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人力资源教学信息辅助展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19396阅读:261来源:国知局
一种人力资源教学信息辅助展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教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人力资源教学信息辅助展示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管理成为各个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也就带动了其相关领域如:教学、培训等方面的迅猛发展,但是,在教学过程中,一般的主要教课方式都为老师在课堂上死板的传授基本知识或者口头上的讲述面对各种情况如何处理,目前在人力资源相关的教学中教学装置远远满足不了教学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通过投影技术将各种不同的知识投射到展示板上,且能将展示板移动到教室的中间,方便与各工人互动,大大的增加了工人对于人力资源理解的人力资源教学信息辅助展示装置。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人力资源教学信息辅助展示装置,包括设置于地面上的滑轨和展示板,所述展示板底面固定安装一轴承,该轴承外圈与展示板底面相连,所述轴承内圈固定连接一直杆,该直杆垂直设置,所述直杆下端固定连接一固定块,该固定块与轴承呈平行设置,所述固定块为圆形结构设置,所述固定块下端固定连接一支撑杆,该支撑杆为伸缩结构设置。

作为优选,所述展示板上左右分别划分为投影区和书写区,所述投影区上覆盖一投影布,所述展示板位于投影区上端固定安装一倾斜杆,该倾斜杆一端通过铰接件固定连接一活动杆,该活动杆下端固定安装一投影仪,该投影仪的照射端正对于投影布上。

作为优选,所述滑轨内活动设置一滑块,该滑块上活动安装两根轴杆,该轴杆两侧均贯穿滑块,所述轴杆位于滑块外侧端上均固定安装一滚轮,该滚轮外圈面与滑轨内壁面相抵。

作为优选,所述倾斜杆和活动杆均由金属材料制成,所述倾斜杆与活动杆为圆柱形结构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经济成本低,使用范围广,能通过投影技术将各种不同的知识投射到展示板上,且能将展示板移动到教室的中间,方便与各工人互动,大大的增加了工人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解。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人力资源教学信息辅助展示装置,包括设置于地面上的滑轨12和展示板5,所述展示板5底面固定安装一轴承7,该轴承7外圈与展示板5底面相连,所述轴承7内圈固定连接一直杆8,该直杆8垂直设置,所述直杆8下端固定连接一固定块9,该固定块9与轴承7呈平行设置,所述固定块9为圆形结构设置,所述固定块9下端固定连接一支撑杆10,该支撑杆10为伸缩结构设置。

本实施例中,所述展示板5上左右分别划分为投影区3和书写区4,所述投影区3上覆盖一投影布(未图示),所述展示板5位于投影区3上端固定安装一倾斜杆1,该倾斜杆1一端通过铰接件固定连接一活动杆2,该活动杆2下端固定安装一投影仪6,该投影仪6的照射端正对于投影布上。

本实施例中,所述滑轨12内活动设置一滑块11,该滑块11上活动安装两根轴杆(未标记),该轴杆两侧均贯穿滑块11,所述轴杆位于滑块11外侧端上均固定安装一滚轮13,该滚轮13外圈面与滑轨12内壁面相抵;所述倾斜杆1和活动杆2均由金属材料制成,所述倾斜杆1与活动杆2为圆柱形结构设置。

工作原理:通过投影仪将要教学的知识投影到投影布上,且能在书写区内写上重要点,为了方便在教学的过程中,过于的死板和无聊,可通过滑块将展示板移动到教室的中间,方便各工人的观看和理解,也能更好的与工人互动,为了防止一边的工人看不见展示板上的内容,可通过轴承将展示板旋转到另一边,方便另一边工人的观看,其中可根据教师自身升高的长短来调整支撑杆的高度。

本具体实施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经济成本低,使用范围广,能通过投影技术将各种不同的知识投射到展示板上,且能将展示板移动到教室的中间,方便与各工人互动,大大的增加了工人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解。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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