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警示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37606阅读:338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警示伞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警示伞,属于交通安全警示用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汽车在道路上行驶,难免会发生故障造成停车或者意外停车,这时,驾驶员就必须在汽车的后方能保持安全距离处放置警示标志,以防止后来的车辆发生追尾事故,但是,有的汽车驾驶员外出时一般不会随车携带一套交通警示标志,因此,将印有交通警示标志的晴雨伞用作警示伞,就会有利于需要使用晴雨伞的人随时携带了。

目前,现有的警示伞结构设计不够合理化,外形普通,功能比较单一,一般只能在白天使用,在夜间没有路灯的情况下使用时,无法看清警示伞上的安全警示标志,且防风性能差,放置在汽车后时容易被风刮走,无法起到固定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新型警示伞。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新型警示伞,它包含伸缩式伞杆、伞架固定座、伞架、伞面、第一锁扣、第二锁扣、第一固定带、第三锁扣、第一吸盘、第二固定带、第四锁扣、第二吸盘、手柄、第三固定带、第三吸盘、注意危险标志反光警示条、八角反光条,伸缩式伞杆的顶端设置有伞架固定座,伞架固定座上连接有数个伞架,伞架上覆盖有伞面,伞面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锁扣和第二锁扣,第一固定带的一端设置有与第一锁扣相扣接的第三锁扣,第一固定带的另一端设置有第一吸盘,第二固定带的一端设置有与第二锁扣相扣接的第四锁扣,第二固定带的另一端设置有第二吸盘,伸缩式伞杆的下端设置有手柄,手柄上设置有第三固定带,第三固定带上设置有第三吸盘,伞面的顶面上设置有数条注意危险标志反光警示条,伞面的边上设置有八角反光条。

作为优选,所述的注意危险标志反光警示条和八角反光条均采用反光面料制作而成。

作为优选,所述的第一吸盘、第二吸盘和第三吸盘可以根据使用者的需求进行拆卸。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它结构设计合理,外形美观,造型新颖独特,使用简单方便,功能多样化,可以当作雨伞、太阳伞使用,方便人们进行折叠,携带方便,通过在伞面上设置反光面料制成的反光警示条,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都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通过增加吸盘装置,可以起到防风的效果,满足了不同人群的使用需求。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伞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伞面内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第一固定带的结构示意图。

1-伸缩式伞杆;2-伞架固定座;3-伞架;4-伞面;5-第一锁扣;6-第二锁扣;7-第一固定带;8-第三锁扣;9-第一吸盘;10-第二固定带;11-第四锁扣;12-第二吸盘;13-手柄;14-第三固定带;15-第三吸盘;16-注意危险标志反光警示条;17-八角反光条。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4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伸缩式伞杆1、伞架固定座2、伞架3、伞面4、第一锁扣5、第二锁扣6、第一固定带7、第三锁扣8、第一吸盘9、第二固定带10、第四锁扣11、第二吸盘12、手柄13、第三固定带14、第三吸盘15、注意危险标志反光警示条16、八角反光条17,伸缩式伞杆1的顶端设置有伞架固定座2,伞架固定座2上连接有数个伞架3,伞架3上覆盖有伞面4,伞面4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锁扣5和第二锁扣6,第一固定带7的一端设置有与第一锁扣5相扣接的第三锁扣8,第一固定带7的另一端设置有第一吸盘9,第二固定带10的一端设置有与第二锁扣6相扣接的第四锁扣11,第二固定带10的另一端设置有第二吸盘12,伸缩式伞杆1的下端设置有手柄13,手柄13上设置有第三固定带14,第三固定带14上设置有第三吸盘15,伞面4的顶面上设置有数条注意危险标志反光警示条16,伞面4的边上设置有八角反光条17。

其中,所述的注意危险标志反光警示条16和八角反光条17均采用反光面料制作而成;所述的第一吸盘9、第二吸盘12和第三吸盘15可以根据使用者的需求进行拆卸。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使用原理:车子出现故障的时候,使用者只需要打开后背箱取出雨伞,将第一吸盘9、第二吸盘12和第三吸盘15吸在车子上,雨伞可以起到固定的作用,不易掉落,特别是有风有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自己的车型放置,例如面包车可以吸在车子顶部,小轿车可以吸在后背箱顶部。

本具体实施方式结构设计合理,外形美观,造型新颖独特,使用简单方便,功能多样化,可以当作雨伞、太阳伞使用,方便人们进行折叠,携带方便,通过在伞面上设置反光面料制成的反光警示条,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都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通过增加吸盘装置,可以起到防风的效果,满足了不同人群的使用需求。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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