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发动机舱LED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96289发布日期:2018-07-08 06:41阅读:32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LED照明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汽车发动机舱LED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车一族越来越多,随之就出现了很多车载用品,其中就包括了LED手电等应急照明装置,当车辆出现问题时可以提供照明进行维修,一般LED手电虽然有一定的便携性,但在车辆发生故障时,比如发动机舱出现故障,往往传统的LED手电只能手持照明,无法固定到车辆发动机舱的某一个部位,因此对于车辆检修会存有一定的不便捷性。

因此中国专利201620366152.8提出了一种引擎盖照明灯,包括LED照明灯、压力开关和光控开关;LED照明灯、压力开关和光控开关串联形成回路,电路电源接口与汽车电瓶正负极连接,LED照明灯安装在汽车引擎盖前段内侧,压力开关安装在引擎盖与车架接触处,光控开关引出引擎盖外侧。

但是该专利只提出了电路结构,并未提出具体的产品结构,缺少很多实际应用中容易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装方便,实用性强,可固定于各种地方的汽车发动机舱LED照明装置。

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汽车发动机舱LED照明装置,包括灯座,所述灯座呈盘状,所述灯座一面设有开口,所述开口上设有灯罩,所述开口内设有LED驱动板,所述LED驱动板朝向开口的一面设有若干LED灯珠,所述开口底部设有磁铁,所述灯座相对于开口的一面设有3M双面胶,所述灯座侧壁设有电源线接口,所述LED驱动板上连接有电源线,所述电源线穿过电源线接口与汽车电瓶相连,所述灯座侧壁还设有与LED驱动板相连用于控制LED灯珠发光的控制开关。

上述结构中,一般汽车引擎盖内壁为两种结构,一种是钣金面,另一种是加了一层塑料保护罩,因此设置磁铁可有效针对钣金面进行吸附固定,对于一些加了塑料保护罩或是贴了隔音棉的引擎盖,可通过3M双面胶进行粘附;将磁铁设置于开口底部,可使磁铁在吸附时将灯座紧紧按于引擎盖上,有效防止脱落,如将磁铁直接通过胶水粘于灯座朝向引擎盖的一面表面,在发动机舱的长期高温下,胶水容易失效导致磁铁从灯座上脱落分离。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3M双面胶上粘有一层魔术贴,所述魔术贴为射出钩魔术贴。

上述结构中,由于考虑到实用性,在3M双面胶背面额外粘附一层魔术贴,由于车辆内饰的天花板及后备箱往往设有可与魔术贴贴合的绒毛,因此可将灯座安装于汽车天花板或是后备箱内,提供额外的照明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体积小巧安装方便,可固定于各种引擎盖上,避免打开引擎盖进行检修时需要手持照明设备进行照明,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全剖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含义:10-灯座;101-电源线接口;102-控制开关;11-开口;111-磁铁;12-灯罩;13-LED驱动板;131-LED灯珠;14-3M双面胶;15-电源线;16-魔术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参考图1,如图1所示的一种汽车发动机舱LED照明装置,包括灯座10,所述灯座10呈盘状,所述灯座10一面设有开口11,所述开口11上设有灯罩12,所述开口11内设有LED驱动板13,所述LED驱动板13朝向开口11的一面设有若干LED灯珠131,所述开口11底部设有磁铁111,所述灯座10相对于开口11的一面设有3M双面胶14,所述灯座10侧壁设有电源线接口101,所述LED驱动板13上连接有电源线15,所述电源线15穿过电源线接口101与汽车电瓶相连,所述灯座10侧壁还设有与LED驱动板13相连用于控制LED灯珠131发光的控制开关102。

上述结构中,一般汽车引擎盖内壁为两种结构,一种是钣金面,另一种是加了一层塑料保护罩,因此设置磁铁111可有效针对钣金面进行吸附固定,对于一些加了塑料保护罩或是贴了隔音棉的引擎盖,可通过3M双面胶14进行粘附;将磁铁111设置于开口11底部,可使磁铁111在吸附时将灯座10紧紧按于引擎盖上,有效防止脱落,如将磁铁111直接通过胶水粘于灯座10朝向引擎盖的一面表面,在发动机舱的长期高温下,胶水容易失效导致磁铁111从灯座10上脱落分离。

本实施例中,所述3M双面胶14上粘有一层魔术贴16,所述魔术贴16为射出钩魔术贴。

上述结构中,由于考虑到实用性,在3M双面胶背面14额外粘附一层魔术贴16,由于车辆内饰的天花板及后备箱往往设有可与魔术贴16贴合的绒毛,因此可将灯座10安装于汽车天花板或是后备箱内,提供额外的照明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体积小巧安装方便,可固定于各种引擎盖上,避免打开引擎盖进行检修时需要手持照明设备进行照明,实用性强。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上述假设的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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