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静音锁舌总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8959阅读:723来源:国知局
一种静音锁舌总成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门锁,尤其涉及一种静音门锁的锁舌总成。



背景技术:

双舌门锁,其主要包括锁体和扣盒,锁体内设有传动机构以及可作轴向伸缩运动的上锁舌和下锁舌,扣盒开设有与上锁舌和下锁舌相配合的上锁舌槽和下锁舌槽,传动机构驱使上锁舌和下锁舌进行伸缩运动,该传动机构包括上锁舌驱动件、下锁舌驱动件、转动轴以及驱使转动轴转动的门把,上锁舌驱动件和下锁舌驱动件均套设在转动轴上,转动轴可转动设置壳体内,并且转动轴设置在上锁舌和下锁舌之间,转动门把带动转动轴上的上锁舌驱动件顺时针旋转时,控制上锁舌缩进壳体内,转动门把带动转动轴下锁舌驱动件逆时针旋转,控制下锁舌伸出壳体外。

但是上述结构的门锁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上锁舌一般为斜舌,斜舌在门处于打开状态时一般外露于锁体,锁体内设置有上锁舌驱动件,能够使斜舌在受到向锁体内侧的驱动后,能够自动弹出,而方舌在一般状态下则收于锁体内,门关上后,斜舌置于对应的凹槽内,通过转动钥匙驱动下锁舌驱动件使其落入对应的凹槽内,这样的结构小孩子会经常碰到斜舌部分,或者挂到衣服,影响门锁的寿命;而且,这种结构的门锁,开关门的时候,由于斜舌的斜面与扣盒硬配合,斜舌收到锁体内后,又回弹至扣盒的凹槽内,在斜舌运动的过程中噪音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静音锁舌总成,其结构简单,在锁体处于非锁定状态下,锁舌置于壳体内,锁舌在缩进及伸出的过程中,具有较小的噪音。

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静音锁舌总成,包括有壳体、锁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锁舌表面上设置弹性缓冲层,还包括当锁舌缩进于壳体内时吸附于壳体两侧壁的磁铁,磁铁设置于锁舌内,锁舌后端还设置有连杆,壳体上设置有当锁舌收于壳体内时对连杆的尾部进行缓冲的缓冲部。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的壳体上固定设置有供连杆穿过的支撑导向块,连杆上位于支撑导向块的后段固定设置有当锁舌伸出壳体时进行弹性缓冲的硅胶垫。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的锁舌上与壳体对应的前后两侧面上设置有导向面。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的弹性缓冲层为贴于锁舌前端及两侧壁上的塑料弹性件。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的连杆上还设置有导向片,壳体上设置有与导向片对应的导向槽用于限定锁舌的行程。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开门时,连杆驱动锁舌使其收入至壳体内,在收入到行程末端后,磁铁能够吸附于壳体的两端,实现锁舌的行程上的固定,在锁舌向其行程末端运动的过程中,连杆的末端会抵于缓冲部,避免锁舌在收入壳体内与其他部件产生碰撞,产生噪音;在关门时,锁舌从壳体内伸出,最终完全落入于扣盒的凹槽内,对应的弹性缓冲层抵于凹槽内,避免锁舌直接对凹槽进行碰撞,同时硅胶垫能够抵于支撑导向块,起到缓冲的作用,能够避免产生噪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施例中静音锁舌总成安装于锁体上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施例中静音锁舌总成沿着连杆轴向上剖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含义如下:11-壳体;11a-导向槽;12-缓冲部;13-支撑导向块;2-连杆;21-导向片;22-硅胶垫;3-锁舌;31-弹性缓冲层;32-磁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至图2所示,一种静音锁舌3总成,包括有壳体11、锁舌3,锁舌3表面上设置弹性缓冲层31,还包括当锁舌3缩进于壳体11内时吸附于壳体11两侧壁的磁铁32,磁铁32设置于锁舌3内,锁舌3后端还设置有连杆2,壳体11上设置有当锁舌3收于壳体11内时对连杆2的尾部进行缓冲的缓冲部12,壳体11上固定设置有供连杆2穿过的支撑导向块13,连杆2上位于支撑导向块13的后段固定设置有当锁舌3伸出壳体11时进行弹性缓冲的硅胶垫22。锁舌3上与壳体11对应的前后两侧面上设置有导向面,能够便于锁舌3从壳体11内伸入及伸出。弹性缓冲层31为贴于锁舌3前端及两侧壁上的塑料弹性件。连杆2上还设置有导向片21,壳体11上设置有与导向片21对应的导向槽11a用于限定锁舌3的行程。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开门时,连杆2驱动锁舌3使其收入至壳体11内,在收入到行程末端后,磁铁32能够吸附于壳体11的两端,实现锁舌3的行程上的固定,在锁舌3向其行程末端运动的过程中,连杆2的末端会抵于缓冲部12,避免锁舌3在收入壳体11内与其他部件产生碰撞,产生噪音;在关门时,锁舌3从壳体11内伸出,最终完全落入于扣盒的凹槽内,对应的弹性缓冲层31抵于凹槽内,避免锁舌3直接对凹槽进行碰撞,同时硅胶垫22能够抵于支撑导向块13,起到缓冲的作用,能够避免产生噪音。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上述假设的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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