅埋暗挖通道上部交通荷载的结构,包括两个相同的钢板,两个钢板相邻的一侧通过连接杆和螺栓连接,钢板的另一侧连接两个相互平行的固定杆,两个固定杆的表面连接有不少于三个的减速带,所述钢板的底部连接有不少于三个的弹簧减震杆,所述弹簧减震杆垂直于钢板的底面,且弹簧减震杆的底部连接有倾斜设置的推板,推板远离钢板的一侧表面等距设有长钉。
优选的,所述连接杆不少于两个且相互平行,且连接杆对应钢板的表面设有安装槽,所述连接杆设在安装槽中,并且连接杆通过螺栓与安装槽的底面连接,连接杆的上表面与钢板的表面平齐。
优选的,所述固定杆上设有卡槽,所述减速带底部的卡块与卡槽卡接。
优选的,所述弹簧减震杆包括杆套,所述杆套的一端闭合且另一端开口,所述杆套的开口端贯穿设有活动杆,杆套的内部设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一端与杆套的闭合端连接,且弹簧的另一端与活动杆连接,所述活动杆远离杆套的一端设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与推板焊接。
优选的,所述活动杆设在杆套内部的一端侧面设有两个对称的滑块,所述杆套的内壁设有两个对称的滑槽,所述滑块与滑槽活动卡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减小上部交通荷载对浅埋暗挖通道的结构,通过减速带可以降低车速,并且在钢板的底部设有弹簧减震杆可以减轻振动程度,推板和长钉的设置可以改变荷载的方向,可以有效降低交通荷载对通道的动力影响,进而减小通道施工中的变形,避免通道的坍塌,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弹簧减震杆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钢板、2安装槽、3连接杆、4螺栓、5弹簧减震杆、51杆套、52弹簧、53滑块、54滑槽、55活动杆、56连接块、6推板、7长钉、8固定杆、9减速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减小浅埋暗挖通道上部交通荷载的结构,包括两个相同的钢板1,两个钢板1相邻的一侧通过连接杆3和螺栓4连接,连接杆3不少于两个且相互平行,可以增加牢固称帝,并且通过连接杆3的连接便于搬运和安装,方便使用,且连接杆3对应钢板1的表面设有安装槽2,连接杆3设在安装槽2中,并且连接杆3通过螺栓4与安装槽2的底面连接,连接杆3的上表面与钢板1的表面平齐,保证整个结构上表面的平齐,钢板1的另一侧连接两个相互平行的固定杆8,两个固定杆8的表面连接有不少于三个的减速带9,通过减速带9可以降低车速,固定杆8上设有卡槽,减速带9底部的卡块与卡槽卡接,便于拆卸安装,钢板1的底部连接有不少于三个的弹簧减震杆5,弹簧减震杆5垂直于钢板1的底面,且弹簧减震杆5的底部连接有倾斜设置的推板6,推板6远离钢板1的一侧表面等距设有长钉7,推板6和长钉7的设置可以改变荷载的方向,弹簧减震杆5包括杆套51,杆套51的一端闭合且另一端开口,杆套51的开口端贯穿设有活动杆55,杆套51的内部设有弹簧52,弹簧52可以减轻振动,弹簧52的一端与杆套51的闭合端连接,且弹簧52的另一端与活动杆55连接,活动杆55远离杆套51的一端设有连接块56,连接块56与推板6焊接,连接牢固,可以保证推板6使用保持一定的倾斜角度,活动杆55设在杆套51内部的一端侧面设有两个对称的滑块53,杆套51的内壁设有两个对称的滑槽54,滑块53与滑槽54活动卡接,可以保证弹簧减震杆5的稳定性,该减小上部交通荷载对浅埋暗挖通道的结构,并且在钢板1的底部设有弹簧减震杆5可以减轻振动程度,可以有效降低交通荷载对通道的动力影响,进而减小通道施工中的变形,避免通道的坍塌,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