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广告牌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顶部固定件、底部固定件以及两个弹性固定框;
两个所述弹性固定框的顶部通过所述顶部固定件固定连接;两个所述弹性固定框的底部通过所述底部固定件固定连接;两个所述弹性固定框均用于固定弹性广告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广告牌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中部固定件;
两个所述弹性固定框的中部通过所述中部固定件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广告牌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部固定件包括固定杆;
两个所述弹性固定框的顶部均与所述固定杆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广告牌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部固定件包括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
所述第一固定件的一端与其中一个所述弹性固定框的中部连接,所述第二固定件的一端与另一个所述弹性固定框的中部连接,所述第一固定件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固定件的另一端可拆卸地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广告牌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部固定件还包括中部调节结构;
所述中部调节结构设置在所述第一固定件和所述第二固定件上,用于调节两个所述弹性固定框的中部之间的距离。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广告牌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结构包括勾面和毛面;
所述勾面设置在所述第一固定件上;所述毛面设置在所述第二固定件上。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广告牌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固定件包括第三固定件和第四固定件;
所述第三固定件的一端与其中一个所述弹性固定框的底部连接,所述第四固定件的一端与另一个所述弹性固定框的底部连接,所述第三固定件的另一端与所述第四固定件的另一端可拆卸地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广告牌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固定件还包括底部调节结构;
所述底部调节结构设置在所述第三固定件和所述第四固定件上,用于调节两个所述弹性固定框的底部之间的距离。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广告牌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部固定件为两个;两个所述中部固定件分别设置在所述弹性固定框的中部的两端;
所述底部固定件为两个;两个所述底部固定件分别设置在所述弹性固定框的底部的两端。
10.一种宣传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架以及多个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用于广告牌的固定装置;
多个所述顶部固定件均固定在所述固定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