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装饰材料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紫外光固化3D裂纹玻璃瓶。
背景技术:
玻璃已经在现代社会得到广泛应用,广泛用于化妆品、杯子、儿童玩具等众多物品的包装。不仅可以美化物品而且还可以起到保护物件的作用。
随着涂料技术的发展,在玻璃表面直接涂装,以增加产品性能或达到所预期装饰效果的趋势日渐增加,传统玻璃的装饰很难满足消费者对外观的要求的多样性。
因此,针对现有技术不足,提供一种具有3D裂纹效果的紫外光固化3D裂纹玻璃瓶以克服现有技术不足甚为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设计提供一种紫外光固化3D裂纹玻璃瓶,本实用新型的紫外光固化3D裂纹玻璃瓶,涂层的层间附着力好,具有3D立体裂纹效果,视觉效果独特,同时还具有耐磨,抗刮伤能力强的特点,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措施实现。
所述的一种紫外光固化3D裂纹玻璃瓶,其特征在于瓶体包括玻璃基层、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真空镀膜铝层、紫外光固化保护层。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固定设置于玻璃基层上表面,真空镀膜铝层采用真空电镀法固定设置于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上表面,紫外光固化保护层固定设置于真空镀膜铝层上表面。
上述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涂覆固定设置于所述玻璃基层的上表面。
上述真空镀膜铝层涂覆固定设置于所述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的上表面。
上述紫外光固化保护层涂覆固定设置于所述真空镀膜铝层的上表面。
上述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厚度设置为15-20μm。
优选的,上述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厚度设置为18μm。
上述镀铝层厚度设置为20-30nm。
上述紫外光固化保护厚度设置为18-25μm。
优选的,上述紫外光固化保护层厚度设置为20μm。
上述一种紫外光固化3D裂纹玻璃瓶,涂层的层间附着力好,具有3D立体裂纹效果,视觉效果独特,同时还具有耐磨,抗刮伤能力强的特点,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以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紫外光固化3D裂纹玻璃瓶,设置有玻璃基层1、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2、真空镀膜铝层3、紫外光固化保护层4。
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2固定设置于玻璃基层1上表面,真空镀膜铝层3固定设置于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2上表面、紫外光固化保护层4固定设置于真空镀膜铝层3上表面。
玻璃基层1是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2、紫外光固化保护层4等附着的基体。
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2用于遮盖玻璃基层1表面的缺陷,为真空镀膜铝层提供平坦性和光泽,同时还提供3D立体裂纹效果。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2通过如下百分比含量的原材料制备而成:脂肪族聚氨酯丙烯酸酯20-25%;环氧丙烯酸酯5-7%;活性稀释剂10-15%;光引发剂3-5%;流平剂0.2-0.3%;偶联剂0.5-1%;稀释剂42-55%。
真空镀膜铝层3在底涂层进行真空电镀所制得,用于提供金属效果,增加层次感。
紫外光固化保护层4用于保护真空镀铝层3,提供硬度、耐磨和抗刮伤能力等性能。紫外光固化保护层4通过如下百分比含量的原材料制备而成:热塑性丙烯酸树脂15-25%;高官能脂肪族聚氨酯丙烯酸酯15-18%;活性稀释剂10-15%;光引发剂3-5%;流平剂0.1-0.3%;附着力促进剂0.5-1%;稀释剂40-55%。
具体的,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2涂覆固定设置于玻璃基层1上表面,真空镀膜铝层3固定设置于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2上表面、紫外光固化保护层4涂覆固定设置于真空镀膜铝层3上表面。
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2厚度A通常设置为15-20μm,可起到遮盖玻璃基层1缺陷的作用,同时还具有3D立体裂纹效果。优选的,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2厚度A通常为18μm,具有3D立体裂纹效果功能。
真空真空镀膜铝层3厚度B通常设置为20-30nm。
紫外光固化保护层4厚度C通常设置为18-25μm,优选的,紫外光固化保护层4厚度C通常为20μm,可满足保护真空镀膜铝层,同时还具有耐磨、抗刮伤能力强功能。
此外,该紫外光固化3D裂纹玻璃瓶还具有金属光泽、良好的耐磨、抗刮伤能力强的特点。
需要指明的是,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A、真空真空镀膜铝层B、紫外光固化保护层C并不仅仅局限于以上参数范围,也可以根据需要变换设置。
实施例2。
一种紫外光固化3D裂纹玻璃瓶,其它结构与实施例1相同,不同之处在于: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厚度A为16μm,真空镀膜铝层厚度B为25nm,紫外光固化保护层厚度C为22μm。该紫外光固化3D裂纹玻璃瓶,由于设置紫外光固化3D裂纹底涂层A和真空镀膜层B,还设置了紫外光固化保护层C,不仅具有金属效果和3D裂纹效果,还有具有耐磨,抗刮伤能力强的特点。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