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源装置和投影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34568发布日期:2018-06-30 11:51阅读:来源:国知局
光源装置和投影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特征:

1.一种光源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密封构件;

保持构件,其形成有抵接面,具有卡合部,对部件进行保持;以及

壳体,其形成有经由上述密封构件与上述抵接面抵接的被抵接面,具有与上述卡合部卡合的被卡合部,保持上述保持构件,

上述保持构件的上述抵接面和上述壳体的上述被抵接面相互相对,相对于保持上述部件的保持面倾斜,上述壳体的上述被抵接面以朝向上述保持构件被插入到的一侧的方式倾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装置,

上述密封构件配置于上述抵接面和/或上述被抵接面,

上述部件是光轴方向在与上述保持面大致垂直的第一方向上的光学部件,

上述卡合部和上述被卡合部形成为能在上述保持构件去往上述壳体的上述被抵接面的第二方向上卡合脱离,

上述抵接面和上述被抵接面以相对于上述第二方向成锐角的方式倾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装置,

上述抵接面和上述被抵接面以如下角度倾斜:在将上述卡合部从上述第二方向卡合到上述被卡合部时,上述密封构件的侵入侧的端部与上述壳体的上述被抵接面的被侵入侧的端部不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2或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源装置,

上述保持构件具有从上述第一方向的一端侧与上述壳体抵接的第一框部,

上述壳体具有从上述第一方向的另一端侧与上述保持构件抵接的第二框部。

5.根据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光源装置,

上述抵接面、上述被抵接面以及上述密封构件在保持上述部件的部件保持部的周围形成为环状。

6.根据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光源装置,

在上述抵接面具有顶面与上述被抵接面平行的肋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光源装置,

上述密封构件具有可挠性,

上述密封构件的未压缩时的厚度比上述抵接面与上述被抵接面的距离大,

上述抵接面与上述被抵接面的上述距离比上述肋部的高度大。

8.根据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光源装置,

上述被卡合部包含柱状的定位突起,

上述卡合部是供上述定位突起插通的孔部。

9.根据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光源装置,

上述保持构件保持发光元件,

上述被卡合部包含第一凸缘部和第二凸缘部,

上述卡合部包含与上述第一凸缘部抵接的第三凸缘部以及与上述第二凸缘部抵接的第四凸缘部,

上述第一凸缘部与上述第三凸缘部的边界面以及上述第二凸缘部与上述第四凸缘部的边界面配置在上述发光元件出射的光的光轴的高度位置。

10.一种投影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光源装置;

显示元件,其被照射来自上述光源装置的光源光,形成图像光;

投影侧光学系统,其将从上述显示元件出射的上述图像光投影到屏幕;以及

控制部,其控制上述显示元件和上述光源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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