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高铁模板工装,特别涉及一种高铁无砟轨道铝合金底座侧模。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铁路运速的不断提升,高速铁路已经成为各国铁路发展的趋势,为了适应高速铁路的高平稳性和高舒适性,现有的高速铁路开始普遍采用无砟轨道,无砟轨道施工技术因其稳定性高、刚度均匀性好、结构耐久性强等优势被广泛采用。
而高铁底座模板设计,要求具有表面光滑、拼接方便、承载力大,在施工中要求方便、通用,因此施工过程采用积木式拼装结构,拆装倒运方便;不同套模部件可互换,整体可调。因此,目前现有技术中底座侧模材料主要为钢质材料。
铝合金具有重量轻、耐腐蚀、外观平整度好、容易制造复杂曲面,承载力大等优点,受到世界各国轨道交通业的重视,我国的轨道交通、高铁正面临飞速发展,为了降低能耗,减小运行阻力,增加载重量,高铁车身外壳也逐渐开始使用铝合金材料。然而在无砟轨道底座模板上面,目前未有使用铝合金材料的报道。与钢结构模板相比,铝合金模板具有轻量化、节能降耗、更加环保、周转效率高、周转次数多等优点,并具有优良的耐火性和耐腐蚀性。因此,提供一种取代钢模板的铝合金模板,可以解决目前无砟轨道底座施工中模板周转慢、使用次数少、易变形、容易生锈、人力资源浪费大等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高铁无砟轨道铝合金底座侧模,实现轻量化、节能降耗、环保,且同时解决传统无砟轨道底座施工效率低,施工出来的混凝土外观质量不够好、表面不光滑、不易脱模等技术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高铁无砟轨道铝合金底座侧模,包括:底座面板、上、下框板,底座面板中部设有加强筋,组合成槽形,整体通过铝型材挤压设备一体成形;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下框板对称设置,所述上框板外侧设置凹口,下框板外侧设置凸口,凹凸口设置便于多个底座侧模间凹凸口配合连接;所述底座侧模材料为铝合金。
优选地:所述上、下框板端部设加强凸台A。
优选地:所述加强筋端部设置加强凸台B。
优选地:所述加强筋数量为两个以上,且平行设置。
优选地:所述侧模整体长度:3710-5670mm,高度:100-500mm,所述底座面板厚度为3-6mm,上、下框板宽度为60-80mm,框板厚度5-8mm。
优选地:所述铝合金Rp0.2大于240MPa;抗拉强度大于260 MPa。Rp0.2即非比例(或均匀)延伸率为0.2%时的延伸强度大于240MPa。
所述铝合金牌号6061,合金状态:T6。所述6061铝合金的主要合金元素是镁与硅,并形成Mg2Si相。若含有一定量的锰与铬,可以中和铁的坏作用;有时还添加少量的铜或锌,以提高合金的强度,而又不使其抗蚀性有明显降低;导电材料中还有少量的铜,以抵销钛及铁对导电性的不良影响;锆或钛能细化晶粒与控制再结晶组织;为了改善可切削性能,可加入铅与铋。在Mg2Si固溶于铝中,使合金有人工时效硬化功能。6061铝合金中的主要合金元素为镁与硅,具有中等强度、良好的抗腐蚀性、可焊接性,氧化效果较好。所述T6由固溶热处理后进行人工时效的状态,由固溶热处理后,不再进行冷加工(可进行矫直、矫平,但不影响力学性能极限)的产品。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具有以下优点:
1,重量轻,节能降耗,环保;承载力大,铝合金模板每平方可承载30KN;
2,在强度刚性满足安全要求的同时,施工轻便,易周转,支模快,安全系数高,施工效率会大大的提高;
3,耐腐蚀性强,抗弯强度强,不生锈,使用寿命长;
4,平整度高,浇注出来的混凝土底座表面更加美观平整,可达到饰面或清水混凝土的效果;
5,回收价值高,铝合金建筑模板残值高,均摊成本优势明显;
6,随着铝合金焊接技术的不断进步,应用在高铁线路建设中所需要的异形件更易生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高铁无砟轨道铝合金底座侧模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面板;2上框板;3下框板;4加强筋;5凹口;6凸口;7凸台A;8凸台B。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对整个实施方案进行一个描述:
实施例1: 一种高铁无砟轨道铝合金底座侧模,包括:底座面板1、上框板2、下框板3,底座面板中部设有加强筋4,组合成槽形,整体通过铝型材挤压设备一体成形;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框板2、下框板3对称设置,所述上框板2外侧设置凹口4,下框板3外侧设置凸口5,凹凸口设置便于多个底座侧模间凹凸口配合连接;所述底座侧模材料为铝合金。所述上、下框板端部设加强凸台A7;所述加强筋端部设置加强凸台B 8。所述加强筋4数量为两个,且平行于上下框板设置。
实施例2: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所述侧模整体长度为5670mm,侧模高度为250mm,所述底座面板厚度为4mm,上、下框板宽度为60mm,框板厚度6mm。
实施例3: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所述铝合金Rp0.2为250MPa;抗拉强度大于280 MPa。所述铝合金牌号6061,合金状态:T6。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