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道路施工防护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夜间道路施工安全警示装置。
背景技术:
在道路的施工建设过程中,常常采用路锥作为交通安全警示装置。路锥又称路障,用于放置在道路中间、危险地区和道路施工地段等,设在需要临时分隔车流,引导交通,指引车辆绕过危险路段,保护施工现场设施和人员等场所周围或其它适当地点。路锥通常贴高反光材料,起到提醒道路行驶者提高警惕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目前广泛使用的路锥一般只采用贴反光材料这一种方式提高其使用安全性,在白天视线较好的情况下,这种警示装置尚能满足需求,但遇到夜间道路施工时,光线太暗,其示警效果太差,不能有效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夜间道路施工安全警示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夜间道路施工安全警示装置,包括底座、立柱和示警装置,所述立柱为空心的圆锥台结构,所述立柱底部的外周侧向外延伸有凸缘,所述凸缘的表面开设有多组贯穿其本体的安装孔,所述底座的上表面设有圆形凹槽,所述凸缘内接于圆形凹槽,所述立柱通过螺钉固定安装在底座的圆形凹槽内,所述示警装置固定安装在立柱的上表面。
优选的,所述示警装置包括警示灯、透光护罩和蓄电池,所述立柱的上表面设有用于安装警示灯的灯座,所述警示灯固定安装在灯座内,所述透光护罩固定安装在立柱的上表面且位于灯座的圆周外侧,所述透光护罩的上端固定安装有顶盖。
优选的,所述蓄电池固定安装在圆形凹槽内,所述警示灯通过导线与蓄电池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外侧壁上设有用于蓄电池充电的蓄电池充电口和用于控制警示灯工作的控制开关。
优选的,所述立柱的外表面粘帖有反光条。
优选的,所述顶盖的上表面固定安装有提手。
优选的,所述凸缘与圆形凹槽的连接处设有密封胶条。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夜间道路施工安全警示装置,除具备普通路锥功能之外,额外增加了带有警示灯的示警装置,提高了该新型的夜间辨识度,使该装置能够从多角度对机动车驾驶员起到警示作用,从而提高了夜间道路施工的安全性,且该实用新型自带电源系统,无需外部供电,结构简单,易操作使用,携带方便,值得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立柱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底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101圆形凹槽、2立柱、201凸缘、202安装孔、3示警装置、31警示灯、32透光护罩、33蓄电池、34灯座、35顶盖、4蓄电池充电口、5控制开关、6反光条、7提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夜间道路施工安全警示装置,包括底座1、立柱2和示警装置3,所述立柱2为空心的圆锥台结构,所述立柱2底部的外周侧向外延伸有凸缘201,立柱2和凸缘201为一体结构,所述凸缘201的表面开设有多组贯穿其本体的安装孔202,所述底座1的上表面设有圆形凹槽101,所述凸缘201内接于圆形凹槽101,所述立柱2通过螺钉固定安装在底座1的圆形凹槽101内,所述示警装置3固定安装在立柱2的上表面。
具体的,所述示警装置3包括警示灯31、透光护罩32和蓄电池33,所述立柱2的上表面设有用于安装警示灯31的灯座34,所述警示灯31固定安装在灯座34内,所述透光护罩32固定安装在立柱2的上表面且位于灯座34的圆周外侧,所述透光护罩32的上端固定安装有顶盖35,透光护罩32可采用亚克力材料制作,在保护警示灯31的同时,不影响透光性。
具体的,所述蓄电池33固定安装在圆形凹槽101内,所述警示灯31通过导线与蓄电池33电性连接,蓄电池33用于警示灯31提供用电电源,同时将蓄电池33固定安装在圆形凹槽101内,起到保护作用。
具体的,所述底座1的外侧壁上设有用于蓄电池33充电的蓄电池充电口4和用于控制警示灯31工作的控制开关5,通过控制开关5控制警示灯31工作,使用方便。
具体的,所述立柱2的外表面粘帖有反光条6,进一步提高警示效果。
具体的,所述顶盖35的上表面固定安装有提手7,方便使用和携带。
具体的,所述凸缘201与圆形凹槽101的连接处设有密封胶条,提高密封性。
具体的,该夜间道路施工安全警示装置,除具备普通路锥功能之外,额外增加了带有警示灯31的示警装置3,有效提高了该新型的夜间辨识度,使得该装置能够从多角度对机动车驾驶员起到警示作用,从而提高了夜间道路施工的安全性,且该实用新型自带电源系统,无需外部供电,结构简单,易操作使用,携带方便,值得推广。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