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93493阅读:22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一种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照明领域,尤其涉及照明领域中的一种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拍摄 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手电筒是一种便携式的照明装置,将手电筒应用于夜间行走照明是非常常见的,目前, 为了使手电筒在满足照明的同时,还可以进行拍摄,出现了一种将照明和拍摄相结合的手电 简,但这种手电筒存在一个缺陷无法査看拍摄到的影像。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更好的克服上述便携式照明装置不能査看拍摄到的影像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
一种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了一种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
拍摄照明装置,包括电源、便携式照明单元、拍摄单元、中央处理器和控制键,所述拍摄单
元设有数据存储单元,所述便携式照明单元、拍摄单元和控制键分别与中央处理器相连,还
包括用于显示影像的彩色液晶显示器,所述彩色液晶显示器与所述中央处理器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是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还包括无线
数据传输单元,所述无线数据传输单元与所述中央处理器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是所述无线数据传输单元设有GSM/CDMA/WCDMA/GPRS/3G/蓝
牙/2. 4GHz/5. 8GHz无线数据传输模块。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是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还包括可播
放警报声的报警器。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是所述控制键包括照明开关和拍摄开关。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是所述便携式照明单元设有红外发光二极管。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是所述拍摄单元设有USB接口,所述数据存储单元为SD卡。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是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还包括收音机。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是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还包括对讲 机单元。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是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还包括感应智能卡,所述感应智能卡存储有可被读卡器读取的信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是在便携式照明单元上设置彩色液晶显示器,通过彩色液晶显示器可査看拍摄到的影像数据,方便操作者査看。

图l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结合图l, 一种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包括电源、便携式照明单元l、拍摄单元2、中央处理器4和控制键5,所述拍摄单元2设有数据存储单元,所述便携式照明单元l、拍摄单元2和控制键5分别与中央处理器4相连,还包括用于显示影像的彩色液晶显示器6,所述彩色液晶显示器6与所述中央处理器4相连。
所述彩色液晶显示器6主要用于显示及査看拍摄后的影像。
所述便携式照明单元l包括筒身、筒头、尾盖、电池、电池座、反光杯、灯泡、光学透镜,所述筒身与所述筒头为螺纹联接,电池座设在所述筒身内,所述电池设在所述电池座上,所述电池可以为充电电池,所述筒身还设有充电接口,所述充电接口也可以设置在尾盖处。所述灯泡为白光发光二极管。所述反光杯为抛物面反光杯。所述便携式照明单元l还可以包括充电插头及与所述便携式照明单元l相分离设置的充电插座。
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还包括无线数据传输单元3,所述无线数据传输单元3与所述中央处理器4相连。
所述无线数据传输单元3设有GSM/CDMA/WCDMA/GPRS/3G/蓝牙/2. 4GHz/5. 8GHz无线数据传输模块。
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还包括可播放警报声的报警器。当遇到突发事件,可触发报警器,使所述报警器播放警报声。所述控制键5包括照明开关和拍摄开关。
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是利用应用广泛的手机网络数据传输技术,将拍摄数据通过GSM/CDMA/WCDMA/GPRS/3G/蓝牙传输到手机上,数据传输快捷、安全。为了实现无线传输,在所述便携式照明单元1上安装S頂卡,将所述S頂卡设置访问密码,只要通过手机短信将密码发送给安装在便携式照明单元1上的S頂卡,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单元在经过验证密码的正确性后,会将拍摄到的相片通过彩信发送给该手机。还可以预先将手机号码存入安装在便携式照明单元1上的S頂卡,只要通过该手机发送短信给安装在便携式照明单元1上的S頂卡,即可索取相片,而不需要验证密码。
所述便携式照明单元l设有红外发光二极管。所述红外发光二极管可用于夜间拍摄,所述照明开关还包括红外照明开关。
所述拍摄单元2设有USB接口,所述数据存储单元为SD卡。所述数据存储单元还可以是丽C、 MS、 CF、 MINI SD等卡。
所述SD卡用来存储相片及视频。所述SD卡插槽和USB接口设在所述筒身上,所述SD卡插槽和USB接口也可以设置在尾盖上。所述拍摄单元还设有录音用的麦克风。
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还包括收音机7。在所述便携式照明单元l上设置收音机电路,使其具有收音机的功能。
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还包括对讲机单元8。在所述便携式照明单元l上设置对讲机电路,使其具有对讲机的功能。
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还包括感应智能卡,所述感应智能卡存储有可被读卡器读取的信息。可用于执勤时的考勤记录。在经过预先设置好的刷卡点时(考勤记录点),只需要将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单元设有感应智能卡的部件在刷卡点进行刷卡,就可记录下考勤,使保安人员的考勤记录操作更加方便。
所述感应智能卡可以为感应式智能IC卡。
所述电源为电池或可充电电池。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包括电源、便携式照明单元(1)、拍摄单元(2)、中央处理器(4)和控制键(5),所述拍摄单元(2)设有数据存储单元,所述便携式照明单元(1)、拍摄单元(2)和控制键(5)分别与中央处理器(4)相连,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显示影像的彩色液晶显示器(6),所述彩色液晶显示器(6)与所述中央处理器(4)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其 特征在于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还包括无线数据传输单元(3), 所述无线数据传输单元(3)与所述中央处理器(4)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其 特征在于所述无线数据传输单元(3)设有GSM/CDMA/WCDMA/GPRS/3G/蓝牙/2. 4GHz/5. 8 GHz无线数据传输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其 特征在于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单元还包括可播放警报声的报警器。
5.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其 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键(5)包括照明开关和拍摄开关。
6.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其 特征在于所述便携式照明单元(1)设有红外发光二极管。
7.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的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 其特征在于所述拍摄单元(2)设有USB接口,所述数据存储单元为SD卡。
8.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的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 其特征在于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还包括收音机(7)。
9.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的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单元, 其特征在于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还包括对讲机单元(8)。
10.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的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还包括感应智能卡,所述感应 智能卡存储有可被读卡器读取的信息。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包括电源、便携式照明单元、拍摄单元、中央处理器和控制键,所述拍摄单元设有数据存储单元,所述便携式照明单元、拍摄单元和控制键分别与中央处理器相连,还包括用于显示影像的彩色液晶显示器,所述彩色液晶显示器与所述中央处理器相连。所述带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便携式拍摄照明装置在便携式照明单元上设置彩色液晶显示器,通过彩色液晶显示器可查看拍摄到的影像数据,方便操作者查看。
文档编号F21V23/00GK201407495SQ20092030312
公开日2010年2月17日 申请日期2009年5月13日 优先权日2009年5月13日
发明者明 任 申请人:明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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