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70276阅读:18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发光条结构,尤指一种内部具有可形塑条体,且腔内壁设有可产 生光显像的凹凸部位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
背景技术
传统的发光体是以玻璃管或硬质材料管,予以加工弯曲成所需的形状,并在其中 充入惰性气体,使用时接通电流使之产生放电发亮;或在欲发光体中装入灯泡、发光二极管 等,使之发出各种不同颜色的光芒。此种传统灯管具有制造成本较高,成型较麻烦,且固定 无法随时形塑以改变外形,发热遇水(如雨水)或受冲撞会破裂及损坏,同一灯管只能发出 单一种颜色,管型及尺寸无法任意缩小或变化,且较损耗能源等缺失。再说,如欲呈现不同 造型时,更必须事先以模具加工形塑,或并用或联结支架方能达成,使用上极度不方便,支 架的存在又容易影响整体对象的外观,且必须付出较高的制作及使用成本。目前发光条或导光条达到显示或照明的场合或物品已极为普遍,诸如交通工具上 为减少因视线不良或环境照明不足所需要的发光显示作用,常见者有将该发光或导光条体 设置在一架体上,使产生光反射或光闪烁,以对其周边或路上人车产生警示,也有将之应用 在广告刊板上,设置在车身防撞显示装置,装置在随身穿戴物上,安全帽上,简便行动工具 (如机车或脚踏车)上;但是,也由于上述制造上的高昂成本且型态的可调变性不大,使得 整体产品的采用率不高,例如马路上的警示灯标,目前仍多采用低成本的反光标钮,或单纯 低照明的光源闪烁来显示警示效果有限,特别对于高速行驶的车辆驾驶人的警示效果将大 打折扣;路上行人更是少有穿戴具有自主产生光显示的安全警示装置,使得行人在照明不 足的室外环境,常因自体的显示不足,而遭受其它交通工具的碰撞产生意外。此外,在日常生活当中,经常会遭遇到需要简便随身照明或显示所在位置的场合, 且不拘限使用中的显示型态,但却苦无一种应用便利且可依任意的需要而随使用人的喜好 自由改变显示或照明型态的物品极为可惜。因此,如何能提供一种低成本,且光显示度高的可调变应用型态的自体发光装置, 乃为上述课题欲解决时所必需预先获得支持的条件之一。并且,传统的发光条或导光条装置,均是由柔软性透明材料所设成,较不具备自我 支持能力,因此,应用时均需仰赖其它坚固支持物或架体来辅助其预期编设型态的支撑;然 而该等外加的支持物或架体,不但增加了整体应用物品的制造成本,更常因而造成造型设 计的阻碍或外形破坏,且显见其整体材积及重量亦相对增加,大幅影响其携带便利性,实有 加以改善的必要性。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具有可自由 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直接在发光条的内部串设有可形塑条体,且在该发光条的表壁 上设以可影响发光条内光线照射路径而产生光显像的凹凸部位,使得该发光条接受到光源照射时,可简易地在各该凹凸部位产生明显的光显像;且利用该形塑条体进一步提供该发 光条可随使用者需求曲折或缠绕成任意型态变化,令单一发光条的可显像型式增加,进而 使用范围得以增大,光度显示的疏密度得以控制,进而达到节能且提升其实用价值的目的。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 的发光条结构,主要是由透明材料所设成的中空导光条体,该导光条体的内部设有至少一 轴向中空腔,其特点是所述导光条体的周壁面上设有至少一可改变光线照射路径而朝向 导光条体外部产生光显像的凹凸部位,且在中空腔中串置有一可挠性形塑的形塑条体。在可行实施例中,上述导光条的中空腔内,更可再置入反光或吸光对象或有颜色的片条或可产生光色彩变化的气体;使得该导光条可运用层面及受天气的限制性明显降 低,推广性更为改善。在上述可行实施条件中,上述发光条的端部更可装设适当的光源均布组件,使得 光线在进入发光条端部之前,先经过该光源均布组件的光线均布作用,以避免光源朝向该 发光条的端部投射时,在其中空腔中或形塑条体部位造成太多光线的损失,以确保整体发 光条可产生较明亮且均勻的光显像效果。于可行实施例中,上述发光条的外侧,更可设具开口沟槽,藉以供待组装物品通过 该通道沟槽形成夹设固定。在上述可行实施条件中,凹凸部位的型态,可在导光条的中空腔内部,在壁面上延 伸设置连续性的凹或凸纹,使得该凹或凸纹可在中空腔内形成连串且朝向各方向显示的全 面化光显像作用,亦可设成段落型衬饰或文字,以提供更多元的应用。在上述可行实施条件中,上述发光条的内部可再包含有方便塑型且固定于中空腔 中的吸光材料、色条或可感光气体(如前述的惰性气体),使得该发光条的发光颜色更为多 变,而可适应各种不同环境的显示或警示需求,大幅提升了该产品的可推广条件。又在上述可行实施例架构下,若发光条设具有适度的可挠曲特性(即柔软性), 则本发明乃能制成防冲撞性极佳的产品,具有避免因外来的强烈冲撞或震动而被破坏的能 力,特别适用于作为马路上的安全指示标杆或灯标,不仅如前所述能扩展单一光源的光显 像范围,进而提升整体警示效果,且利用该形塑条体可再调整回复原状的特性,恰能改善目 前安全指示标杆容易在受冲击破坏即无法恢复原状绕行应用的缺失。如此,该结构直接在发光条的内部串设有可形塑条体,且在该发光条的表壁上设 以可影响发光条内光线照射路径而产生光显像的凹凸部位,使得该发光条接受到光源照射 时,可简易地在各该凹凸部位产生明显的光显像;且利用该形塑条体进一步提供该发光条 可随使用者需求曲折或缠绕成任意型态变化,令单一发光条的可显像型式增加,进而使用 范围得以增大,光度显示的疏密度得以控制,进而达到节能且提升其实用价值的目的。并且利用该形塑条体的置入,提供上述发光条的具有自我支撑能力的结构特性, 即在不依赖其它对象或架体的支撑,即可自我形塑并保持于预先型塑成的型态,使得该发 光条可随使用人之喜好或需求,直接调设固定于所预期的型态,使得以简便地改变光线照 射路径或显示的外观,可朝向任一设定方位产生立体型态的光显像,可产生多样性的灵活 变化,进而能提升整体的装饰或警示效果。再,藉由该可挠又可自我塑形的柔软特性,恰足 以降低该等对象受到冲撞所导致的损坏情况。


图1是本发明的第一种可行实施例的立体示意图。图2是图1中A的放大立体示意图。图3是本发明的第二种可行实施例的局部放大立体示意图。图4是本发明的第三种可行实施例的局部放大立体示意图。图5是本发明的第四种可行实施例的立体示意图。图6是本发明的第五种可行实施例的立体示意图。图7是本发明的第四或第五种可行实施例的光源组合关系的结构示意图。图8是本发明组合于一基座的可行实施例示意图。图9是图8中B的放大立体示意图。图10是本发明可行实施例设为长条可卷绕形态的立体示意图。图11是本发明运用以作为车身光雕的可行实施例示意图。图12是本发明运用以作为车身后方警示灯志的可行实施例示意图。图13是本发明运用以作为集会牌舫灯饰的可行实施例示意图。图14是本发明运用以作为雅座遮阳伞杆灯饰的可行实施例示意图。图15是本发明运用以作为拐杖携带物上所缠绕的发光饰条可行实施例立体示意 图。图16是本发明运用以卷绕在潜水人员身上作为警示灯饰的使用状态示意图。图17是本发明运用于对深层且多曲折照明路径的使用状态示意图。标号说明导光条体10外周壁面102中空腔11内周壁面110凹凸部位12螺旋状的凹或凸纹121凹或凸点122凹凸图案或凹凸文字123形塑条体13色条或反光条130开口沟槽14外护套15光源20发光装置30基座300光源均布组件301磁吸组件310嵌合肋40道路灯标50标杆51警示灯志53灯饰54、55发光饰条56、57照明具58车身61周缘光雕52牌舫62遮阳伞杆63随身携带物(拐杖)64人员65转折路径6具体实施例方式兹为便于进一步对本发明的构造、功能及其它特征加以说明,配合如下较佳实施例的图示,详细说明如下请参阅图1至图6,本发明主要是由一透明材料所设成的中空导光条体10,该中空 导光条体10内部设有沿着该导光条体10轴向形成的中空腔11,且在上述中空腔11的内周 壁面110(或外周壁面102)上设有至少一可改变光线照射路径的凹凸部位12,且在该中空 腔11中轴向置入有一可挠性折曲定形的形塑条体13。
图中所示的导光条体10,其中的凹凸部位12是在上述导光条体10的中空腔11的 内周壁面110(或外周面壁102)上,其型态可为疏密度一致或非一致的凹或凸点122(如图 2所示),或回旋延伸成至少一螺旋状的凹或凸纹121 (如图3所示),或相平行且轴向的凹 或凸纹(图中未示)或凹凸图案或凹凸文字123(如图5或图6所示)等分布于该内周壁面 110 (或外周壁面102)的至少局部所构成,当一预设光源20将其光线以轴向朝向上述导光 条体10的一端部照射时,该光线在通过会发生光投射方向偏折或反射现象的凹凸部位12 时,将使得每一凹凸部位12均具有朝向导光条体10之外产生导光显像的作用,让观察者无 论由任何方向或角度观察导光条体10,均能简便且明显地获得明显的光显像提示或警示效^ ο此外,上述导光条体10的中空腔11的内部更可依需求植串入具有颜色的色条或 反光条130 ;再,于该内周壁面110上,更可喷涂或填充以适当浓淡度的吸光材料或感光气 体(图中未示出),使得该导光条体10可产生多样化的照射反应显像,以适应各种不同场合 的运用。请参见图5与图8所示的本发明另一种可行实施例,该实施例中,所述导光条体 10的一端设结有一发光装置30,该发光装置30的内部即设有上述的光源20,该发光装置 30除可被定位或一体延设并装置于地面或其它定位物体的基座300上,更可附设磁吸组件 (如磁铁)310,以利对铁质表面或铁质定位物体进行吸附结合(如图10所示);而且,为了 让光源20的光线可均勻地由导光条体10的端部轴向投射进入,在该发光装置30与导光条 体10所相对结合的该端部间,更可设具一实心的光源均布组件301,可让原本比较集中于 中心的光源20的光线,可在入射到该光源均布组件301之后,在其中均勻导设为各部勻称 的光强度,再平均入射该导光条体10的端内,如此,将可减少原本较集中于中心的光源20 的大部分入射光受中央形塑条体的阻挡反射损失,或直接由中空腔的内部中心直接往导光 条体10末端的散失。再者,本发明上述导光条体10的外部,请参见图4所示,亦可形成一开口沟槽14, 并于欲结合的对象上预设一可嵌合的嵌合肋40,如此即可将导光条体10直接利用该开口 沟槽14嵌合于该嵌合部40之上,达到与对象结合定位的目的。请参见图8至图15所示,其中的导光条体10由于设成可形塑的挠性条体,将之应 用于如图8所示的道路灯标50的标杆51,则可成就一耐用冲撞性极佳的发光或安全指示灯 杆,且由于本发明善用导光条体10内部的凹凸部位12来加长(扩展)光显象的范围,使得 远方的标示作用得以增强,能提早提供用路人的警示作用,相对增长冲撞的反应时间,减少 意外冲撞的机率;再者,为对上述导光条体10提供适当的保护及防潮及防尘,在该导光条 体10的外部(至少其末端处),可再罩套一外护套15,如图9所示,可克服外来物或外来力 的干扰与破坏。另在图10所示的长条状可塑形体,应用上可依使用者的需求任意卷绕其导 光条体10成为任意状态,例如图11所示的机车车身60上的周缘光雕52、图12所示的车身61后方的警示灯志53、图13所示集合会场所的牌舫62的灯饰54、图14所示的室外雅 座遮阳伞杆63上的气氛化灯饰55、或图15所示随身携带物(拐杖)64于夜间活动所使用 的发光饰条56、或如图16所示直接在使用人员65上,如人员潜水所卷绕的发光饰条57,以 加强视觉不良场合的可识别性,均得应上述导光条体10的软质可塑性来达成。更甚者,由 于本发明的整体导光条体10均可产生发光发亮,因此,如图17所示,在需深入复杂且有转 折路径66的照明具58的使用场合(如汽车引擎室内较深层的零组件所在位置),本发明 的可形塑导光条体10,更能由使用者将其折曲成需要的弯曲形态照明具58,再弯延伸入深 层曲折路径中以其末端的端口光束照射特定位置,且其全导光条体10的周边亦产生充分的光照效果,解决了传统光源难以深入复杂曲折路径的缺失。显然,本发明如上述的结构设 计,恰能提供各种产品的多元化应用,适足以提升其应用的广泛度。
权利要求
一种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主要是由透明材料所设成的中空导光条体,该导光条体的内部设有至少一轴向中空腔,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条体的周壁面上设有至少一可改变光线照射路径而朝向导光条体外部产生光显像的凹凸部位,且在中空腔中串置有一可挠性形塑的形塑条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腔 内壁喷涂有吸光材料。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腔 内植入有色条。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腔 内植入有反光条。
5.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凸部位由凹或凸纹所构成。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或凸 纹为轴向分布。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或凸 纹为螺旋状。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或凸 纹由数条相平行的凹或凸纹构成。
9.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凸部位由凹或凸点所构成。
10.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 于所述导光条体外部设有一开口沟槽。
11.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 于所述导光条体的至少一端设有一光源。
12.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条 体的至少一端设有一光源。
13.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条 体的至少一端设有一光源。
14.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条 体的至少一端设有一光源。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 设置在一基座中。
16.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设置在一基座中。
17.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设置在一基座中。
18.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设置在一基座中。
19.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条体的至少一端接设有一可均勻光源线的光源均布组件。
20.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条 体的至少一端接设有一可均勻光源线的光源均布组件。
2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条 体的至少一端接设有一可均勻光源线的光源均布组件。
2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 条体的至少一端接设有一可均勻光源线的光源均布组件。
2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 条体与光源之间设有一可均勻光线的光源均布组件。
24.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 条体与光源之间设有一可均勻光线的光源均布组件。
25.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 于所述导光条体外部罩套有一外护套。
2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条 体外部罩套有一外护套。
27.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条 体外部罩套有一外护套。
28.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 条体外部罩套有一外护套。
29.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 条体外部罩套有一外护套。
30.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 条体外部罩套有一外护套。
31.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 条体外部罩套有一外护套。
32.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 于该发光条结合有一磁吸组件。
33.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发光条结 合有一磁吸组件。
34.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发光条结 合有一磁吸组件。
35.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发光条结合有一磁吸组件。
36.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发光条结合有一磁吸组件。
37.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发光条结合有一磁吸组件。
38.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发光条结合有一磁吸组件。
39.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发光条结合有一磁吸组件。
全文摘要
一种具有可自由形塑能力的发光条结构,尤指一种由一透明材料所设成的中空导光条体,上述中空导光条体内部至少设有一轴向中空腔,上述中空腔的内部串合有一可型塑条体,且该中空腔的周壁面设有可改变光线照射路径的凹凸部位;藉由该中空腔内在导入光源时,会在各凹凸部位产生光显像的发光条,再配合该型塑条提供给整体导光条体可自行弯折定型的能力,更能赋予该导光条体可随时依使用场合的需求多样化调整显示型态的能力,大幅扩展装饰或警示的使用范畴。
文档编号F21V8/00GK101806407SQ20091030042
公开日2010年8月18日 申请日期2009年2月16日 优先权日2009年2月16日
发明者何昌宪 申请人:何昌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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