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透明显示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2549580阅读:138来源:国知局
一种透明显示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透明显示装置,包括:相对设置的反射单元和显示单元;所述反射单元具有反射面;通过所述反射单元将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上;其中,所述反射单元和所述显示单元均设置为具有一定弯曲弧度的曲面,所述显示单元设置为外凸曲面,所述反射单元的反射面设置为内凹曲面,所述外凸曲面与所述内凹曲面相对称。本发明能够使所述反射单元将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上,从而使得用户能够在透明显示装置的任何角度都能够观看清楚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的信息,进而提升所述显示单元的可视角范围。
【专利说明】一种透明显示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显示【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透明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在现有技术中,请参阅图1,图1为现有技术提供的透明显示装置的横截面图。所述透明显示装置包括:相对设置的反射单元12和显示单元11 ;所述反射单元12具有反射面;通过所述反射单元12将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11上;其中,所述反射单元12和所述显示单元11均设置为平面。
[0003]然而,由于所述显示单元11设置为平面,所以,所述显示单元11显示的信息仅能够从所述透明显示装置的正面或接近正面的范围才能观看清楚。因此,导致所述透明显示装置的可视角受到局限。
[0004]故,有必要提出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透明显示装置,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由于显示单元设置为平面,所以,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的信息仅能够从所述透明显示装置的正面或接近正面的范围才能观看清楚,因此,导致所述透明显示装置的可视角受到局限的问题。
[0006]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7]本发明提供一种透明显示装置,所述透明显示装置包括:相对设置的反射单元和显示单元;所述反射单元具有反射面;通过所述反射单元将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上;其中,所述反射单元和所述显示单元均设置为具有一定弯曲弧度的曲面,所述显示单元设置为外凸曲面,所述反射单元的反射面设置为内凹曲面,所述外凸曲面与所述内凹曲面相对称。
[0008]优选的,所述显示单元的外凸曲面呈椭圆弧形状,所述反射单元的反射面的内凹曲面呈椭圆弧形状。
[0009]优选的,所述显示单元和所述反射单元的椭圆弧的横向半径的范围为4m至5m。
[0010]优选的,所述显示单元和所述反射单元的椭圆弧的纵向半径的范围为0.57m至0.71m0
[0011]优选的,所述显示单元和所述反射单元之间设置有被观察的实物。
[0012]优选的,在所述显示单元的两侧上方分别设置有发光元件。
[0013]优选的,所述发光元件呈45度角设置。
[0014]优选的,在所述发光元件上方设置有扩散元件。
[0015]优选的,所述扩散元件呈45度角设置。
[0016]优选的,所述显示单元为透明显示单元。
[0017]相对现有技术,本发明由于将反射单元和显示单元均设置为具有一定弯曲弧度的曲面,且所述显示单元设置为外凸曲面,所述反射单元的反射面设置为内凹曲面,所述外凸曲面与所述内凹曲面相对称。因此,本发明能够使所述反射单元将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上,从而使得用户能够在透明显示装置的任何角度都能够观看清楚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的信息,进而提升所述显示单元的可视角范围。
[0018]为让本发明的上述内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优选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式,作详细说明如下。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9]图1为现有技术提供的透明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20]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透明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21]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透明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22]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透明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23]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透明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4]本说明书所使用的词语“实施例”意指用作实例、示例或例证。此外,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中所使用的冠词“一”一般地可以被解释为意指“一个或多个”,除非另外指定或从上下文清楚导向单数形式。
[0025]在本发明实施例中,由于将反射单元和显示单元均设置为具有一定弯曲弧度的曲面,且所述显示单元设置为外凸曲面,所述反射单元的反射面设置为内凹曲面,所述外凸曲面与所述内凹曲面相对称。因此,本发明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由于显示单元设置为平面,所以,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的信息仅能够从所述透明显示装置的正面或接近正面的范围才能观看清楚,因此,导致所述透明显示装置的可视角受到局限的问题。
[0026]实施例一
[0027]请参阅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透明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为了便于说明,仅不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0028]所述透明显示装置包括:相对设置的反射单元21和显示单元22 ;所述反射单元21具有反射面;通过所述反射单元21将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22上;其中,所述反射单元21和所述显示单元22均设置为具有一定弯曲弧度的曲面,所述显示单元22设置为外凸曲面,所述反射单元21的反射面设置为内凹曲面,所述外凸曲面与所述内凹曲面相对称。
[0029]作为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所述显示单元22的外凸曲面呈椭圆弧形状,所述反射单元21的反射面的内凹曲面呈椭圆弧形状;其中,所述显示单元22和所述反射单元21的椭圆弧的横向半径为4m。所述显示单元22和所述反射单元21的椭圆弧的纵向半径为0.57m。所述显示单元22的圆弧形状与所述反射单元21的圆弧形状相对称,可构成一横向半径为4m和纵向为半径0.57m的椭圆形。
[0030]优选的,所述显示单元22为透明显示单元。
[0031]由上述可知,本实施例一由于将所述反射单元21和所述显示单元22均设置为具有一定弯曲弧度的曲面,且所述显示单元22设置为外凸曲面,所述反射单元21的反射面设置为内凹曲面,所述外凸曲面与所述内凹曲面相对称。因此,本实施例一能够使所述反射单元21将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22上,从而使得用户能够在所述透明显示装置的任何角度都能够观看清楚所述显示单元22显示的信息,进而提升所述显示单元22的可视角范围。
[0032]实施例二
[0033]请参阅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透明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为了便于说明,仅不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0034]所述透明显示装置包括:相对设置的反射单元31和显示单元32 ;所述反射单元31具有反射面;通过所述反射单元31将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32上;其中,所述反射单元31和所述显示单元32均设置为具有一定弯曲弧度的曲面,所述显示单元32设置为外凸曲面,所述反射单元31的反射面设置为内凹曲面,所述外凸曲面与所述内凹曲面相对称。
[0035]作为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所述显示单元32的外凸曲面呈椭圆弧形状,所述反射单元31的反射面的内凹曲面呈椭圆弧形状;其中,所述显示单元32和所述反射单元31的椭圆弧的横向半径为5m。所述显示单元32和所述反射单元31的椭圆弧的纵向半径为0.71m。所述显示单元32的圆弧形状与所述反射单元31的圆弧形状相对称,可构成一横向半径为5m和纵向为半径0.71m的椭圆形。
[0036]优选的,所述显示单元32为透明显示单元。
[0037]由上述可知,本实施例二由于将所述反射单元31和所述显示单元32均设置为具有一定弯曲弧度的曲面,且所述显示单元32设置为外凸曲面,所述反射单元31的反射面设置为内凹曲面,所述外凸曲面与所述内凹曲面相对称。因此,本实施例二能够使所述反射单元31将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32上,从而使得用户能够在所述透明显示装置的任何角度都能够观看清楚所述显示单元32显示的信息,进而提升所述显示单元32的可视角范围。
[0038]然而,可以理解的是,所述显示单元和所述反射单元的椭圆弧并不限于横向半径为5m,以及并不限于所述显示单元和所述反射单元的椭圆弧的纵向半径为0.71m。所述显示单元和所述反射单元的椭圆弧的横向半径的范围可为4m至5m ;所述显示单元和所述反射单元的椭圆弧的纵向半径的范围可为0.57m至0.71m。在这范围内的所述显示单元和所述反射单元,都能够有效地使所述反射单元将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上,从而使得用户能够在所述透明显示装置的任何角度都能够观看清楚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的信息,进而提升所述显示单元的可视角范围。
[0039]实施例三
[0040]请参阅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透明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为了便于说明,仅不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0041]所述透明显示装置包括:相对设置的反射单元41和显示单元42、被观察的实物43、发光元件44、以及扩散元件45。其中,所述被观察的实物43设置于所述显示单元42和所述反射单元41之间;所述发光元件44分别设置在所述显示单元42的两侧上方;所述扩散元件45分别设置在两侧的所述发光元件44上方。所述发光元件44产生光源,所述扩散元件45将所述光源发出的光扩散开来,所述反射单元41具有反射面;通过所述反射单元41将所述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42上;从而使得用户能够在所述透明显示装置的任何角度都能够观看清楚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的所述被观察的实物43。
[0042]其中,所述反射单元41和所述显示单元42均设置为具有一定弯曲弧度的曲面,所述显示单元42设置为外凸曲面,所述反射单元41的反射面设置为内凹曲面,所述外凸曲面与所述内凹曲面相对称。
[0043]作为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所述发光元件呈45度角设置;所述扩散元件呈45度角设置。
[0044]作为本发明另一优选实施例,所述显示单元42的外凸曲面呈椭圆弧形状,所述反射单元41的反射面的内凹曲面呈椭圆弧形状;其中,所述显示单元42和所述反射单元41的椭圆弧的横向半径为4m至5m。所述显示单元42和所述反射单元41的椭圆弧的纵向半径为0.57m至0.71m。所述显示单元42的圆弧形状与所述反射单元41的圆弧形状相对称,可构成一椭圆形。
[0045]优选的,所述显示单元42为透明显示单元。
[0046]由上述可知,本实施例三由于将所述反射单元41和所述显示单元42均设置为具有一定弯曲弧度的曲面,且所述显示单元42设置为外凸曲面,所述反射单元41的反射面设置为内凹曲面,所述外凸曲面与所述内凹曲面相对称。因此,本实施例三能够使所述反射单元41将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42上,从而使得用户能够在所述透明显示装置的任何角度都能够观看清楚所述显示单元42显示的所述被观察的实物43,进而提升所述显示单元42的可视角范围。
[0047]实施例四
[0048]请参阅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透明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为了便于说明,仅不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0049]所述透明显示装置包括:相对设置的反射单元51和显示单元52、被观察的实物53、发光元件54、以及扩散元件55。其中,所述被观察的实物53设置于所述显示单元52和所述反射单元51之间;所述发光元件54分别设置在所述显示单元52的两侧上方;所述扩散兀件55分别设置在两侧的所述发光兀件54上方。所述发光兀件54产生光源,所述扩散元件55将所述光源发出的光扩散开来,所述反射单元51具有反射面;通过所述反射单元51将所述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52上;从而使得用户能够在所述透明显示装置的任何角度都能够观看清楚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的所述被观察的实物53。
[0050]其中,所述反射单元51和所述显示单元52均设置为具有一定弯曲弧度的曲面,所述显示单元52设置为外凸曲面,所述反射单元51的反射面设置为内凹曲面,所述外凸曲面与所述内凹曲面相对称。
[0051]作为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所述发光元件呈35度角设置;所述扩散元件呈35度角设置。
[0052]作为本发明另一优选实施例,所述显示单元52的外凸曲面呈椭圆弧形状,所述反射单元51的反射面的内凹曲面呈椭圆弧形状;其中,所述显示单元52和所述反射单元51的椭圆弧的横向半径为4m至5m。所述显示单元52和所述反射单元51的椭圆弧的纵向半径为0.57m至0.71m。所述显示单元52的圆弧形状与所述反射单元51的圆弧形状相对称,可构成一椭圆形。
[0053]优选的,所述显示单元52为透明显示单元。
[0054]由上述可知,本实施例四由于将所述反射单元51和所述显示单元52均设置为具有一定弯曲弧度的曲面,且所述显示单元52设置为外凸曲面,所述反射单元51的反射面设置为内凹曲面,所述外凸曲面与所述内凹曲面相对称。因此,本实施例四能够使所述反射单元51将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52上,从而使得用户能够在所述透明显示装置的任何角度都能够观看清楚所述显示单元52显示的所述被观察的实物53,进而提升所述显示单元52的可视角范围。
[0055]然而,可以理解的是,所述发光元件并不限于呈35度角或45度角设置;且所述扩散元件也并不限于呈35度角或45度角设置。所述发光元件可以呈35度角至45度角设置;且所述扩散元件也可以呈35度角至45度角设置。在该范围内,都能够使得所述扩散元件将所述发光元件产生的光源均匀地扩散开来。
[0056]综上所述,本发明实施例由于将所述反射单元和所述显示单元均设置为具有一定弯曲弧度的曲面,且所述显示单元设置为外凸曲面,所述反射单元的反射面设置为内凹曲面,所述外凸曲面与所述内凹曲面相对称。因此,本发明能够使所述反射单元将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上,从而使得用户能够在所述透明显示装置的任何角度都能够观看清楚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的所述被观察的实物,进而提升所述显示单元的可视角范围。
[0057]尽管已经相对于一个或多个实现方式示出并描述了本发明,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本说明书和附图的阅读和理解将会想到等价变型和修改。本发明包括所有这样的修改和变型,并且仅由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限制。特别地关于由上述组件执行的各种功能,用于描述这样的组件的术语旨在对应于执行所述组件的指定功能(例如其在功能上是等价的)的任意组件(除非另外指示),即使在结构上与执行本文所示的本说明书的示范性实现方式中的功能的公开结构不等同。此外,尽管本说明书的特定特征已经相对于若干实现方式中的仅一个被公开,但是这种特征可以与如可以对给定或特定应用而言是期望和有利的其他实现方式的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组合。而且,就术语“包括”、“具有”、“含有”或其变形被用在【具体实施方式】或权利要求中而言,这样的术语旨在以与术语“包含”相似的方式包括。
[0058]综上所述,虽然本发明已以优选实施例揭露如上,但上述优选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均可作各种更动与润饰,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界定的范围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显示装置包括:相对设置的反射单元和显示单元;所述反射单元具有反射面;通过所述反射单元将光均匀地反射至所述显示单元上;其中,所述反射单元和所述显示单元均设置为具有一定弯曲弧度的曲面,所述显示单元设置为外凸曲面,所述反射单元的反射面设置为内凹曲面,所述外凸曲面与所述内凹曲面相对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单元的外凸曲面呈椭圆弧形状,所述反射单元的反射面的内凹曲面呈椭圆弧形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单元和所述反射单元的椭圆弧的横向半径的范围为4m至5m。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单元和所述反射单元的椭圆弧的纵向半径的范围为0.57m至0.71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单元和所述反射单元之间设置有被观察的实物。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显示单元的两侧上方分别设置有发光元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呈45度角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发光元件上方设置有扩散元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扩散元件呈45度角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单元为透明显示单J Li ο
【文档编号】G09F9/30GK104332112SQ201410577001
【公开日】2015年2月4日 申请日期:2014年10月24日 优先权日:2014年10月24日
【发明者】俞刚 申请人: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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