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钉枪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80647阅读:450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钉枪支架。



背景技术:

现有的钉枪支架,一般用于装备一把钉枪,工作效率较低。有些钉枪支架则用于装备多把钉枪,然而多把钉枪的打钉方向相互平行,对木板的打钉位置也不同。当木板需要在同一位置打入多颗钉以对其更为牢固的固定时,其工作效率也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钉枪支架,打钉效率较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钉枪支架,包括基座、设于所述基座下方的用于装入钉枪的安装座、沿其长度延伸方向贯穿所述基座和所述安装座的连接柱,所述安装座包括相互连接且间隙分布的上表面和下表面,所述上表面和所述下表面均被所述连接柱穿过,所述下表面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面、被所述连接柱穿过的第二面、第三面,所述第一面下方装设有第一钉枪,所述第三面下方装设有第二钉枪,所述第一钉枪的枪口与所述第二钉枪的枪口相互靠近的分布。

优选地,所述第一钉枪的打钉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面,所述第二钉枪的打钉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三面,所述第一面绕所述第二面沿远离所述上表面的方向转过角度α,所述第三面绕所述第二面沿远离所述上表面的方向转过角度β,其中,5°≤α+β≤30°。

更优选地,α=β。

优选地,所述钉枪支架还包括设于所述基座和所述上表面之间的弹性件。

更优选地,所述弹性件为弹簧,所述弹簧套设于所述连接柱上。

优选地,所述钉枪支架还包括支撑在所述上表面和所述第二面之间的支撑件。

更优选地,所述支撑件为支撑管,所述支撑管套设于所述连接柱上。

优选地,所述第一面上设有用于被所述第一钉枪穿过的第一通孔,所述第三面上设有用于被所述第二钉枪穿过的第二通孔。

优选地,所述钉枪支架还包括设于所述基座上方的固定套设在所述连接柱上的第一固定件、设于所述第二面下方的固定套设在所述连接柱上的第二固定件。

优选地,所述连接柱有两条,两条所述连接柱的排列方向垂直于两把所述钉枪的排列方向。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本发明一种钉枪支架,通过设置两把钉枪之间的角度,使其能对木板的同一位置进行打钉,提高了钉枪的打钉效率;通过设置弹性件,对钉枪打钉时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提高了其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发明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基座;2、连接柱;3、上表面;4、下表面;41、第一面;42、第二面;43、第三面;5、第一钉枪;6、第二钉枪;7、弹性件;8、支撑件;9、第一通孔;10、第二通孔;11、第一固定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阐述。

参见图1所示,上述一种钉枪支架,包括基座1、设于基座1下方的用于装入钉枪的安装座、沿其长度延伸方向贯穿并连接基座1和安装座的连接柱2。基座1可以放入驱动装置中,例如机械手等,通过驱动装置驱动整个钉枪支架活动。

安装座包括相互连接且间隙分布的上表面3和下表面4,上表面3和下表面4均被连接柱2穿过,上表面3远离连接柱2方向的两条边和下表面4远离连接柱2方向的两条边对应连接。

下表面4包括第一面41、与第一面41连接且被连接柱2穿过的第二面42、与第二面42连接的第三面43。第一面41下方装设有第一钉枪5,第三面43下方装设有第二钉枪6,第一钉枪5的枪口与第二钉枪6的枪口相互靠近的分布。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钉枪5的打钉方向垂直于第一面41,第二钉枪6的打钉方向垂直于第三面43,第一面41绕其与第二面42的交界线沿远离上表面3的方向转过角度α,第三面43绕其与第二面42的交界线沿远离上表面3的方向转过角度β,其中α=β=10°。通过这个设置,两把钉枪的打钉方向形成20°角,两把钉枪能对木板的同一位置进行打钉,提高了钉枪的打钉效率。第二面42、上表面3和基座1所在的面相互平行。

钉枪支架还包括设于基座1和上表面3之间的弹性件7,该弹性件7为弹簧,该弹簧套设于连接柱2上,该弹簧处于压缩状态。通过这个设置,对钉枪打钉时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提高了其使用寿命。

钉枪支架还包括支撑在上表面3和第二面42之间的支撑件8,该支撑件8为支撑管,该支撑管套设于连接柱2上。用于支撑住安装座的上表面3和下表面4。

为了节省空间,第一面41上设有用于被第一钉枪5的尾部穿过的第一通孔9,第三面43上设有用于被第二钉枪6的尾部穿过的第二通孔10。第一钉枪5和第二钉枪6分别通过设于第一面41和第二面42下方的固定件安装在第一面41和第二面42上。

钉枪支架还包括设于基座1上方的固定套设在连接柱2上的第一固定件11、设于第二面42下方的固定套设在连接柱2上的第二固定件。通过设置第一固定件11和第二固定件,将基座1和安装座安装在连接柱2上。

在本实施例中,该连接柱2有两条,两条连接柱2的排列方向垂直于两把钉枪的排列方向。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发明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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