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防水功能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手柄、灯泡、玻璃盖、密封圈、电池盖、金属环以及布带,所述手柄一端安装有所述灯泡和所述玻璃盖,所述玻璃盖通过强力粘胶密封安装在所述手柄端面;所述手柄上设置有电池槽,所述电池槽的边缘设置有密封槽,所述密封槽内安装有所述密封圈,所述密封圈与所述密封槽形状相匹配;所述电池盖的安装面与所述密封圈接触,所述电池密封安装在所述电池槽内;所述手柄的另一端设置有金属环,所述金属环内设置布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圈所用材质为密封橡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盖端面面积大于或等于所述手柄端面的轮廓面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材质为工程塑料。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环材质为不锈钢。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布带为条状,两端连接固定,形成一个封闭环。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安装所述玻璃盖的端面为粗糙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