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阻车锥以及阻车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07076阅读:590来源:国知局
一种阻车锥以及阻车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防设施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阻车锥以及阻车系统。



背景技术:

常见的阻车器或者稳车器,包括防撞石墩、电动升降柱、升降路障机、交通拒马、破胎器等,是针对我国城市人员密集场所车辆冲撞、限制车辆通行或公路收费站过往车辆闯岗逃逸现象而研制开发的产品。

这种产品一般具有阻止通行或扎胎减速等功能,是控制车辆减速,预防车辆野蛮闯岗、闯卡,保证密集人群和执勤人员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必不可少的专用设施。

阻车器的结构形式很多,一般包括有横跨路面式,除了这种横跨路面式的结构以外还有柱体形状的阻车器,柱体形状阻车锥中有全自动液压升降阻车锥、半自动升降阻车锥、手动升降阻车器等,柱体形状阻车锥相对而言更灵活些。

但是,现有的阻车器普遍都具有较复杂的结构、或较大的重量、或阻车效果差、或需要提前布置到位,一般仅使用在一些特定场所,使用范围受到很大限制。而在实际的情况中,车辆冲撞的情况是复杂多变的,尤其是在一些不特定场所发生车辆冲撞人群时,不适合相关工作人员根据突发情况而灵活使用阻车器,以随时应对现场具体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阻车锥以及阻车系统,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阻车器并不方便相关工作人员根据突发情况随时灵活使用,以应对现场的具体情况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阻车锥,包括第一柱体、第二柱体、第三柱体和第四柱体;

所述第一柱体、所述第二柱体、所述第三柱体和所述第四柱体的一端相互连接,所述第一柱体、所述第二柱体、所述第三柱体和所述第四柱体的另一端悬空;

其中,所述第一柱体、所述第二柱体、所述第三柱体以及所述第四柱体之间的夹角均为109°28′,并通过所述第一柱体、所述第二柱体、所述第三柱体以及所述第四柱体形成为正四面体结构。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述阻车锥还包括有防护帽;

所述防护帽设置在所述第一柱体、所述第二柱体、所述第三柱体或\和所述第四柱体的悬空的一端。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述防护帽的材质包括塑料和橡胶。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柱体、所述第二柱体、所述第三柱体以及所述第四柱体的直径在30mm至50mm之间。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柱体、所述第二柱体、所述第三柱体以及所述第四柱体的长度在200mm至500mm之间。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柱体、所述第二柱体、所述第三柱体以及所述第四柱体的材质包括钢、塑料以及橡胶。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柱体、所述第二柱体、所述第三柱体或\和所述第四柱体的外壁上设置有警示标记。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柱体、所述第二柱体、所述第三柱体或\和所述第四柱体的外壁上设置有警示标记包括:

第一柱体、所述第二柱体、所述第三柱体或\和所述第四柱体的外壁上缠绕有反光膜。

进一步的,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柱体、所述第二柱体、所述第三柱体或\和所述第四柱体的外壁上设置有警示标记包括:

第一柱体、所述第二柱体、所述第三柱体或\和所述第四柱体的外壁上涂覆有反光漆。

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阻车系统,包括所述阻车锥。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当车辆撞击该阻车锥的时候,会首先推动阻车锥的朝向上方的柱体倾斜,而支撑在地面的其他三个柱体,会随着朝向上方的柱体的倾斜而联动发生翻转,并同时通过与车辆接触的柱体将车辆整体抬起来,使车辆的主动轮离地,从而减小动力,或者上挑柱体破坏车辆电路、水路、动力装置使车辆丧失动力,这样就可以快速降低车速直至将车辆阻停。而如果车辆继续前进,由于这种阻车锥的特殊排布结构,任意的三根柱体落地后都会形成最初的支撑效果,即其中一根柱体朝上上方,其他三根柱体支撑在地面,继续的对车辆形成降速阻停作用。

上述所述的这种由所述第一柱体、所述第二柱体、所述第三柱体和所述第四柱体形成的特殊排布结构的阻车锥,可以对车辆形成反复的阻止效果,可任意在地面上翻转而形成稳定的支撑和阻挡效果,每一个支撑状态都会对车辆形成相同的稳定的阻挡效果,这就对车辆的阻力保持了一致,尤其是数个阻车锥同时使用,阻挡效果极佳。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阻车锥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阻车锥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二;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阻车锥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三;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阻车锥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四;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阻车锥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五。

标记:1-第一柱体;2-第二柱体;3-第三柱体;4-第四柱体;5-防护帽;6-警示标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阻车锥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阻车锥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二。

首先,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阻车锥,包括第一柱体1、第二柱体2、第三柱体3和第四柱体4;

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的一端相互连接,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的另一端悬空;

其中,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以及所述第四柱体4之间的夹角均为109°28′,并通过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以及所述第四柱体4形成为正四面体结构。

在具体的实施例中,上述技术方案所提供的阻车锥是由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四根主体所组成的,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的一端相互连接固定,同时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的另一端呈悬空状态,使阻车锥通过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这四根柱体形成一个整体的支撑体,在使用的时候,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中的任意三根柱体支撑在地面,同时另外一根柱体朝向上方。

重要的是,在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形成阻车锥的时候,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四根柱体之间的夹角是相同的,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中的任意两根柱体之间的夹角都为109°28′,这种排列方式就类似于甲烷分子中碳原子和氢原子形成的排列,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的连接的一端形成的点就相当于甲烷分子中的碳原子,而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的悬空的一端就相当于甲烷分子中的四个氢原子,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形成的这种结构正好相当于将一个完整的球体进行平均的分割的排列形式。

其中,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之间的连接方式优选采用焊接的方式进行连接,这种连接方式稳固可靠,能够承受住车辆的撞击。

但是,本申请仅仅提供了有限的实施例,除了通过焊接连接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的方式,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连接,所以,任何基于本申请技术方案,在未经过创造性劳动获得的新的技术方案,均包含在本申请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通过上述所述的以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形成的这种结构的阻车锥,由于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四根柱体为相同的柱体,即长度和直径都相同,并且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之间的相对角度也相同,即角度为109°28′。

具体的,这种角度可以类比甲烷的计算方式来设计,例如,将甲烷放在一个立方体中,边长设为1,甲烷四个氢交替占据立方体的4个顶点,碳原子在体心,C-H键长(体对角线一半)为3^0.5/2,两个氢原子距离(面对角线)为2^0.5。

根据余弦定理,键角为3/4+3/4-2*3/4cosα=2

cosα=-1/3 α=109.47°=109°28'

可以如图1中所示为例,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当车辆撞击该阻车锥的时候,会首先使阻车锥的朝向上方的柱体,即所述第一柱体1被撞击呈倾斜状态,而支撑在地面的其他三个柱体,即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会随着所述第一柱体1的倾斜而发生联动并上翘,并同时通过与车辆的接触将车辆整体抬起来,使车辆的主动轮离地,所以这样就可以成功的将车辆降速阻停。而如果车辆继续前进,由于这种阻车锥的特殊排布结构,任意的三根柱体落地后都会形成最初的支撑效果,即其中一根柱体朝向上方,其他三根柱体支撑在地面,继续的对车辆形成降速阻停作用。

上述所述的这种由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和所述第四柱体4形成的特殊排布结构的阻车锥,可以对车辆形成反复的阻止效果,可任意在地面上翻转而形成稳定的支撑和阻挡效果,每一个支撑状态都会对车辆形成相同的稳定的阻挡效果,这就对车辆的阻力保持了一致,阻挡效果极佳。

基于上述所述的阻车锥的特殊结构和特殊效果,所以在反恐以及社会安全的方面能够起到重要的角色。能够协助警察处置和预防车辆冲撞类暴力恐怖犯罪,做好维护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具有实质性的安防意义。

不仅如此,其在普通的社会安全中也能够扮演重要的角色,协助维护商场、学校、金融网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秩序,能够切实有效的对车辆进行强制降速。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阻车锥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三。

如图3所示,进一步的,所述阻车锥还包括有防护帽5;

所述防护帽5设置在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或\和所述第四柱体4的悬空的一端。

由于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或\和所述第四柱体4一般是采用金属制成的,所以如果与车辆发生剧烈的碰撞会容易发生火花,可能造成刺破油路、油箱等而造成起火危险。而设置了防护帽5以后,通过对防护帽5的材质进行特殊的设置,就可以防止车辆撞击阻车锥产生火花,进而避免了起火的发生。

其中,所述防护帽5的材质包括塑料和橡胶,由于这些材料能够很好的对车辆的冲撞进行缓冲,所以,能够切实有效的防止车辆起火的危险。但是,本申请仅仅提供了有限的实施例,在其他的实施例中,防护帽5的材质还可以采用其他不易起火的材质。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以及所述第四柱体4的直径在30mm至50mm之间。

其中,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以及所述第四柱体4的长度在200mm至500mm之间。

上述设计的这种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以及所述第四柱体4的长度是根据现有车辆类型进行设计的,可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对尺寸进行调整,其中,可以使阻车锥的高度适配的设计为待阻车车辆的底盘高度,这种高度的设计能够很好的对车辆的强制降速起到效果,当车辆撞击到朝向上方的柱体后,其他柱体会跟随发生联动并上翘,进一步的对车辆进行降速阻停。

具体的,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以及所述第四柱体4的长度可优选设置为220mm、260mm以及400mm等,锥体整体高度为300mm、360mm、600mm,但是并不限于上述具体数值。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以及所述第四柱体4的材质包括钢、塑料以及橡胶。在实际的制造中,可根据适用的不同领域而选择合适的材质进行制造。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阻车锥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四;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阻车锥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五。

如图4和图5所示,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或\和所述第四柱体4的外壁上设置有警示标记6。

通过设置了警示标记6,就可以使车辆对阻车锥进行注意,以另司机紧急刹车。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或\和所述第四柱体4的外壁上设置有警示标记6包括:

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或\和所述第四柱体4的外壁上缠绕有反光膜。

在一个实施例中,反光膜可以采用黄色的,也可以采用其他颜色,通过反光的作用,就可以在夜晚提醒车辆注意阻车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或\和所述第四柱体4的外壁上设置有警示标记6包括:

第一柱体1、所述第二柱体2、所述第三柱体3或\和所述第四柱体4的外壁上涂覆有反光漆。

在一个实施例中,反光漆可以采用黄色的,也可以采用其他颜色,通过反光的作用,就可以在夜晚提醒车辆注意阻车锥。

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阻车系统,包括所述阻车锥。

由于所述阻车锥的具体结构、功能原理以及技术效果已经在前文详细叙述,在此便不再赘述。

所以,任何有关于所述阻车锥的技术内容,也均参考前文的记载即可。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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