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图像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20681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多图像显示装置,所述多图像显示装置包括:

第一显示面板,被构造为输出第一图像;以及

第二显示面板,位于相对于第一延长线以第一角度倾斜的第二延长线上并构造为输出第二图像,所述第一延长线为沿所述第一显示面板的水平方向从所述第一显示面板延伸的虚线,

其中,所述第二显示面板反射所述第一图像以显示所述第二图像被叠加在所述第一图像上的第一叠加图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其中,通过所述第二显示面板的反射,被反射的第一图像的深度比所述第二图像的深度深,使得所述第一叠加图像表现为立体图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显示面板反射所述第一图像以使其成为相对于所述第二图像的背景图像。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显示面板与平面显示面板对应,所述第二显示面板与镜面显示面板对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显示面板和所述第二显示面板以整体形式形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显示面板包括:

第一基底,包括像素区域和围绕所述像素区域的反射区域;

发光结构,位于所述像素区域中,所述发光结构位于所述第一基底上;

第二基底,面对所述第一基底;以及

反射构件,位于所述第二基底的与所述反射区域对应的下表面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发光结构包括:

晶体管,位于所述第一基底上;

第一电极,位于所述晶体管上,所述第一电极连接到所述晶体管;

像素限定层,暴露所述第一电极的至少一部分;

发光层,位于暴露的第一电极上;以及

第二电极,位于所述发光层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显示面板包括:

基底,包括像素区域、反射区域和外围区域;

发光结构,位于所述基底的所述像素区域上;

至少一个阻挡结构,位于所述基底的所述外围区域上;

第一无机层,覆盖所述发光结构和所述至少一个阻挡结构;

第一有机层,位于所述第一无机层的所述像素区域和所述反射区域上;

第二无机层,位于所述第一无机层和所述第一有机层上;

反射构件,位于所述第二无机层的所述反射区域上;

第二有机层,位于所述第二无机层上以覆盖所述反射构件;以及

第三无机层,位于所述第二无机层和所述第二有机层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所述多图像显示装置还包括:

接合单元,机械地连接在所述第一显示面板与所述第二显示面板之间以调节所述第一角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所述多图像显示装置还包括:

第三显示面板,位于相对于所述第一延长线以第二角度倾斜的第三延长线上并被构造为输出第三图像,

其中,所述第三显示面板透射所述第一叠加图像以显示所述第三图像被叠加在所述第一叠加图像上的第二叠加图像。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其中,通过所述第一叠加图像的透射,透射的第一叠加图像的深度比所述第三图像的深度深,使得所述第二叠加图像表现为立体图像。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显示面板与平面显示面板对应,所述第二显示面板与镜面显示面板对应,所述第三显示面板与透明显示面板对应。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三显示面板包括:

基底,包括像素区域和与所述像素区域相邻的透明区域;以及

发光结构,位于所述基底的所述像素区域上,所述发光结构包括多个绝缘层,

其中,所述发光结构不位于所述透明区域中。

14.一种多图像显示装置,所述多图像显示装置包括:

第一显示面板,被构造为输出第一图像;以及

第二显示面板,位于相对于第一延长线以第一角度倾斜的第二延长线上并构造为输出第二图像,所述第一延长线为沿所述第一显示面板的水平方向从所述第一显示面板延伸的虚线,

其中,所述第二显示面板透射所述第一图像以显示所述第二图像被叠加在所述第一图像上的叠加图像。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其中,通过所述第二显示面板的透射,透射的第一图像的深度比所述第二图像的深度深,使得所述叠加图像表现为立体图像。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显示面板透射所述第一图像以使其成为相对于所述第二图像的背景图像。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显示面板与平面显示面板对应,所述第二显示面板与透明显示面板对应。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显示面板包括:

基底,包括像素区域和与所述像素区域相邻的透明区域;以及

发光结构,位于所述基底的所述像素区域上,所述发光结构包括多个绝缘层,

其中,所述发光结构不位于所述透明区域中。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显示面板和所述第二显示面板以整体形式形成。

20.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多图像显示装置,所述多图像显示装置还包括:

接合单元,机械地连接在所述第一显示面板与所述第二显示面板之间以调节所述第一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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