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5284阅读:12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正压式泡沬灭火装置技术领域[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安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
技术背景[0002]现有技术中,灭火器应用场所,如加油站、罐区、油库、生产装置等石化场所 和民用消防区域中,使用的手提式、推车式和固定式泡沫灭火器都是采用负压式(吸气 式)泡沫灭火方式,即泡沫液在喷头处从外界吸入空气形成泡沫喷出。所喷出的泡沫发 泡性能不稳定,泡沫喷射强度低、发泡倍数低、析水时间短。实用新型内容[0003]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系统及其 使用方法。本实用新型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没有采用现有技术中泡沫液的负压式发泡原 理,而改用正压式发泡原理,当泡沫混合液在喷出时,向混合液内强行通入部分高压气 体,加强气体与混合液的混合,提高了泡沫的性能,增加喷出泡沫的动能。[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包括泡 沫液储罐,泡沫罐出液口,泡沫混合液吸管,所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进一步包括泡 沫发生器和混合液扰流器;所述混合液扰流器,进一步包括圆柱型侧壁和顶盖。[0005]所述泡沫液储罐,可以用于存储高压气体和泡沫混合液;[0006]所述泡沫发生器,可以用于将高压气体与泡沫混合液充分混合形成压缩气体泡 沫。[0007]所述泡沫发生器,优选进一步设有泡沫液喷嘴;[0008]所述泡沫液喷嘴可以与泡沫混合液吸管所述相连,优选用于将泡沫混合液从泡 沫混合液吸管注入所述泡沫发生器内。[0009]所述混合液扰流器,优选设置于所述泡沫发生器的内部,用于直接冲击混扰泡 沫混合液与高压气体。[0010]所述混合液扰流器中,所述圆柱型侧壁可以进一步具有底板。[0011]所述在所述圆柱型侧壁的内部,至少一个棒状或平板状的扰流元件可以被设置 成从所述顶盖向所述底板延伸,并且使所述扰流元件被固定到所述底板与顶盖之间的区 域处。[0012]所述扰流元件被固定到所述底板的固定方式可以为夹紧固定的方式。[0013]所述圆柱型侧壁和顶盖、扰流元件相互作用,用于把泡沫混合液与高压气体充 分混合形成压缩气体泡沫。[0014]本实用新型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克服了现有技术中泡沫灭火装置所喷出的泡 沫发泡性能不稳定,泡沫喷射强度低、发泡倍数低、析水时间短等缺点。能够大大提高 泡沫混合液与气体的混合能力,使得喷出的泡沫具有高动能,灭火速度及强度比现有技 术有明显的提高。


[0015]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本实用新型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系统,主要应用于干粉、泡沫的手提式、推 车式灭火器应用场所,如加油站、罐区、油库、生产装置等石化场所和民用消防区域。[0017]本实用新型在泡沫储罐内设有泡沫发生器,泡沫发生器内设有泡沫液喷嘴,泡 沫发生器的罐壁上设有进气孔,泡沫发生器具有两个功能,一、喷射泡沫;二、将高压 气体与混合液混合。[0018]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结构图。其中, 各个部分分别为1、泡沫发生器,2、混合液扰流器,3、气体入口,4、泡沫混合液吸 管,5、泡沫液储罐,6、泡沫液喷嘴,7、泡沫罐出液口。[0019]泡沫液储罐5内部设置有泡沫发生器1,泡沫发生器1内设有泡沫液喷嘴6,泡 沫液与高压气体同时储存在泡沫液储罐5内,高压气体置于泡沫液上部,泡沫液在高压 气体的推动下从泡沫混合液吸管4经泡沫液喷嘴6注入泡沫发生器1内后,直接冲击混合 液扰流器2,液流随之击碎,并呈分散状;同时,泡沫液储罐5内的高压气体通过气体入 口3注入泡沫发生器1内,高压气体与分散后的液流充分混合形成压缩气体泡沫,通过泡 沫罐出液口7喷出储罐外部,实施灭火。为了保证在泡沫液喷射的最后阶段具有较高的 压力,从而使得最后喷出的泡沫具有较高的动能,应根据泡沫液储量和高压气体注入量 计算泡沫液储罐5的初装压力。[0020]混合液扰流器2,可以是进一步包括内侧为螺旋线形凹槽的外壁、涡轮和固定在 涡轮上的扇叶。螺旋线形凹槽的内壁及固定在涡轮上的扇叶把混合液与高压气体充分混 合形成压缩气体泡沫。[0021]混合液扰流器2,也可以是进一步包括圆柱型侧壁和顶盖,所述圆柱型侧壁 进一步具有底板,在所述圆柱型侧壁的内部,至少一个棒状或平板状的扰流元件被设置 成从所述顶盖向所述底板延伸,并且使所述扰流元件被固定到所述底板与顶盖之间的区 域处,所述固定方式可以为夹紧固定的方式。[0022]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包括泡沫液储 罐,泡沫罐出液口,泡沫混合液吸管,所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进一步包括泡沫发生 器和混合液扰流器。[0023]所述泡沫液储罐,用于存储高压气体和泡沫混合液;[0024]所述泡沫发生器,用于将高压气体与泡沫混合液充分混合形成压缩气体泡沫。[0025]所述泡沫发生器,可以进一步设有泡沫液喷嘴;[0026]所述泡沫液喷嘴优选与泡沫混合液吸管所述相连,用于将泡沫混合液从泡沫混 合液吸管注入所述泡沫发生器内。[0027]所述混合液扰流器,优选设置于所述泡沫发生器的内部,用于直接冲击混扰泡 沫混合液与高压气体。[0028]所述混合液扰流器,可以进一步包括外壁、涡轮和扇叶。[0029]所述混合液扰流器的外壁,优选是内侧为螺旋线形凹槽的外壁。[0030]所述扇叶优选固定于所述涡轮上。[0031]所述螺旋线形凹槽的内壁及固定在涡轮上的扇叶相互作用,用于把泡沫混合液 与高压气体充分混合形成压缩气体泡沫。[0032]本实用新型再一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的使用方法,包括 以下步骤[0033]泡沫液从泡沫混合液吸管经泡沫液喷嘴注入泡沫发生器内,直接冲击混合液扰 流器,液流随之击碎,并呈分散状;[0034]同时,泡沫液储罐内的高压气体注入泡沫发生器内;[0035]高压气体与分散后的液流充分混合形成压缩气体泡沫,通过泡沫罐出液口喷出 储罐外部,实施灭火。[0036]所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优选进一步设有气体入口,泡沫液储罐内的高压气体 通过气体入口注入泡沫发生器内。[0037]本实用新型又一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包括泡沫液储 罐,泡沫罐出液口,泡沫混合液吸管,所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进一步包括泡沫发生 器和混合液扰流器;所述混合液扰流器,进一步包括圆柱型侧壁和顶盖。[0038]所述泡沫液储罐,可以用于存储高压气体和泡沫混合液;[0039]所述泡沫发生器,可以用于将高压气体与泡沫混合液充分混合形成压缩气体泡 沫。[0040]所述泡沫发生器,优选进一步设有泡沫液喷嘴;[0041]所述泡沫液喷嘴可以与泡沫混合液吸管所述相连,优选用于将泡沫混合液从泡 沫混合液吸管注入所述泡沫发生器内。[0042]所述混合液扰流器,优选设置于所述泡沫发生器的内部,用于直接冲击混扰泡 沫混合液与高压气体。[0043]所述混合液扰流器中,所述圆柱型侧壁可以进一步具有底板。[0044]所述在所述圆柱型侧壁的内部,至少一个棒状或平板状的扰流元件可以被设置 成从所述顶盖向所述底板延伸,并且使所述扰流元件被固定到所述底板与顶盖之间的区 域处。[0045]所述扰流元件被固定到所述底板的固定方式可以为夹紧固定的方式。[0046]所述圆柱型侧壁和顶盖、扰流元件相互作用,用于把泡沫混合液与高压气体充 分混合形成压缩气体泡沫。[0047]本实用新型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克服了现有技术中泡沫灭火装置所喷出的泡 沫发泡性能不稳定,泡沫喷射强度低、发泡倍数低、析水时间短等缺点。能够大大提高 泡沫混合液与气体的混合能力,使得喷出的泡沫具有高动能,灭火速度及强度比现有技 术有明显的提高。[0048]所有上述的首要实施这一知识产权,并没有设定限制其他形式的实施这种新产 品。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利用这一重要信息,上述内容修改,以实现类似的执行情况。但 是,所有修改或改造基于本实用新型新产品属于保留的权利。[0049]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 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 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 方案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包括泡沫液储罐,泡沫罐出液口,泡沫混合液吸 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进一步包括泡沫发生器和混合液扰流器; 所述混合液扰流器,进一步包括圆柱型侧壁和顶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液储罐,用于存储高压气体和泡沫混合液;所述泡沫发生器,用于将高压气体与泡沫混合液充分混合形成压缩气体泡沫。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发生器,进一步设有泡沫液喷嘴;所述泡沫液喷嘴与泡沫混合液吸管所述相连,用于将泡沫混合液从泡沫混合液吸管 注入所述泡沫发生器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液扰流器,设置于所述泡沫发生器的内部,用于直接冲击混扰泡沫混合液 与高压气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液扰流器中,所 述圆柱型侧壁进一步具有底板。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圆柱型侧壁的 内部,至少一个棒状或平板状的扰流元件被设置成从所述顶盖向所述底板延伸,并且使 所述扰流元件被固定到所述底板与顶盖之间的区域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扰流元件被固定到所 述底板的固定方式为夹紧固定的方式。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圆柱型侧壁和顶盖、 扰流元件相互作用,用于把泡沫混合液与高压气体充分混合形成压缩气体泡沫。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包括泡沫液储罐,泡沫罐出液口,泡沫混合液吸管,所述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进一步包括泡沫发生器和混合液扰流器。所述泡沫液储罐,用于存储高压气体和泡沫混合液;所述泡沫发生器,用于将高压气体与泡沫混合液充分混合形成压缩气体泡沫。所述泡沫发生器,进一步设有泡沫液喷嘴;所述泡沫液喷嘴与泡沫混合液吸管所述相连,用于将泡沫混合液从泡沫混合液吸管注入所述泡沫发生器内。本实用新型正压式泡沫灭火装置,能够大大提高泡沫混合液与气体的混合能力,使得喷出的泡沫具有高动能,灭火速度及强度比现有技术有明显的提高。
文档编号A62C31/12GK201799038SQ201020516418
公开日2011年4月20日 申请日期2010年9月3日 优先权日2010年9月3日
发明者吴京峰, 牟善军, 谈龙妹, 郎需庆 申请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