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使用花盆作广告的方法

文档序号:2641540阅读:62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使用花盆作广告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制作广告的方法。
现在放置于公共场所或家庭的花盆到处可见,数量极大,花盆除了种植花草外,没有其他功能,其潜在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之不足,提供一种使用花盆作广告的方法,增加花盆的使用功能,使广告宣传的范围加大,同时更美化环境,增加装饰效果。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方案来实现的使用花盆作广告的方法是在花盆的外侧壁区域烧制出具有广告目的或做为凭证的图案或文字。
上述技术方案中花盆的形状为圆形、椭圆形或方形,花盆的外径或对角线的长度为10-150cm。
本发明在花盆上烧制出具有广告性质的图案或文字,增加了花盆的使用功能,实现了一物多用;而且由于放置花盆的数量大,广告宣传的范围大,花盆作为广告图案或文字的载体,其广告效果永久;再者,它更能美化环境,美化市容,其装饰效果显著增加。


图1、图2均为花盆采用本发明制作成的示意图。
如图1所示,花盆形状为圆形,其外径为40cm。如图2所示,花盆形状为方形,其对角线长度为100cm。如图1、图2所示,花盆的外侧壁区域烧制出具有广告目的的“刘伶醉”文字及图案。
权利要求
1.一种使用花盆作广告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是在花盆的外侧壁区域烧制出具有广告目的或做为凭证的图案或文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花盆形状为圆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花盆形状为椭圆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花盆形状为方形。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花盆的外径为10-150cm。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花盆对角线的长度为10-150cm。
全文摘要
一种使用花盆作广告的方法,是在花盆的外侧壁区域烧制出具有广告目的或做为凭证的图案或文字,从而增加了花盆的使用功能,广告效果永久;而且由于放置花盆的数量大,因此广告宣传的范围加大;再者,它更能美化环境,美化市容,其装饰效果显著增加。
文档编号G09F23/00GK1210326SQ97114498
公开日1999年3月10日 申请日期1997年9月3日 优先权日1997年9月3日
发明者张沛尧 申请人:张沛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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