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成品加工模板治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12031发布日期:2018-11-20 20:53阅读:311来源:国知局
一种成品加工模板治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模板治具相关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成品加工模板治具。



背景技术:

冶具指的是夹具,是安装或者固定产品用的,在现有技术中,成品模板治具存在如下缺点:模板治具因无透气孔,导致模板吸附在产品上,不易拿取;模板治具因无把手,导致人员不易拿取移动;模板治具底面上因无凹槽,导致模板与产品吸附,不易拿取;另外由于模板治具底面上因无凹槽,导致边缘压力不足,造成产品稳定性和尺寸精度偏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成品加工模板治具,以解决了上述背景中提到的问题。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成品加工模板治具,包括模板冶具本体,所述模板冶具本体由模板冶具上表面和模板冶具下表面构成,且模板冶具上表面和模板冶具下表面构成了框型形状的模板冶具本体,所述模板冶具上表面两侧均固定设置有把手,所述模板冶具本体上设置有透气孔,所述透气孔设置为贯穿模板冶具本体的通孔,所述模板冶具下表面上设置有凹槽。

进一步的,所述把手外接套接设置有弹性轴套,所述弹性轴套设置为海绵材质或橡胶材质中一种。

进一步的,所述弹性轴套外周设置螺纹凹槽,且将螺纹凹槽设置为波浪形或者圆形中的一种。

进一步的,所述模板冶具本体设置为四方形或者圆形中的一种,所述凹槽设置为圆形或者方形中的一种,且凹槽的深度至少设置为3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合理且操作简单的特点,本实用新型通过对模板冶具的改进,进而使得模板冶具在加工产品作业的过程中更加安全、稳定,更好的保证产品的加工精度,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次品以及毛刺的产生,有效的节约了原材料。

(1)、本实用新型通过模板冶具上表面两侧均固定设置有把手,且把手外接套接设置有弹性轴套,所述弹性轴套设置为海绵材质或橡胶材质中一种,另外在弹性轴套外周设置螺纹凹槽,且将螺纹凹槽设置为波浪形或者圆形中的一种,进而有效的提高了本实用新型使用时的舒适性,螺纹凹槽具有防滑的作用,便于工作人员更加稳固的拿取模板冶具本体,且螺纹凹槽具有透气的作用,有效的防止工作人员长时间的使用模板冶具本体时手心出汗,影响产品精度。

(2)、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模板冶具上设置有透气孔,且将透气孔设置为贯穿模板冶具本体的通孔,有效的防止模板冶具本体吸附在产品上,方便移动和拿取。

(3)、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模板冶具下表面设置有凹槽,且将凹槽的深度设置为3mm,有效的防止模板冶具本体吸附在产品上,可以使人员作业起来更高效、快速,另外凹槽能增加四周边缘的压力,可以使产品在加工作业的过程中更加安全、稳定,更好的保证产品的加工精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模板冶具上表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模板冶具下表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模板冶具本体、2-模板冶具上表面、3-透气孔、4-把手、5-模板冶具下表面、6-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成品加工模板治具,包括模板冶具本体1,模板冶具本体1由模板冶具上表面2和模板冶具下表面5构成,且模板冶具上表面2和模板冶具下表面5构成了框型形状的模板冶具本体1,模板冶具上表面2两侧均固定设置有把手4,模板冶具本体1上设置有透气孔3,透气孔3设置为贯穿模板冶具本体1的通孔,模板冶具下表面5上设置有凹槽6。

在一个实施中,把手4外接套接设置有弹性轴套,弹性轴套设置为海绵材质或橡胶材质中一种,进而有效的提高了本实用新型使用时的舒适性。

在一个实施中,弹性轴套外周设置螺纹凹槽,且将螺纹凹槽设置为波浪形或者圆形中的一种,螺纹凹槽具有防滑的作用,便于工作人员更加稳固的拿取模板冶具本体1,且螺纹凹槽具有透气的作用,有效的防止工作人员长时间的使用模板冶具本体1时手心出汗,影响产品精度。

在一个实施中,模板冶具本体1设置为四方形或者圆形中的一种,凹槽6设置为圆形或者方形中的一种,且凹槽6的深度至少设置为3mm,有效的防止模板冶具本体1吸附在产品上,可以使人员作业起来更高效、快速,另外凹槽6能增加四周边缘的压力,可以使产品在加工作业的过程中更加安全、稳定,更好的保证产品的加工精度。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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