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均匀粘胶模切辊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67046发布日期:2019-12-31 16:53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一种均匀粘胶模切辊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模切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均匀粘胶模切辊装置。



背景技术:

模切技术领域,产品用胶带在模切加工过程中,需要用到多料线进行复合加工,该过程中必须要使用介质类胶料,胶料具有流动性且受温湿度影响大,容易出现与导料辊或轴粘连的现象,造成复合料带粘胶不均,且胶料和基材易受灰尘影响,造成复合料带起皱或对边不齐,影响产品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人针对上述现有生产技术中的缺点,提供一种结构合理的,从而。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均匀粘胶模切辊装置,包括放胶辊,其一侧设有匀胶装置,匀胶装置包括盒体,盒体的两侧分别设有与其连通的有进风口和出风口,出风口的一侧设有出胶辊,其一侧设有与其配合刀辊,刀辊上侧设有与其配合的清洁辊,清洁辊上卷绕有具有粘贴力的清洁卷料,清洁辊一侧设有废料收卷辊。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在于:

匀胶装置盒体内中部安装有上下对置的上匀胶辊和下匀胶辊,上匀胶辊和下匀胶辊的外圆周面上均布有导杆,导杆头部形成外凸弧面。

盒体内上部和下部设有多块平行设置的静电集尘板,相邻两块静电集尘板之间间隔装有多根电极,静电集尘板。

所述进风口成喇叭状结构,出风口为方形结构,所述进风口通过管路与外部的热空气或冷空气连通。

还包括加热装置,所述加热装置的加热端采用电加热板或红外加热板对从出胶辊和刀辊之间复合后的料带进行加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合理,操作方便,本实用新型提高了复合前各料带的清洁度,防止后续复合时因为灰尘杂质等造成压合后料带起气泡和起皱,同时,对胶料带的胶层进行匀化处理和温湿度控制,防止胶层不均或温湿度原因造成贴合不齐、压合不紧及翘边等,并且在进行冷空气和热空气控制的同时通过静电除尘,防止胶料带受到灰尘污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匀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a部的放大图。

图4为图2中沿a-a截面的剖视图。

其中:1、放胶辊;2、匀胶装置;3、加热装置;4、出胶辊;5、废料收卷辊;6、刀辊;7、清洁辊;21、盒体;22、静电集尘板;23、电极;24、上匀胶辊;25、胶料带;26、下匀胶辊;27、进风口;28、出风口;29、导杆;30、外凸弧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均匀粘胶模切辊装置,包括放胶辊1,其一侧设有匀胶装置2,匀胶装置2包括盒体21,盒体21的两侧分别设有与其连通的有进风口27和出风口28,出风口28的一侧设有出胶辊4,其一侧设有与其配合刀辊6,刀辊6上侧设有与其配合的清洁辊7,清洁辊7上卷绕有具有粘贴力的清洁卷料,清洁辊7一侧设有废料收卷辊5。

如图2和图3所示,匀胶装置2盒体21内中部安装有上下对置的上匀胶辊24和下匀胶辊26,上匀胶辊24和下匀胶辊26的外圆周面上均布有导杆29,导杆29头部形成外凸弧面30。

如图4所示,盒体21内上部和下部设有多块平行设置的静电集尘板22,相邻两块静电集尘板22之间间隔装有多根电极23,静电集尘板22。

进风口27成喇叭状结构,出风口28为方形结构,进风口27通过管路与外部的热空气或冷空气连通,热空气或冷空气的流向如图4中箭头所示。

还包括加热装置3,加热装置3的加热端采用电加热板或红外加热板对从出胶辊4和刀辊6之间复合后的料带进行加热。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过程:胶料带25从放胶辊1上绕出,先经过匀胶装置2,通过上匀胶辊24和下匀胶辊26配合滚压,尤其是外圆面上均布的导杆29及其头部的外凸弧面30的作用下,现将胶料带25上的胶层滚压均匀,同时热空气或冷空气通入匀胶装置2中,具有一定温湿度的热空气或冷空气对胶料带进行烘干或加湿,使其保持标准流动状态,防止过于胶料带过于干燥造成加工时断裂,或过于湿润造成溢胶,为了防止热空气或冷空气中携带灰尘,在静电集尘板22和电极23的作用下,灰尘吸附在静电集尘板22上;基材料带、清洁卷料分别从刀辊6、清洁辊7之间穿过,清洁卷料将基材料带上的灰尘杂质进行粘贴清洁,废卷料由废料收卷辊5收卷,随后基材料带和胶料带从出胶辊4和刀辊6之间穿过模切压合,压合后的料带通过加热装置3进行进一步加热,有利于胶料带另一侧面后续的复合模切加工。

本实用新型提高了复合前各料带的清洁度,防止后续复合时因为灰尘杂质等造成压合后料带起气泡和起皱,同时,对胶料带的胶层进行匀化处理和温湿度控制,防止胶层不均或温湿度原因造成贴合不齐、压合不紧及翘边等,并且在进行冷空气和热空气控制的同时通过静电除尘,防止胶料带受到灰尘污染。

以上描述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不是对实用新型的限定,本实用新型所限定的范围参见权利要求,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可以作任何形式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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