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盾牌式灭火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96769阅读:1162来源:国知局
一种盾牌式灭火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消防用具,具体地说,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盾牌式灭火器。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火灾等安全事故的频发,对于灭火器的使用也日益增多,而引起火灾的原因也日益复杂。通常市场中在用的灭火器,仅具有灭火功能,万一在救火过程中出现燃爆之类的情况时,都没有办法对持有者的正面进行防护,可能会对持有者造成人身伤害。小型火灾一般通过灭火器进行灭火,不当使用灭火器,会致使二次次生灾害,大大危害着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现有技术的灭火器在使用时前方都是没有什么防护的,所以在面对凶猛的火势时,很多人手上就算有灭火器也会因为心里作用害怕而不去救火,就算有些人心里没有害怕而上前灭火,但是因为缺少保护所以危险性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盾牌式灭火器。

为了达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盾牌式灭火器,包括防火盾牌、灭火器罐体和移动装置,所述移动装置包括三根支柱,每根支柱上各连接有一个万向轮,所述支柱与所述防火盾牌固定连接,所述防火盾牌两侧的支柱向后倾斜,所述防火盾牌中间的支柱向前方倾斜,所述相邻的支柱之间设有防火挡板,所述防火挡板与所述防火盾牌和支柱固定连接;所述防火盾牌顶部设有防止坠物伤害的顶板,所述顶板所述防火盾牌上部设有方便观察的观察窗,所述观察窗下方设有卡口和凹槽,所述卡口部分可以容纳灭火器喷嘴穿过,并贯穿至所述防火盾牌的另一端面,所述灭火器罐体位于灭火器喷嘴的下部并通过所述凹槽与所述防火盾牌卡紧,所述灭火器喷嘴和所述灭火器罐体之间装有扶手,所述扶手上设置有控制喷射灭火剂的开关,所述灭火器罐体的下部设有把手。

优选的,所述防火盾牌呈长方形,所述灭火器喷嘴呈细长形。

优选的,所述灭火器喷嘴内设有螺旋状的凸膛线。

优选的,所述防火盾牌上设有荧光层。

优选的,所述顶板倾斜设置。

采用以上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在灭火罐体前方设置防火盾牌,顶部设置顶板,当使用者用其进行灭火时,有效保证了使用者的人身安全;防火盾牌与灭火罐体为一体化结构,简化操作步骤,并且可随意替换消防材料,移动装置可以方便的移动,节约使用者的体力,前方的盾牌自动形成一道安全屏障,从潜意识中增加了使用者的安全感。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侧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照附图,通过对实施例的描述,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目的是帮助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技术方案有更完整、准确和深入的理解,并有助于其实施。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盾牌式灭火器,包括防火盾牌1、灭火器罐体2和移动装置,所述移动装置包括三根支柱3,每根支柱3上各连接有一个万向轮4,所述支柱3与所述防火盾牌1固定连接,所述防火盾牌1两侧的支柱3向后倾斜,所述防火盾牌1中间的支柱3向前方倾斜,所述相邻的支柱3之间设有防火挡板5,所述防火挡板5与所述防火盾牌1和支柱3固定连接;所述防火盾牌1顶部设有防止坠物伤害的顶板9,所述顶板所述防火盾牌1上部设有方便观察的观察窗8,所述观察窗8下方设有卡口7和凹槽6,所述卡口7部分可以容纳灭火器喷嘴10穿过,并贯穿至所述防火盾牌1的另一端面,所述灭火器罐体2位于灭火器喷嘴10的下部并通过所述凹槽6与所述防火盾牌1卡紧,所述灭火器喷嘴10和所述灭火器罐体2之间装有扶手13,所述扶手13上设置有控制喷射灭火剂的开关11,所述灭火器罐体2的下部设有把手12。

所述防火盾牌1呈长方形,所述灭火器喷嘴10呈细长形。

为了提升使用效果,更加精准的喷向火源,所述灭火器喷嘴10内设有螺旋状的凸膛线。

为了便于在火场中发现使用者,所述防火盾牌1上设有荧光层。

为了防止坠物伤害,所述顶板9倾斜设置。

以下用具体实施例对具体工作方式进行阐述: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拿的时候需要两只手分别抓住扶手13与把手12,然后开启扶手13上的开关11,这样设置在防火盾牌1上的喷嘴10就会喷出灭火剂,这样就能达到灭火的目的,通过移动装置可以方便的移动到下一处火源,并且因为是有防火盾牌1保护的,所以人们不会被火焰烫到甚至烧到,安全性能大大提高。

本实用新型在灭火罐体2前方设置防火盾牌1,顶部设置顶板9,当使用者用其进行灭火时,有效保证了使用者的人身安全;防火盾牌1与灭火罐体2为一体化结构,简化操作步骤,并且可随意替换消防材料,移动装置可以方便的移动,节约使用者的体力,前方的盾牌自动形成一道安全屏障,从潜意识中增加了使用者的安全感。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是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的改进;或未经改进,将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除说明书所述技术特征外,其余技术特征均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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