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02031阅读:268来源:国知局
一种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属于照明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照明装置,一般均包括灯体、光源模组及面罩这几个基础部件,面罩具有透光性。当入射在面罩上的光线的入射角大于某个值时,其会发生一定比例的反射。

由于面罩对于入射角较大的光线存在较高的反射率,大角度出射的光线的光强在经过面罩时受到了损耗,致使该照明装置的配光曲线与光源模组的配光曲线之间的差别较大,如何在反射率存在的情况下,使照明装置获得与目标光型对应的配光曲线,是行业内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照明装置,其配光曲线为目标光型对应的配光曲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照明装置,其包括灯体、安装在所述灯体内的光源模组、及覆盖所述光源模组的透光部,所述光源模组包括若干个具有收容腔的透镜及收容在所述收容腔内的发光单元,所述发光单元发出的光线经所述透镜配光后由所述透光部出射,所述透光部为平板状,

所述发光单元经所述透镜配光后,得到第一光型,经所述面罩再次配光后,得到第二光型,

第一光型的最大光强与中心光强的比值为第一比值,第二光型的最大光强与中心光强的比值为第二比值,第一比值与第二比值之比大于1.1。

进一步的,经所述透镜配光后的光线的最大光强所在的角度在50°-80°之间。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光型的最大光强与中心光强的比值大于1.8。

进一步的,所述透镜的长度方向为纵向,所述透镜的宽度方向为横向,所述透镜在纵向和横向上的中心截面面型不同。

进一步的,所述透镜在纵向上的中心截面面型为第一面型,所述第一面型为轴对称图形且其内表面为半椭圆形。

进一步的,所述收容腔在第一面型上的短轴与高度之比小于1.2。

进一步的,所述收容腔在第一面型上的短轴与高度之比为1。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面型包括第一入光面与第一出光面,所述第一入光面和第一出光面均为弧面,所述透镜的侧部厚度与顶部厚度的比值在2~3之间。

进一步的,所述透镜在横向上的中心截面面型为第二面型,所述第二面型的内表面为半椭圆形,所述第二面型的外表面为曲面且为轴对称图形。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面型的外表面和内表面的对称轴平行。

进一步的,所述收容腔在第二面型上的长轴与高度之比大于6.09。

进一步的,所述收容腔在第二面型上的长轴与高度之比6.51。

进一步的,所述透光部由玻璃制成或由塑料制成。

进一步的,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光源板,若干个所述发光单元设置在所述光源板上,一个所述透镜对应一个所述发光单元或对应多个所述发光单元。

进一步的,所述照明装置为路灯。

进一步的,所述路灯还包括收容于所述灯体内的驱动电源组件,所述驱动电源组件与所述光源模组电性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路灯包括与所述灯体连接的面罩,所述面罩包括所述透光部及涂覆部。

进一步的,所述路灯还包括灯杆,所述灯体连接在所述灯杆上。

进一步的,所述发光单元及透镜单元均成阵列分布。

进一步的,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灯体内的反射器,所述反射器设置在所述光源模组的外围。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发明的照明装置,其内的透镜在最大光强所在的位置补偿入被透光部反射掉的光强,使得最终由透光部出射的光型满足目标光型的要求。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发明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1的照明装置的立体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1的照明装置的立体分解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1的照明装置的截面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1的照明装置内透镜的立体图;

图5为基于图4的透镜的俯视图;

图6为沿图5内a-a线的剖视图;

图7为沿图5内b-b线的剖视图;

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1的照明装置经透镜配光后的配光曲线;

图9为本发明实施例1的照明装置经面罩配光后的目标光型所对应的配光曲线;

图10为本发明实施例2的透镜的立体图;

图11为基于图10的透镜的俯视图;

图12为沿图11内a-a线的剖视图;

图13为沿图11内b-b线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发明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结合图1至图9所示,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了一种照明装置100,包括灯体1、安装在灯体1内的光源模组、以及覆盖光源模组的面罩4,其中,光源模组包括发光组件2及为发光组件2进行配光的若干个透镜3,从透镜3出射的光线由面罩4出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照明装置100可应用为路灯,在灯体1内还安装有散热器5、反射器6及驱动电源组件(未图示),在灯体1和面罩4之间还设置有垫圈7。

以下针对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的照明装置100内的各个元件及元件之间的配置关系作具体说明。

参见图2所示,灯体1形成有收容空间,发光组件2、透镜3、散热器5、反射器6均收容在该收容空间内,其中,散热器5设置在发光组件2的下方,反射器6设置在光源模组的外围。在本实施例中,反射器6为漫反射,由于本实施例的发光组件2有点沉底,为了进一步提高光源模组的出光效率,才设置了反射器6,使得未照射在面罩4上的小部分光源模组发出的光线能经过反射器6反射至面罩4,由面罩4出光。在其它可替换的实施例中,发光组件2的位置和面罩4底部水平的情况下,可以不设置反射器6。

面罩4包括与光源模组相对应的透光部41以及不与光源模组相对应的涂覆部42。透光部41为透明玻璃,其使得光源模组发出的光线可以正常透过。涂覆部42在透明玻璃上涂覆一层不透明的材质,以对灯体1内部的无光源模组的部分进行遮盖,使得灯具更加美观。涂覆部42涂覆的不透明材质优选耐高温材质,其可防止灯具工作在较高温度时,涂覆材料脱落或者老化。图1只是示意性地显示出了一种拉伸型的弧形面罩,但面罩4的形状不局限于拉伸型,只要满足入射角的条件,面罩4的弧形可以是不规则的。

参见图2和图3所示,发光组件2包括光源板21和设置在光源板21上的若干个发光单元22。发光单元22可以排列为一排,也可以排列为几排,在本实施例中,发光单元22成阵列方式排布在光源板21上。每个发光单元22上对应设置有一个透镜3。发光单元22为led光源。在其它可替换的实施例中,还可以多个发光单元22对应一个透镜3。

参见图3至图7所示,透镜3具有内表面31、外表面32及由内表面31围设形成的收容腔30,发光单元22收容于收容腔30内。参见图3的透镜3的俯视图所示,透镜3为轴对称结构,定义透镜3的长度方向为纵向,透镜3的宽度方向为横向,透镜3的纵向和横向的中线的交点为几何中心o点,经过透镜3的几何中心o点的截面为中心截面。结合图5至图7所示,透镜3包括在纵向和横向上的两种截面面型,如图6所示,透镜3在纵向上的中心截面面型,定义其为第一面型;如图7所示,透镜3在横向上的中心截面面型,定义其为第二面型。

第一面型包括第一入光面311及第一出光面321,第一入光面311位于内表面31,第一出光面321位于外表面32。第一面型为轴对称图形,即第一入光面311与第一出光面321的对称轴重合。具体的,第一入光面311和第一出光面321均为规则的曲面,且第一入光面311的曲率大于第一出光面321的曲率。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入光面311为半椭圆形,第一出光面321为轴对称的曲面。

在本实施例中,收容腔30在第一面型上的短轴b与高度h之比小于1.2。需要说明的是,短轴b为收容腔30在第一面型上的半宽长,即收容腔30在纵向上两侧侧壁的间距的一半,高度h指的是发光单元的上表面211与收容腔30的顶点之间的垂直距离。例如,参见图6所示,收容腔30在第一面型上的短轴b为1.94,高度h为1.94,则短轴b:高度h=1。

透镜3的侧部厚度d1与透镜3的中心顶部厚度d2的比值在2~3之间。例如,参见图6所示,侧部厚度d1与中心顶部厚度d2之比为2.5。

第二面型包括第二入光面312及第二出光面322,第二入光面312位于内表面31,第二出光面322位于外表面32。第二入光面312和第二出光面322均为轴对称曲面且为轴对称图形,但第二面型为非轴对称图形,即第二入光面312的对称轴与第二出光面322的对称轴平行但不重合。具体的,第二入光面312为半椭圆形,第二出光面322为曲面且为轴对称图形。

在本实施例中,收容腔30在第二面型上的长轴a与高度h之比大于2。需要说明的是,长轴a为收容腔30在第二面型上的半宽长,即收容腔30在横向上两侧侧壁的间距的一半,高度h指的是发光单元的上表面211与收容腔30的顶点之间的垂直距离。例如,参见图7所示,收容腔30在第二面型上的长轴a为4,高度h为1.94,则长轴a:高度h=2.06。

在本实施例中,在纵向上,经透镜3配光后的最大光强所在的位置在50°~80°之间。定义发光单元22经透镜3配光后得到的光型为第一光型,经面罩4进行再次配光后得到的光型为第二光型,参见图8和图9所示,第一光型和第二光型的最大光强所在的位置一样,都是一边在65°的位置,另一边在70°的位置。

第一光型的最大光强imax1为175cd,中心光强io1为75cd,第一光型的最大光强和中心光强的比值为第一比值,第一比值为:

imax1:io1=2.33;

第二光型的最大光强imax2为155cd,中心光强io2为80cd,第二光型的最大光强和中心光强的比值为第二比值,第二比值为:

imax1:io2=1.94;

由此得出:(imax1:io1):(imax2:io2)=1.2,

即,第一比值与第二比值的大小为1.2。

将第一比值与第二比值之比保持在大于1.1的范围内的前提下,可根据最大光强角所需位于的具体角度来调整透镜3的内表面31和外表面32的构型。

本发明实施例1的照明装置100,其内的透镜3在最大光强所在的位置补偿入被透光部41反射掉的光强,使得最终由透光部41出射的光型满足目标光型的要求。

实施例2

结合图10至图13所示,本发明实施例2提供了一种透镜3',可应用于实施例1提供的照明装置100内。

透镜3'具有内表面31'、外表面32'及由内表面31'围设形成的收容腔30',收容腔30'用于收容发光单元(未图示)。

参见图10及图11所示,透镜3'为轴对称图形,对称图形为两个球形曲面。透镜3'的长度a1和透镜3'的宽度b1之比大于1.69。需要说明的是,透镜3'的宽度b1指的是透镜3'的横轴线上透镜3'的两端的距离。例如,参见图12所示,透镜3'的长度a1为14.64,宽度b1为8,则长度a1:宽度b1=1.83。

透镜3'包括在纵向和横向上的两种截面面型,定义经过透镜3'的几何中心o'的截面为中心截面,参见图12所示,透镜3'在纵向上的中心截面面型,定义其为第一面型;参见图13所示,透镜3'在横向上的中心截面面型,定义其为第二面型。

第一面型包括第一入光面311'及第一出光面321',第一入光面311'位于内表面31',第一出光面321'位于外表面32'。第一面型为轴对称图形,即第一入光面311'与第一出光面321'的对称轴重合。具体的,第一入光面311'和第一出光面321'均为规则的曲面,且第一入光面311'的曲率大于第一出光面321'的曲率。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入光面311'为半椭圆形,第一出光面321'为轴对称的曲面。

在本实施例中,收容腔30'在第一面型上的短轴b'与高度h'之比在1.1~1.2之间。需要说明的是,短轴b'为收容腔30'在第一面型上的半宽长,及收容腔30'在纵向上两侧侧壁间距的一半,高度h'指的是发光单元(未图示)的上表面211'与收容腔30'的顶点之间的垂直距离。

透镜3'的侧部厚度d1'与透镜3'的中心顶部厚度d2'的比值大于3。

第二面型包括第二入光面312'及第二出光面322',第二入光面312'位于内表面31',第二出光面322'位于外表面32'。第二入光面312'和第二出光面322'均为轴对称曲面且为轴对称图形,但第二面型为非轴对称图形,即第二入光面312'的对称轴与第二出光面322'的对称轴平行但不重合。具体的,第二入光面312'为半椭圆形,第二出光面322'为曲面且为轴对称图形。

在本实施例中,在纵向上,经透镜3'配光后的最大光强所在的位置在50°~80°之间。可根据最大光强角所需位于的具体角度来调整透镜3'的内表面31'和外表面32'的构型。

将本发明实施例2提供的透镜3'应用至照明装置100,在最大光强所在的位置补偿入被透光部41反射掉的光强,使得最终由透光部41出射的光型满足目标光型的要求。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例,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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