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背光模组,包括背板、导光板、光源以及光学膜片,所述背板包括底板和位于所述底板上的侧板,所述侧板与所述底板形成容纳腔,所述导光板、光源及光学膜片位于所述容纳腔内,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模组还包括多个胶条,所述胶条套设在所述侧板上;每个所述胶条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及设置在所述第一侧壁和所述第二侧壁上的顶部,所述第一侧壁、所述第二侧壁以及所述顶部围设形成凹槽,所述侧板至少部分伸入所述凹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壁上设有第一开口,所述侧板朝向所述第一侧壁的表面上设有第一凸部,所述第一凸部伸入所述第一开口以使所述第一侧壁卡合在所述背板的所述侧板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胶条的所述顶部设有第二开口,所述侧板远离所述底板的一侧设有第二凸部,所述第二凸部伸入所述第二开口。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设在所述侧板朝向所述导光板一侧的表面上,所述胶条的所述第二侧壁上开设第三开口,所述光源发出的光射入并穿过所述第三开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胶条靠近所述凹槽一侧的至少一个表面上设有第三凸部,所述侧板上设有与所述第三凸部相适配的第一凹部,所述第三凸部伸入所述第一凹部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胶条靠近所述凹槽一侧的至少一个表面上设有第二凹部,所述侧板上设有与所述第二凹部相适配的第四凸部,所述第四凸部伸入所述第二凹部内。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胶条还包括承载部,所述承载部凸设于所述胶条的所述顶部朝向所述容纳腔的一侧,所述承载部位于所述光学膜片远离所述背板的一侧。
8.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1-7任一所述背光模组以及与所述背光模组相对设置的显示面板,所述显示面板设于所述胶条的所述顶部远离所述背板的一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黏接件,所述黏接件设于所述显示面板和所述胶条之间,所述胶条靠近所述黏接件一侧的表面上设有第五凸部,所述黏接件上具有与所述第五凸部相适配的第三凹部,所述第五凸部伸入所述第三凹部内。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前框,所述前框包括侧边以及与所述侧边相连的顶边,所述顶边位于所述显示面板远离所述背光模组的一侧,所述侧边围设于所述胶条的所述第一侧壁远离所述背板的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