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隔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5892阅读:32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一种道路设施,具体涉及一种建道路隔栅结构。



背景技术:

在人们及车辆行走的道路上,一些人流和车辆来回穿插,造成交通堵塞及不安全的情况,这就需要一种道路隔栅结构,防止车辆越线行驶,保护人们的安全,现有的一些道路隔栅结构一般不够醒目,移动不方便,一旦到了夜晚车辆行驶到道路活隔栅结构附件才能够发现,容易酿成交通事故,且现有的道路隔栅结构不具有净化环境的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克服上述现有道路隔栅结构的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移动方便且醒目的道路隔栅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道路隔栅结构,包括底座、左支撑杆和右支撑杆,所述底座上设有两面皆可显示的显示屏,在道路上起到提示作用,尤其是夜间行驶时,可使驾驶员在行驶的时候起到提示的作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了事故的发生,所述左支撑杆上设有蓄电池和电路控制装置,所述左支撑杆和右支撑杆的顶端设有顶板,所述顶板上设有太阳能板,太阳能板吸收太阳光,将其转化为电能存储在蓄电池内部,为显示屏提供电源,所述底座内部设有空气净化装置能够除去道路上空气中的粉尘,确保道路的卫生,保证人们出行的健康,所述空气净化装置包括净化筒、进风孔、滤网、抽风机、排污槽及排污池。

所述顶板的下表面设有警灯,对驾驶员起到警示的作用。

所述底座的底部设有滚轮,所述滚轮上设有制动装置,移动方便,当该结构移动到合适的位置后,制动装置将其固定。

所述左支撑杆和右支撑杆上分别设有固定连接装置,可将多个该结构连接固定在一起使用。

所述太阳能板通过电路控制装置与蓄电池连接,且所述蓄电池上设有充电插座,当天气不好时,太阳能板不能吸收太阳能并将其转化为电能,则通过充电插座为所述蓄电池充电,所述警灯和显示屏均与蓄电池电连接。

所述净化筒设置在底座内部,所述净化筒的一端与抽风机连接,另一端与进风孔连接,所述滤网设置在净化筒内部,所述的净化筒的下端设置有排污槽,排污槽与排污池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置合理,便于移动,制作成本体,空气净化装置能够除去道路上空气中的粉尘,确保道路的卫生,保证人们出行的健康,显示屏及警灯的设置,能起到提示的作用,减少事故的发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底座1,左支撑杆2,蓄电池3,电路控制装置4,顶板5,太阳能电板6,警灯7,显示屏8,右支撑杆9,固定连接装置10,进风孔11,排污池12,净化筒13,滤网14,排污槽15,抽风机16,滚轮17。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道路隔栅结构,包括底座1、左支撑杆2和右支撑杆9,所述底座1的底部设有滚轮17,所述滚轮17上设有制动装置,移动方便,当该结构移动到合适的位置后,制动装置将其固定,所述底座1上设有两面皆可显示的显示8屏,在道路上起到提示作用,尤其是夜间行驶时,可使驾驶员在行驶的时候起到提示的作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了事故的发生,所述左支撑杆2和右支撑杆9上分别设有固定连接装置10,可将多个该结构连接固定在一起使用,所述左支撑杆2上设有蓄电池3和电路控制装置4,所述左支撑杆2和右支撑杆9的顶端设有顶板5,所述顶板5的下表面设有警灯7,对驾驶员起到警示的作用,所述顶板5上设有太阳能板6,太阳能板6吸收太阳光,将其转化为电能存储在蓄电池3内,为显示屏8提供电源,所述太阳能板6通过电路控制装置4与蓄电池3连接,且所述蓄电池3上设有充电插座,当天气不好时,太阳能板6不能吸收太阳能并将其转化为电能,则通过充电插座为所述蓄电池3充电,所述警灯7和显示屏8均与蓄电池3电连接,所述底座1内部设有空气净化装置,能够除去道路上空气中的粉尘,确保道路的卫生,保证人们出行的健康,所述空气净化装置包括净化筒13、进风孔11、滤网14、抽风机16、排污槽15及排污池12,所述净化筒13设置在底座1内部,所述净化筒13的一端与抽风机16连接,另一端与进风孔11连接,所述滤网14设置在净化筒13内部,所述的净化筒13的下端设置有排污槽15,排污槽15与排污池12连接,空气通过抽风机16进入净化筒13,通过多个滤网14将空气中的颗粒悬浮物进行逐级过滤,颗粒物进入排污槽15,然后流入排污池12,同时,通过抽风机16将空气排出,从而达到周围空气进行净化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置合理,便于移动,制作成本体,空气净化装置能够除去道路上空气中的粉尘,保证人们出行的健康,显示屏及警灯的设置,能起到提示的作用,减少事故的发生。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进行限制,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该理解,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未改变其性能或用途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进行的任何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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