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背光模组,包括灯条、中框、背板及夹设在所述中框和所述背板之间的导光板及光学膜片,所述中框、所述背板、所述光学膜片及所述导光板环设成一容置空间,所述背板包括背板底板及设置在其上的背板侧壁,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条设置在所述中框朝向所述背板底板的一侧,所述容置空间内还设第一反射部及位于所述第一反射部上的第二反射部;其中,第一反射部设置在所述背板朝向所述灯条的底面上,且所述第一反射部的反射面与所述灯条出光面呈一定夹角,所述灯条发出的光经所述第一反射部和所述第二反射部反射后射向所述导光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部位于所述第一反射部上并与所述第一反射部抵接,所述第一反射部与所述第二反射部抵接区设有第一反光层;所述第二反射部靠近所述灯条的一端设有第二反光层,所述第二反光层在所述背板上的投影与所述灯条中的灯珠在所述背板上的投影不重叠。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光层设置在所述第二反射部朝向所述灯条一侧的内表面和/或外表面上。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光层、所述第二反光层、所述第二反射部靠近所述第一反射部的一侧端面其中至少之一为波浪状。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部靠近所述灯条一侧的端面与所述导光板背离所述背板一侧的顶面相平齐,和/或所述第二反射部朝向所述导光板的侧面与所述导光板相抵接。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部内设有散热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部内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形成所述散热部。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形成所述容置空间的所述中框、所述背板、所述光学膜片及所述导光板未与所述灯条、所述第一反射部及所述第二反射部接触,并朝向所述容置空间的表面其中至少之一设有第三反光层。
9.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部朝向所述背板底板的一侧与所述背板底板相抵,所述第一反射部朝向所述背板侧壁的一侧上设有卡接凸起部,所述背板侧壁朝向所述第一反射部的一侧上设有背板卡接凹槽部;
和/或所述第一反射部朝向所述背板侧壁的一侧上设有卡接凹槽部,所述背板侧壁朝向所述第一反射部的一侧上设有卡接凸起部;
所述卡接凸起部伸入所述卡接凹槽部以使所述第一反射部与所述背板侧壁相卡合。
10.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背光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