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空气净化呼吸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70064发布日期:2018-07-20 18:04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呼吸净化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携空气净化呼吸器。



背景技术:

由于工业化进程加快,大气中的污染物增加,大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是呼吸道疾病与生理机能障碍,以及眼鼻等粘膜组织受到刺激而患病,是造成老年哮喘的慢性因素,肺气不足导致体力下降。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很高时,会造成急性污染中毒,或使病状恶化,甚至在几天内夺去几千人的生命。即使大气中污染物浓度不高,但人体成年累月呼吸这种污染了的空气,也会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及肺癌等疾病。另外,很多工厂车间、施工工地、矿井等工作环境也处于粉尘颗粒严重超标情况下,给广大劳动者带来极大的健康危害。

为解决上述问题,现有技术提供了一种便于携带的空气净化装置,但由于现有装置设计不合理,不能达到设计时的使用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有必要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便携空气净化呼吸器。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携空气净化呼吸器,包括软管和通过软管连通的空气净化单元和吸入端单元;所述吸入端单元包括鼻孔接入管、进气管和排气管;进气管和排气管分别与鼻孔接入管连通,所述进气管另一端与软管连通;所述进气管或排气管上设有气体单向阀。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鼻孔接入管包括左鼻孔接入管和右鼻孔接入管,所述左鼻孔接入管和右鼻孔接入管连通形成U型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鼻孔接入管包括左鼻孔接入管和右鼻孔接入管,进气管包括左鼻孔进气管和右鼻孔进气管;排气管包括左鼻孔排气管和右鼻孔排气管;所述左鼻孔进气管和左鼻孔排气管分别与左鼻孔进气管连通;所述右鼻孔进气管和右鼻孔排气管分别与右鼻孔进气管连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气体单向阀包括进气单向阀和排气单向阀;所述进气单向阀设于进气管上,所述排气单向阀设于排气管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鼻孔接入管端部套设有定位鼻塞或鼻夹;所述定位鼻塞的材质为柔性材质。定位鼻塞的大小与使用者鼻孔大小相适应,防止漏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空气净化单元包括一级空气净化器与一级空气净化器相适配的气泵;所述一级空气净化器内设有可拆卸的过滤膜或滤芯;所述气泵与移动电源相适配,所述气泵和调节控制装置通过电路连接适配。所述移动电源为电池。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空气净化单元还包括储气囊;所述储气囊一端与吸入端单元通过软管连通,所述储气囊另一端与气泵连通;所述储气囊与气泵之间设有二级进气单向阀。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储气囊与气泵之间设有至少一个二级空气净化器;所述相邻的二级空气净化器串联连接,所述二级空气净化器内设有可拆卸的过滤膜或滤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鼻孔接入管上设有遮挡部件,所述遮挡部件为口罩或面罩。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空气净化单元设于二级外壳内;所述二级外壳的材质为硬质材料;吸入端单元设于一级外壳内;所述一级外壳的材质为硬质材料或柔性材料。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简单合理,各个部件相互配合,净化效果佳、避免倒灌且能够完全通入鼻体,能让使用者在空气污染环境下呼吸到洁净空气。

本实用新型设置有三种形式的吸入端单元,使用者可根据其使用目的或使用要求,选择不同形式的吸入端单元。

本实用新型气体单向阀能够保证管路中气体的单行状态,避免倒灌。

由于鼻孔接入管端部套设有定位鼻塞或鼻夹;所述定位鼻塞的材质为柔性材质,能够与使用者的鼻孔紧密配合,能够避免现有技术中管路与鼻体配合不紧密,造成洁净空气的泄漏和污染空气吸入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气泵用于将空气中的空气抽取至空气净化单元中,气泵与一级空气净化器配合,完成抽取和第一次过滤。

由于一级空气净化器内设有可拆卸的过滤膜或滤芯;一级空气净化器或二级空气净化器内设有可快速拆卸和装配的过滤件,过滤件为过滤膜或滤芯。过滤膜用于过滤空气中可吸入性的颗粒或异味;滤芯用于过滤可吸入性的颗粒、异味或有害气体,根据使用者要求的不同配合不同的内置过滤件。

空气净化单元还包括储气囊,能够用于将净化处理后的空气存储,避免净化速度慢造成空气供给不足。由于储气囊与气泵之间设有二级进气单向阀,能够避免洁净空气倒灌。

储气囊与气泵之间设有至少一个二级空气净化器,能够进一步对已经初步净化处理的空气作进一步净化。

鼻孔接入管上设有遮挡部件,所述遮挡部件为口罩或面罩,可保证美观,避免使用者在公共场合尴尬。口罩或面罩上可设置不同的装饰层。

调节控制装置用于控制开启和关闭,并可根据使用者或设计要求用于调节气泵频率,从而根据需要调节气泵快或慢工作状态。

本实用新型的空气净化单元设于二级外壳内;二级外壳的材质为硬质材料;吸入端单元设于一级外壳内;一级外壳的材质为硬质材料或柔性材料,能够便于整理和收纳,能够起防护作用,方便使用。

本实用新型通过气泵将空气吸入装置,通过设置在气泵前的一级空气净化器对进入空气净化单元的空气进行预处理,避免净化不完全及空气内的污染物堆积在软管通路,造成后期的清理困难和使用效果不佳的问题。使用者可根据使用要求在气泵后设置数量不同的二级空气净化器,对空气进行进一步的净化,空气净化后存储在储气囊内,保证使用时即有洁净空气提供,洁净空气经过软管通过吸入端单元供给。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便携空气净化呼吸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便携空气净化呼吸器的一种实施方式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便携空气净化呼吸器的另一种实施方式的示意图。

图中:1-软管,2-一级外壳,201-鼻孔接入管,2011-左鼻孔接入管,2012-右鼻孔接入管,202-进气管,2021-左鼻孔进气管,2022-右鼻孔进气管,203-排气管,2031-左鼻孔排气管,2032-右鼻孔排气管,204-气体单向阀,205-定位鼻塞,3-二级外壳,301-一级空气净化器,302-气泵,303-过滤膜,304-移动电源,305-储气囊,306-二级进气单向阀,307-二级空气净化器,308-调节控制装置,4-遮挡部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实施例1

一种便携空气净化呼吸器,包括软管1和通过软管1连通的空气净化单元和吸入端单元;吸入端单元包括鼻孔接入管201、进气管202和排气管203;进气管202和排气管203分别与鼻孔接入管201连通,进气管202另一端与软管1连通;进气管202或排气管203上设有气体单向阀204。鼻孔接入管201上设有遮挡部件4,遮挡部件为口罩或面罩。

气体单向阀204包括进气单向阀和排气单向阀;进气单向阀设于进气管202上,排气单向阀设于排气管203上;鼻孔接入管201端部套设有定位鼻塞205;定位鼻塞205的材质为柔性材质。

本实施例展示的是只有一个鼻孔接入管201,使用时由使用者选择左或右鼻孔之一接入使用的情况,即只有一条通路的情况。

实施例2

其余与实施例1一致,鼻孔接入管201包括左鼻孔接入管2011和右鼻孔接入管2012,左鼻孔接入管2011和右鼻孔接入管2012连通形成U型管。

本实施例展示的是进气管202和排气管203分别设有一个,两者分别与U型管鼻孔接入管配合,左、右鼻孔同时接入使用的情况;即只有一条通路,左鼻孔接入管2011和右鼻孔接入管2012共用一条通路的情况。

实施例3

其余与实施例1一致,鼻孔接入管201包括左鼻孔接入管2011和右鼻孔接入管2012,进气管202包括左鼻孔进气管2021和右鼻孔进气管2022;排气管203包括左鼻孔排气管2031和右鼻孔排气管2032;左鼻孔进气管2021和左鼻孔排气管2031分别与左鼻孔进气管2011连通;右鼻孔进气管2022和右鼻孔排气管2032分别与右鼻孔进气管2012连通。

本实施例展示的是进气管202和排气管203分别设有两个,左鼻孔接入管2011和右鼻孔接入管2012分别形成两个单独的呼吸使用单元,左、右鼻孔同时接入的情况;即有两条通路,左鼻孔接入管2011和右鼻孔接入管2012分别使用一条通路的情况。

实施例4

其余与实施例1-3一致,空气净化单元包括一级空气净化器301与一级空气净化器301相适配的气泵302;一级空气净化器301内设有可拆卸的过滤膜303或滤芯;所述气泵302与移动电源304相适配,所述气泵302和调节控制装置308通过电路连接适配,移动电源304为可重复使用的充电电池或锂电池,过滤膜303用于过滤空气中可吸入性的颗粒或异味;滤芯用于过滤可吸入性的颗粒、异味或有害气体,根据使用者要求的不同配合不同的内置过滤件。

实施例5

其余与实施例4一致,空气净化单元还包括储气囊305;储气囊305一端与吸入端单元通过软管1连通,储气囊305另一端与气泵302连通;储气囊305与气泵302之间设有二级进气单向阀306;储气囊305内也可设有过滤器。

实施例6

如图1-3所示,其余与实施例5一致,储气囊305与气泵302之间设有两个二级空气净化器307;相邻的二级空气净化器307串联连接,二级空气净化器307内设有可拆卸的过滤膜303或滤芯。过滤膜303用于过滤空气中可吸入性的颗粒或异味;滤芯用于过滤可吸入性的颗粒、异味或有害气体,根据使用者要求的不同配合不同的内置过滤件。

实施例7

如图1-3所示,其余与实施例1-6一致,空气净化单元设于二级外壳3内;二级外壳3的材质为硬质材料;吸入端单元设于一级外壳2内;一级外壳2的材质为硬质材料或柔性材料。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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