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造纸机械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出水率的主压榨装置。
背景技术:
造纸工序包括制浆、调制、抄造等步骤,而抄造中,先筛选、然后网部、再压榨,最后烘干等工序,压榨就是将湿纸引到一附有毛布的二个成型棍之间,藉成型棍的压挤和毛布的吸水作用,将湿纸作进一步的脱水,并使纸质较紧密,以改善纸面,增加强度。现有造纸压榨部一般采用平压榨辊对湿纸页进行压榨脱水,平压榨辊具有平整光滑的辊面,经平压榨辊压榨后的湿纸页表面平整,但由于平压榨辊其圆周外表面非常光滑,水分易停留在压榨辊表面,常出现压榨辊带水的现象,压榨过程中压榨辊表面上的水分会回到后续压榨的湿纸页中,造成纸页回湿的现象,影响湿纸页的压榨效果。
中国专利号:201220309800.8公开了一种高出水率的主压榨装置,其包括上辊和下辊,所述上辊上承载上毛毯,所述上辊和下辊的接触面为线压区,所述下辊上承载下毛毯,所述上毛毯与上辊接触点至线压力前为预压区,所述上辊偏向进纸一侧。该装置通过实验测试得出最佳角度为128度,加大了预压区,在进入线压前,已经开始脱水,在进入线压区时,位置的改变,水的流向角度改变,由于水的自重往下的流速加快,达到快速排水,但是压榨过程中压榨辊表面上的水分会回到后续压榨的湿纸页中,造成纸页回湿的现象,影响湿纸页的压榨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针对上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高出水率的主压榨装置,它主要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压榨辊表面水分残留,造成纸页回湿的现象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一种高出水率的主压榨装置,包括主压榨辊以及设置在主压榨辊侧面的副压辊,所述主压榨辊的表面设置有复数个盲孔,所述副压辊包括主轴,所述主轴的外表面上设置有复数条横向贯通两个端面的排水槽,所述主轴的外表面外侧且环绕主轴设置有压辊,所述压辊的外表面上设置有复数个通孔,所述压辊与主轴之间设置有集水腔,所述集水腔的进水口通过水管与通孔连接,所述集水腔的出水口设置有单向阀,所述集水腔为弹性材料制成,所述压辊与主轴之间还设置有复数个弹簧。
进一步的,所述副压辊工作时主轴挤压弹簧偏向主压榨辊,形成偏心状。
进一步的,所述副压辊的个数为一个或者多个,且环绕于主压榨辊外表面上。
通过采用前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高出水率的主压榨装置,通过压辊套设在主轴外,且压辊与主轴之间设置的具有弹性的集水腔和弹簧,工作时,主轴挤压弹簧偏向主压榨辊,同时也挤压集水腔,形成偏心状,当毛毯夹着湿纸幅从主压榨辊与副压辊之间通过时,弹簧处于被挤压状态,加大了压辊挤压主压榨辊的压力,增大了出水率,同时湿纸幅被挤压时,水分通过压辊上的通孔被挤进集水腔内,集水腔的出水口上的单向阀打开,水分流出,通过主轴表面上的排水槽排出,当主压榨辊与副压辊要分离时,被挤压的弹簧恢复原状,同时被挤压的集水腔在自身弹性作用下恢复原状,因为单向阀的作用,集水腔恢复过程中形成吸力,进一步吸收湿纸幅上的水分和副压辊表面残留的水分,主压榨辊表面设置的盲孔防止其表面残留水分,造成纸页回湿的现象;进一步的,副压辊的个数为一个或者多个,且环绕于主压榨辊外表面上,通过设置多个副压辊,加大了湿纸幅的脱水量,减少烘干时间,增加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A处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为:
参考图1与图2,一种高出水率的主压榨装置,包括主压榨辊1以及设置在主压榨辊1侧面的一个副压辊2,所述主压榨辊1的表面设置有盲孔,所述副压辊2包括主轴3,所述主轴3的外表面上设置有横向贯通两个端面的排水槽31,所述主轴3的外表面外侧且环绕主轴3设置有压辊4,所述压辊4的外表面上设置有通孔41,所述压辊4与主轴3之间设置有集水腔5,所述集水腔5的进水口通过水管与通孔41连接,所述集水腔5的出水口设置有单向阀6,所述集水腔5为弹性材料制成,所述压辊4与主轴3之间还设置有弹簧7。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方式是:本高出水率的主压榨装置,通过压辊4与主轴3之间设置的具有弹性的集水腔5和弹簧7,工作时,主轴3挤压弹簧7偏向主压榨辊1,同时也挤压集水腔5,形成偏心状,当毛毯夹着湿纸幅从主压榨辊1与副压辊2之间通过时,弹簧7处于被挤压状态,加大了副压辊2挤压主压榨辊1的压力,增大了出水率,同时湿纸幅被挤压时,水分通过压辊4上的通孔41被挤进集水腔5内,集水腔5的出水口上的单向阀6打开,水分流出,通过主轴3表面上的排水槽31排出,当主压榨辊1与副压辊2要分离时,被挤压的弹簧7恢复原状,同时被挤压的集水腔5在自身弹性作用下恢复原状,因为单向阀6的作用,集水腔5恢复过程中形成吸力,进一步吸收湿纸幅上的水分和副压辊2表面残留的水分,主压榨辊1表面设置的盲孔防止其表面残留水分,造成纸页回湿的现象。
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