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音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0730阅读:848来源:国知局
吸音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环保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降低噪音污染的吸音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噪声污染也日益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心健康及生活品质,如何控制噪声污染已成为现代社会发展中亟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为了降低噪音影响,通常会在噪声源外围设立吸音装置以消除噪音。

现有的吸音装置通常是在吸音板外围浇铸混泥土外框,从而将吸音板固定,然而,这种方式固定较为繁杂,不宜组装与拆卸,一旦吸音板破损,整个吸音装置就需要更换,不利于节约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组装与拆卸的吸音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吸音装置,包括一外框及一吸音结构,所述外框设有一收容部并包括两侧边,所述两侧边位于所述收容部的相对两端,每一所述侧边包括一卡扣面,所述吸音结构收容于所述收容部并与所述两卡扣面卡扣。

优选的,所述吸音结构为一吸音板,所述吸音板的相对两端分别设有一安装面,所述安装面与所述卡扣面配合以防止所述吸音板脱离所述收容部。

优选的,所述安装面为一斜面。

优选的,所述安装面为一台阶面。

优选的,所述吸音结构包括一挡板,所述挡板的相对两端分别设有一安装面,所述安装面与所述卡扣面配合以防止所述挡板脱离所述收容部。

优选的,所述吸音结构还包括一吸音板,所述吸音板收容于所述收容部并位于所述挡板与所述外框之间。

优选的,所述挡板设有若干声学口,所述若干声学口贯穿所述挡板。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吸音装置的吸音结构能够吸收噪音,并且吸音结构直接与外框卡扣固定,便于制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中的吸音装置的立体分解图。

图2为图1所示吸音装置的剖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中的吸音装置的剖面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中的吸音装置的剖面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中的吸音装置的剖面示意图。

图中:10、外框;12、底部;14、侧边;140、卡扣面;16、收容部;20、吸音结构;22、挡板;220a、220b、安装面;222、声学口;24、吸音板。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与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中的吸音装置100,所述吸音装置包括一外框10及一吸音结构20。

所述外框10为沙子与水泥组成的混泥土,其为长方体型,当然,所述外框10也可以为其他形状,如正方体等。所述外框10包括一底部12及两从所述底部12延伸而出的侧边14。所述底部12及所述两侧边14围成一收容部16。所述侧边14包括一卡扣面140。所述卡扣面140为斜面。

所述吸音结构20由吸音材料制成,为一吸音板。所述吸音结构20包括两安装面220a,每一所述安装面220a为一斜面。

组装所述吸音装置100时,所述吸音结构20插入所述外框10中,所述两安装面220a与所述卡扣面140卡扣以防止所述吸音结构20脱离所述外框10的收容部16。

请继续参阅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二施例中的吸音装置100,所述吸音装置包括一外框10及一吸音结构20。所述外框10卡扣面140为阶梯形。所述吸音结构20由吸音材料制成,为一吸音板。所述吸音结构20为一长方体。

请继续参阅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二施例中的吸音装置100,所述吸音装置包括一外框10及一吸音结构20。所述外框10卡扣面140为阶梯形。所述吸音结构20由吸音材料制成,为一吸音板。所述吸音结构20的安装面220a为阶梯形。

请继续参阅图5,为本实用新型第二施例中的吸音装置100,所述吸音装置包括一外框10及一吸音结构20。所述外框10包括一底部12及两从所述底部12延伸而出的侧边14。所述底部12及所述两侧边14围成一收容部16。所述侧边14包括一卡扣面140。所述卡扣面140为斜面。

所述吸音结构20包括一挡板22及一吸音板24。所述挡板22两端设有两安装面220b。每一所述安装面220b为一斜面。所述挡板22设有若干声学口222。每一所述声学口222贯穿所述挡板22。所述声学口222为圆形孔,也可以为其他形状,如截面为倒梯形的长槽状、截面为弧面的球状等。所述挡板22为沙子与水泥组成的混泥土。

组装所述吸音装置100时,所述挡板22插入所述外框10中,所述两安装面220b与所述卡扣面140卡扣以防止所述挡板22脱离所述外框10的收容部16。所述吸音板24收容于所述收容部16并夹持于所述外框10与所述挡板22之间。声音从所述挡板22的声学口222传递至所述吸音板24,以消除噪音。

所述吸音装置100的吸音结构20能够吸收噪音,并且所述吸音结构20直接与所述外框10卡扣固定,便于制造。

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根据以上描述的技术方案以及构思,做出其它各种相应的改变以及形变,而所有的这些改变以及形变都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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