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纹图案滚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58771发布日期:2019-01-29 17:35阅读:176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纹图案滚筒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照明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舞台灯具照明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舞台灯具市场应用越来越广泛,应用的场所也越来越多,某些时候需要让灯具打到建筑物上产生灯光照射效果,起到对景物的美化和烘托氛围的作用,目前市场上较少有带有图案效果的水纹灯,这种带有图案效果的水纹灯会照射出流水的效果,非常漂亮,而这种水纹灯的流水效果就是靠水纹图案滚筒实现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水纹图案滚筒,使得水纹灯的图案效果达到最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水纹图案滚筒,包括滚筒,水纹图案;所述的水纹图案是镂空印在图案滚筒上的。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滚筒是圆管状的。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滚筒是通过电机传动的,滚筒的直径范围是18cm≤d≤50cm,滚筒的长度范围是0.2m≤ L ≤1.5m。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水纹图案在滚筒上排列时可以使纵向或者横向的。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水纹图案在滚筒上纵向排列时,在单个水纹图案的绕轴阵列数量范围是4 ≤ N ≤ 12。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水纹图案在滚筒上横向排列时,在单个水纹图案的绕轴阵列数量范围是8 ≤ N ≤ 24。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水纹图案在滚筒上纵向排列时,单个水纹图案的平面展开图上的2端顶点连线与水平线的夹角范围是45°-90°。

本实用性型所述的水纹图案在滚筒上横向排列时,单个水纹图案的平面投影图案的2端顶点连线与水平线的夹角范围是0°-45°。

本实用性型所述的滚筒上的水纹图案形状和大小都是相同的。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水纹图案滚筒上的水纹图案设计新颖,在通过转动而投影图案效果时会呈现出一种模拟水流动的效果,相比较于目前市场上的水纹灯的图案效果,本产品的水纹的波动更逼真,更自然,更大气和更优美;

附图说明

图1为水纹图案滚筒立体图。

图2为横向水纹图案的滚筒展开图。

图3为单个横向水纹图案。

图4为纵向水纹图案的滚筒展开图。

图5为单个纵向水纹图案。

图6为滚筒组件图。

图7为滚筒组件分解图。

图8为一种水纹灯实施例图。

图9为一种水纹灯实施例分解图。

附图中图示标号说明:1-一种水纹灯实施例;10-水纹图案滚筒;11-滚筒;12-水纹图案;13-单个横向水纹图案;14-单个纵向水纹图案;20-电机组件;21-轴套;22-电机垫板;23-步进电机;24-电机固定板;30-轴承组件;31-轴承;32-轴承固定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在本实施例中,如附图1-5,水纹图案滚筒(10)由滚筒(11)和水纹图案(12)组成,水纹图案(12)是镂空刻印在滚筒(11)上的;滚筒(11)上的所有水纹图案(12)的形状和大小都是相同的,水纹图案(12)的排列方式是绕着滚筒(11)的中心轴线在滚筒上呈阵列排列。

如附图2和附图4,水纹图案(12)在滚筒(11)的上的阵列排列方式有2种,将水纹图案滚筒(10)进行平面展开后,可以清晰的在滚筒展开图(11)上见到横向排列的水纹图案和纵向排列的水纹图案。

如附图3,单个横向水纹图案(13)的2端顶点连线与水平线的夹角α范围是0°≤ α≤ 45°。如附图5,单个的纵向水纹图案(14)的2端顶点连线与水平线的夹角β范围是45°≤β≤90°。

如图6-9所示,在实际灯具的使用中,水纹图案滚筒(10)在灯具中的位置及相关组装方式和运动方式如下:水纹图案滚筒一端与电机组件(20)相连,另一端与轴承组件(30)相连;图示的电机组件(20)由轴套(21)、电机垫板(22)、步进电机(23)、和电机固定板(24)组成;图示的轴承组件(30)由轴承(31)和轴承固定板(32)组成。当步进电机(23)转动时,带动轴套(21)转动,而轴套(21)是跟水纹图案滚筒(10)固定在一起的,所以水纹图案滚筒(10)会跟随转动,同时水纹图案滚筒(10)的另一端是可以传动的轴承组件(30),即当步进电机(23)转动时,会直接带动水纹图案滚筒(10)转动起来。

而对于一种水纹灯(1)来讲,水纹图案滚筒(10)位于灯珠和反光装置上方,光束可以通过水纹图案滚筒(10)投射出去,当水纹图案滚筒(10)转动的时候,投射出去的效果就就是水纹图案(12)转动的效果,会呈现出一种模拟水流动的效果,非常逼真,自然,大气和优美。

以上实施例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说明,而非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 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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