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摄像镜头,所述摄像镜头沿着光轴从物侧至像侧依次包括第一透镜和多个后续透镜,以及
感光元件,设置在成像面上,
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具有负光焦度且其物侧面为凹面;以及
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成像面的轴上距离TTL与所述感光元件的有效像素区域对角线长的一半ImgH之间满足:1.5<TTL/ImgH<1.7。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后续透镜从所述物侧至所述像侧依次包括:
第二透镜,具有正光焦度或负光焦度,其像侧面为凹面;
第三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
第四透镜,具有负光焦度且物侧面为凹面;
第五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以及
第六透镜,具有正光焦度或负光焦度。
3.摄像镜头,所述摄像镜头沿着光轴从物侧至像侧依次包括:
第一透镜,具有负光焦度且其物侧面为凹面;
第二透镜,具有正光焦度或负光焦度,其像侧面为凹面;
第三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
第四透镜,具有负光焦度且物侧面为凹面;
第五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以及
第六透镜,具有正光焦度或负光焦度,
其中,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之间的轴上间隔距离T34与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之间的轴上间隔距离T56之间满足:0.5<T34/T56<1.2。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感光元件,设置在成像面上,
其中,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成像面的轴上距离TTL与所述感光元件的有效像素区域对角线长的一半ImgH之间满足:1.5<TTL/ImgH<1.7。
5.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摄像镜头的最大视场角的一半HFOV满足:HFOV>50°。
6.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透镜在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2与所述第三透镜在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3之间满足:1<CT2/CT3<1.5。
7.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四透镜的有效焦距f4与所述摄像镜头的总有效焦距f之间满足:-2<f4/f<-1。
8.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f3与所述第五透镜的有效焦距f5之间满足:0.4<f3/f5<1。
9.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和光轴的交点至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径顶点之间的轴上距离SAG51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成像面的轴上距离TTL之间满足:-0.2<SAG51/TTL<-0.1。
10.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9与所述第五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10之间满足:1<R9/R10<1.5。
11.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之间的轴上间隔距离T34与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之间的轴上间隔距离T56之间满足:0.5<T34/T56<1.2。
12.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径DT11与所述第五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DT52之间满足:0.5<DT11/DT52<1.1。
13.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装置装备有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摄像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