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激光器、光引导件、第一透镜、散射装置与调焦装置;
第一激光器用于出射激光至所述光引导件;
所述光引导件用于将来自第一激光器的激光沿第一光路引导至第一透镜;
第一透镜用于将来自所述光引导件的激光汇聚至所述散射装置;
所述散射装置用于将所述激光散射为散射光,并将其出射光反射至第一透镜;
第一透镜还用于将所述散射装置的出射光收集至所述光引导件,所述光引导件还用于将第一透镜收集的光的部分沿第二光路引导出射;
第一透镜固定于所述调焦装置上,用于调节从第一透镜到所述散射装置的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引导件包括反射镜和该反射镜周围的透光介质,该反射镜在第一平面上的投影面积小于第一透镜在第一平面上的投影面积的1/2,第一平面为垂直于第一透镜轴线的平面;该反射镜用于将来自第一激光器的激光沿第一光路反射至第一透镜,该透光介质用于将第一透镜收集的所述散射装置的出射光的大部分沿第二光路透射出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引导件包括透光孔和该透光孔周围的反射镜,该透光孔在第一平面上的投影面积小于第一透镜在第一平面上的投影面积的1/2,第一平面为垂直于第一透镜轴线的平面;该透光孔用于将来自第一激光器的激光沿第一光路透射至第一透镜,该反射镜用于将第一透镜收集的所述散射装置的出射光的大部分沿第二光路反射出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引导件为分光滤光片,具有对所述激光部分透射部分反射的属性,用于将来自第一激光器的激光的部分光沿第一光路引导至第一透镜,将第一透镜收集的所述散射装置的出射光的部分光沿第二光路引导出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焦装置包括从内至外的固定框、限位框与旋转框,第一透镜固定在该固定框上,该固定框侧壁长出两个支杆,该限位框侧壁有两个限位槽,该旋转框侧壁有两个斜槽,所述两个支杆分别嵌入一个所述限位槽与斜槽;所述限位槽用于限制该支杆水平方向上的运动,所述斜槽用于在所述旋转框转动时使所述支杆在竖直方向上运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光装置还包括第二激光器,第一激光器出射的激光与第二激光器出射的激光合为一束激光并入射至所述光引导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二激光器为红色激光器、绿色激光器或红外激光器。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光装置还包括第二透镜,所述光引导件用于将第一透镜收集的所述散射装置的出射光的部分沿第二光路引导出射至第二透镜,第二透镜用于将该出射光的部分准直出射。
9.一种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
10.一种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