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包含:
背板,具有相对的第一表面以及第二表面;
框架,至少部分围绕所述背板设置,所述框架具有相对的第一凸出部以及第二凸出部,所述第一凸出部凸出于所述第一表面,所述第二凸出部凸出于所述第二表面,所述第一凸出部与所述第一表面共同形成第一容置空间,所述第二凸出部与所述第二表面共同形成第二容置空间;
第一屏幕组件,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一容置空间;以及
第二屏幕组件,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二容置空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屏幕组件包含:
第一显示面板;
第一导光板,位于所述第一显示面板与所述背板之间;以及
第一膜片组件,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一显示面板与所述第一导光板之间;
所述第二屏幕组件包含:
第二显示面板;
第二导光板,位于所述第二显示面板与所述背板之间;以及
第二膜片组件,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二显示面板与所述第二导光板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还包含发光部,设置于所述背板的边缘,所述发光部具有多个第一光源以及多个第二光源,所述多个第一光源对应所述第一导光板,所述多个第二光源对应所述第二导光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多个第一光源与所述多个第二光源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还包含至少一个反射片,至少覆盖所述背板的所述第一表面以及所述第二表面中的一个,所述反射片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多个第一光源与所述多个第二光源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片的数量为两个,分别至少覆盖所述背板的所述第一表面以及所述第二表面,且分别至少部分位于所述背板与所述多个第一光源之间以及至少部分位于所述背板与所述多个第二光源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第一光源与所述多个第二光源分别实质上沿直线排列。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第一光源与所述多个第二光源为发光二极管。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与所述框架为一体成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