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存放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943131阅读:458来源:国知局
办公用品存放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办公用品存放装置,包括底板,所述的底板上设置有存放文具的笔筒以及存放回形针的回形针放置处,所述的底板的后端设置有存放文件的文件夹层,所述的底板的另一端设置有U盘本体,所述的U盘本体上设置有微型中空圆柱桶,所述U盘本体的尾部设置有小型刷。本实用新型方便快捷,在底板上设置有信息标记单元,这样可以对办公用品存放装置的生产质量进行追溯,如果同一批产品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将同批产品追回销毁保证产品质量。
【专利说明】
办公用品存放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办公用品存放装置。【背景技术】
[0002]办公架是一种常见的办公用品。传统办公架使用功能单一,只能用于存放文件,不能有效的对办公用品分门别类,当需要使用某一办公用品时往往很难找到,使用不便。为此我们提供一种新型的办公用品存放装置。【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办公用品存放装置。
[0004]—种办公用品存放装置,包括底板,所述的底板上设置有存放文具的笔筒以及存放回形针的回形针放置处,所述的底板的后端设置有存放文件的文件夹层,所述的底板的另一端设置有U盘本体,所述的U盘本体上设置有微型中空圆柱桶,所述U盘本体的尾部设置有小型刷。
[0005]优选的,所述的底板上设置有信息标记单元。
[000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办公用品存放装置,其有益效果在于:这样能放置很多的办公用品并且能分好类容易区分拿找,文件夹放置处可以放书籍和文件等,使用非常方便, 还能使办公桌整洁有序;U盘具有随身携带的功能,所以在移动办公时,当需要使用U盘时, 可以从办公用品存放装置拿出此U盘,在需要用笔做记录时,也可拿出随身携带的U盘,取出插入在其侧面上的中空圆柱桶的铅笔做记录,方便及时,当使用电脑发现键盘缝隙处有赃物时,可以拿出此U盘,使用设置在其尾部的小刷子将赃物扫出,方便快捷;在底板上设置有信息标记单元,这样可以对办公用品存放装置的生产质量进行追溯,如果同一批产品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将同批产品追回销毁保证产品质量。【附图说明】
[000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0008]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0010]本实施例如图1所示,
[0011]—种办公用品存放装置,包括底板1、所述的底板1上设置有存放文具的笔筒2以及存放回形针的回形针放置处3,所述的底板1的后端设置有存放文件的文件夹层4,所述的底板1的另一端设置有U盘本体5,所述的U盘本体5上设置有微型中空圆柱桶6,所述U盘本体5的尾部设置有小型刷7,所述的底板1上设置有信息标记单元8,所述的信息标记单元8内通过激光刻字方法标记有产品的出厂信息,所述的信息标记单元内标记有汉字、数字、英文字母。
[0012]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办公用品存放装置,这样能放置很多的办公用品并且能分好类容易区分拿找,文件夹放置处可以放书籍和文件等,使用非常方便,还能使办公桌整洁有序;U盘具有随身携带的功能,所以在移动办公时,当需要使用U盘时,可以从办公用品存放装置拿出此U盘,在需要用笔做记录时,也可拿出随身携带的U盘,取出插入在其侧面上的中空圆柱桶的铅笔做记录,方便及时,当使用电脑发现键盘缝隙处有赃物时,可以拿出此U盘, 使用设置在其尾部的小刷子将赃物扫出,方便快捷;在底板上设置有信息标记单元,这样可以对办公用品存放装置的生产质量进行追溯,如果同一批产品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将同批产品追回销毁保证产品质量。
[0013]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办公用品存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1),所述的底板(1)上设置有存放文 具的笔筒(2)以及存放回形针的回形针放置处(3),所述的底板(1)的后端设置有存放文件 的文件夹层(4),所述的底板(1)的另一端设置有U盘本体(5),所述的U盘本体(5)上设置有 微型中空圆柱桶(6),所述U盘本体(5)的尾部设置有小型刷(7)。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办公用品存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板(1)上设置 有信息标记单元(8)。
【文档编号】B43M99/00GK205631871SQ201620208171
【公开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请日】2016年3月10日
【发明人】姜也平, 姜雅平
【申请人】镇江同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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