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教学用演讲训练装置,尤其是一种思想政治教学用演讲训练装置。
背景技术:
演讲又叫讲演或演说,是指在公众场所,以声音语言为主要手段,以体态语言为辅助手段,针对某个具体问题,鲜明、完整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阐明事理或抒发情感,进行宣传鼓动的一种语言交际活动。在思想政治教学时,常常需要进行演讲,但目前缺乏一种有效的思想政治教学用演讲训练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思想政治教学用演讲训练装置,它能辅助使用者进行脱稿演讲的训练,还设置有摄像头和显示器,能够让使用者直观的看到自己演讲时的肢体动作,帮助使用者强化肢体动作训练。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下述技术方案:一种思想政治教学用演讲训练装置,包括底板、伸缩杆一、面板、夹具及托板,所述的伸缩杆一的下端固定于底板上表面的中间位置,所述的面板的下表面中间位置与伸缩杆一的上端铰接,面板的上表面设有凹槽,所述的夹具固定在该凹槽内,所述的托板与面板的下侧面固定连接,所述的思想政治教学用演讲训练装置还包括电动卷轴、布帘、负重杆、声音感应器、开关、横杆、摄像机、伸缩杆二、显示器、摄像头以及电源,所述的电动卷轴与面板的上侧面固定连接,所述的布帘的一端固定于电动卷轴上,布帘用于遮盖面板的上表面,所述的负重杆与布帘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的声音感应器与开关均设置在托板上,所述的横杆的一端与伸缩杆一固定连接,所述的摄像机与横杆的另一端球铰接,所述的伸缩杆二的下端固定于底板的上表面,伸缩杆二置于伸缩杆一后侧,所述的显示器固定于伸缩杆二的上端,所述的摄像头设置在显示器下方并位于面板上方,所述的电源固定在底板上,电源与电动卷轴、声音感应器、开关、显示器以及摄像头电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设有声音感应器,通过对使用者声音的感应自动遮挡或显示演讲稿,辅助使用者进行脱稿演讲的训练;
2.本实用新型设有摄像头和显示器,能够让使用者直观的看到自己演讲时的肢体动作,帮助使用者强化肢体动作训练;
3.摄像机能够记录使用者的演讲过程,方便在训练之余通过回放找出使用者演讲时的不足;
4.高度可调节,移动方便,使用更加灵活。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思想政治教学用演讲训练装置的整体结构轴测图;
图2是图1所示的演讲训练装置的A部放大图;
图中所示出的部件名称及标号如下:
1-底板;2-伸缩杆一;3-面板;4-电动卷轴;5-布帘;6-负重杆;7-夹具;8-托板;9-声音感应器;10-开关;11-横杆;12-摄像机;13-伸缩杆二;14-显示器;15-摄像头;16-电源;17-锁紧脚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思想政治教学用演讲训练装置,包括底板1、伸缩杆一2、面板3、夹具7及托板8,所述的伸缩杆一2的下端固定于底板1上表面的中间位置,所述的面板3的下表面中间位置与伸缩杆一2的上端铰接,面板3的上表面设有凹槽,所述的夹具7固定在该凹槽内,所述的托板8与面板3的下侧面固定连接,所述的思想政治教学用演讲训练装置还包括电动卷轴4、布帘5、负重杆6、声音感应器9、开关10、横杆11、摄像机12、伸缩杆二13、显示器14、摄像头15以及电源16,所述的电动卷轴4与面板3的上侧面固定连接,所述的布帘5的一端固定于电动卷轴4上,布帘5用于遮盖面板3的上表面,所述的负重杆6与布帘5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的声音感应器9与开关10均设置在托板8上,所述的横杆11的一端与伸缩杆一2固定连接,所述的摄像机12与横杆11的另一端球铰接,所述的伸缩杆二13的下端固定于底板1的上表面,伸缩杆二13置于伸缩杆一2后侧,所述的显示器14固定于伸缩杆二13的上端,所述的摄像头15设置在显示器14下方并位于面板3上方,所述的电源16固定在底板1上,电源16与电动卷轴4、声音感应器9、开关10、显示器14以及摄像头15电连接;
所述的底板1下表面设置有四个锁紧脚轮17,所述的四个锁紧脚轮17呈矩形布置。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使用者站在底板1上,通过调节伸缩杆一2实现面板3高度的调节,面板3的倾斜角度可调;调节伸缩杆二13的高度即能调节摄像机12的位置,将演讲稿通过夹具7固定在面板3上,而后打开开关10即可进行演讲训练。在使用者演讲时,布帘5会遮盖住演讲稿,当使用者忘记演讲内容停止演讲时,电动卷轴4会收起布帘5;显示器14和摄像头15能够让使用者直观的看到自己演讲时的肢体动作,辅助使用者的肢体动作训练。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装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条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