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固定于桥梁上,所述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包括:挡板和灯具安装支架;
其中,所述挡板设置于所述桥梁上,所述挡板上具有一用以为所述灯具安装支架提供安装平面的凹槽;所述照明设备卡合于所述灯具安装支架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呈Agency FB字体的6字型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具安装支架插入位于该6字型结构的挡板的上端的凹槽内。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6字型结构的挡板的下端为用于收纳所述照明设备的通电管线的收纳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纳部的一侧开设有以检修门,用以使操作人员通过此检修门检修所述照明设备的通电管线;所述收纳部的另一侧通过至少一个固定件将所述安装装置固定于桥梁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具安装支架为一弹性U型卡扣。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U型卡扣具有向内延伸,且呈弧形弯折,并具有弹性的端口。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U型卡扣的主体用以容纳通过从两侧端口挤压进入的照明设备。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设备的安装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U型卡扣的主体的开口尺寸与所述照明设备的宽度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