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超声波发生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27559阅读:1182来源:国知局
一种超声波发生器的制作方法

一种用于白水处理的超声波发生器,特别是一种适用于安装于筒状管道中的超声波发生器。



背景技术:

在制浆造纸工业中,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大等问题已越来越严重。如何合理的利用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量,已成为当今研究的热门课题。白水是造纸工艺过程中的废水,业界通常对白水进行处理以进行回收利用。

目前可采用白水塔对白水进行分离、净化,从而实现白水的重新利用。如CN105369665A公开了一种造纸白水沉淀塔,包括圆筒体、倒圆锥、圆锥体、进水管、溢流管、清水回用管、良浆回收管、排污管和支撑所述圆筒体的支架,圆筒体的上端通过上端板密封,圆筒体的下端与倒圆锥的上端连接,圆筒体的内腔与倒圆锥的内腔连通,圆筒体内腔底部设置有支撑板,圆锥体通过支撑板设置在圆筒体内腔,圆锥体与圆筒体同轴线,进水管的一端与圆锥体的上端连接,另一端穿过上端板伸出到圆筒体的上方。该装置能够分离白水中的细小纤维,但是白水包含复杂成分,如造纸中添加的化学材料、填料等,该装置的去除效果并不理想。为了克服造纸白水处理难的问题,有必要开发一种新型的造纸白水处理回用系统。特别是能提高白水塔处理能力的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一种超声波发生器,包括外壳、内筒、入口、出口和超声波换能器组件,所述内筒设置在外壳内,且内筒上下两端均超出外壳,所述外壳上下端与内筒焊接在一起,形成内部空间;所述超声波换能器组件设置在所述内部空间内,所述超声波换能器组件由一个超声波换能器或由多个超声波换能器组成的阵列构成;所述入口和出口分别设置在内筒的上下两端;所述外壳外侧面由多个长方形环绕构成大致圆筒状结构,每个长方形之间的夹角相等。

所述多个长方形为四个,六个,八个或十个。

所述超声波发生器通过长方形之间形成的棱焊接在白水塔的筒状管道的内部。

所述内筒为圆筒状结构,内筒底端焊接底座,底座上设置多个导流板,同时内筒下部设置多个流出孔。

所述外壳的高度为500-800毫米;所述内筒的直径为500-600毫米。

所述超声波换能器组件通过支架设置在所述内部空间内。

所述超声波换能器数目为多个,均匀分布在所述内部空间内。

所述超声波换能器组件的超声波频率为20-50KHz,优选20KHz,25KHz,28KHz,30KHz,35KHz,40KHz,45KHz,50KHz。

白水通过入口流入内筒,流经内筒过程中,被超声波换能器处理,产生白水中污泥的分离,其中污泥从内筒底部的出口落下,其余液体通过内筒上的流出孔,流经导流板流出。

应用该超声波发生器处理系统,不需要添加任何化学药品,降低水耗,回收纤维;节约了污水处理的人力、电力、化学药品的消耗,同时大幅度提高污水处理的效率。同时,该超声波发生器结构简单,使用可靠性高,安装方便,可牢固地安装在筒状管道中。采用该超声波发生器处理过的污水,可以洗涤成型网、碎浆、配料冲浆使用,使系统减少清水注入量。经测定,使用包含该超声波发生器的系统处理造纸白水,吨纸水耗控制在10立方以内,吨纸浆耗下降50公斤以上,大大降低了污水处理负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申请的超声波发生器正面剖视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的超声波发生器俯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超声波发生器,包括外壳1、内筒2、入口3、出口4和超声波换能器组件,所述内筒设置在外壳内,且内筒上下两端均超出外壳,所述外壳上下端与内筒焊接在一起,形成内部空间5;所述超声波换能器组件设置在所述内部空间内,所述超声波换能器组件由一个超声波换能器6或由多个超声波换能器组成的阵列构成;所述入口和出口分别设置在内筒的上下两端;所述外壳外侧面由多个长方形环绕构成大致圆筒状结构,每个长方形之间的夹角相等。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多个长方形为四个。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多个长方形为六个。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多个长方形为八个。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多个长方形为十个。

所述超声波发生器通过长方形之间形成的棱焊接在筒状管道的内部。

所述内筒为圆筒状结构,内筒底端焊接底座7,底座上设置多个导流板8,同时内筒下部设置多个流出孔9。

所述外壳的高度为500-800毫米;所述内筒的直径为500-600毫米。

所述超声波换能器组件通过支架设置在所述内部空间内。

所述超声波换能器数目为多个,均匀分布在所述内部空间内。

所述超声波换能器组件的超声波频率为20-50KHz,优选20KHz,25KHz,28KHz,30KHz,35KHz,40KHz,45KHz,50KHz。

白水通过入口流入内筒,流经内筒过程中,被超声波换能器处理,产生白水中污泥的分离,其中污泥从内筒底部的出口落下,其余液体通过内筒上的流出孔,流经导流板流出。

上面以举例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具体实施例,凡基于本实用新型所做的任何改动或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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