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铝板防水防尘标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61600发布日期:2018-12-05 19:30阅读:266来源:国知局
一种铝板防水防尘标牌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铝板,具体为一种铝板防水防尘标牌,属于铝板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标牌具有标记、警示的作用,标牌主要是通过视觉来表现它的作用。文字传达,记号是具有象征性、方向、暗示性等等功能。文字样式可以表现出性格、背景、含义。形态与记号一同表现出象征与构造性意义。标牌是一种信息传达媒体,它具有广告、警示的功能。采用蓄光型自发光材料,具有吸光、蓄光功能,亮处吸收日光、灯光等可见光20分钟,可持续发光12小时以上。吸光、发光过程无限次持续反复使用。现有的铝板标牌不能够起到排水的功能,有的标牌在长时间水的浸泡下会起泡,还不能够排尘,给标牌造成使用寿命短和不美观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现有的铝板标牌不能够起到排水的功能,有的标牌在长时间水的浸泡下会起泡,还不能够排尘,给标牌造成使用寿命短和不美观的问题而提供一种铝板防水防尘标牌。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铝板防水防尘标牌,包括标牌、风机、蓄电池、排水槽、排水管、排尘管、横管、竖管、卡头、固定销、支柱、出风口、底板和脚轮;所述标牌的顶端设置有排水槽,所述排水槽的下方连通有排水管,所述标牌的顶端设置有蓄电池,所述蓄电池的侧壁设置有风机,所述风机和所述蓄电池之间为电性连接,所述风机的下方连通有排尘管,所述排尘管的下方连接有竖管,位于标牌一侧的两个所述竖管顶端之间设置有横管,所述竖管的底端连接出风口,所述标牌的底端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内部安装有卡头,所述卡头的下方设置有支柱,所述支柱通过固定销固定,所述支柱的底端设置有底板。

优选的,所述底板的下方设置有脚轮。

优选的,所述卡头为梯形结构,且所述卡头为倒置设置。

优选的,所述竖管相互平行。

优选的,所述出风口为水平垂直标牌设置。

优选的,所述排尘管为倾斜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设置的风机能够对标牌上的灰尘进行吹动,从而使得标牌表面的灰尘直接从排尘管和竖管排到标牌底端的出风口,通过设置的出风口能够将灰尘直接从标牌内部排出,使得标牌清洁,通过设置的排水槽和排水管能够起到良好的排水作用,增加标牌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标牌;2、风机;3、蓄电池;4、排水槽;5、排水管;6、排尘管;7、横管;8、竖管;9、卡头;10、固定销;11、支柱;12、出风口;13、底板;14、脚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所示,一种铝板防水防尘标牌,包括标牌1、风机2、蓄电池3、排水槽4、排水管5、排尘管6、横管7、竖管8、卡头9、固定销10、支柱11、出风口12、底板13和脚轮14;所述标牌1的顶端设置有排水槽4,所述排水槽4的下方连通有排水管5,所述标牌1的顶端设置有蓄电池3,所述蓄电池3的侧壁设置有风机2,所述风机2和所述蓄电池3之间为电性连接,所述风机2的下方连通有排尘管6,所述排尘管6的下方连接有竖管8,位于标牌1一侧的两个所述竖管8顶端之间设置有横管7,所述竖管8的底端连接出风口12,所述标牌1的底端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内部安装有卡头9,所述卡头9的下方设置有支柱11,所述支柱11通过固定销10固定,所述支柱11的底端设置有底板13。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底板13的下方设置有脚轮14。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卡头9为梯形结构,且所述卡头9为倒置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竖管8相互平行。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出风口12为水平垂直标牌1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排尘管6为倾斜设置。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通过设置的风机能够对标牌上的灰尘进行吹动,从而使得标牌表面的灰尘直接从排尘管和竖管排到标牌底端的出风口,通过设置的出风口能够将灰尘直接从标牌内部排出,使得标牌清洁,通过设置的排水槽和排水管能够起到良好的排水作用,增加标牌的使用寿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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