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ED地埋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09859发布日期:2019-01-22 22:39阅读:352来源:国知局
一种LED地埋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具,具体涉及一种LED地埋灯。



背景技术:

地埋灯埋入于地面中用于引导和装饰使用,地埋灯埋入于地下很容易出现内部起雾的情况;而且由于出光面在中心,出光时,如果地埋灯的表面沾染有灰尘,便会导致出光的不均匀;

另外,地埋灯的上端面一般都是一个光滑的玻璃面盖,人在经过时,特别是雨天,特别光滑,很容易就会出现打滑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LED地埋灯,采用四根透明灯柱发光的形式,将出光腔点亮,有效解决发光部均匀的问题,解决透明活动面板上端面打滑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LED地埋灯,包括埋入于地面中的灯盒,灯盒的中间具有一个出光腔,所述灯盒内部设置有灯体主板,灯体主板通过一电源传输线接入外部电源,灯体主板上端四个角的位置各设置一灯体连接头,每个灯体连接头上均安装一根发光灯管,发光灯管的外部均设置有一透明灯柱,灯盒的出光腔上端面开口,其上端开口端通过一活动透明面板密封,活动透明面板正对每根发光灯管的位置均开设一个通孔,透明灯柱均伸入于通孔中。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活动透明面板的外部设置有一延伸部,延伸部滑动安装与灯盒上端面的台阶面中,台阶面上设置有一组以上的弹簧,弹簧底部与台阶面固定连接,顶部与延伸部的下端面固定连接。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通孔内壁均设置有一圈的清洁棉,清洁棉与穿过的透明灯柱外壁接触。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活动透明面板以及透明灯柱均采用加厚的透明亚克力材料制成,每根透明灯柱的底部开口端与灯体连接头之间均密封连接。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透明灯柱的中间均设置一个灯管安装腔,发光灯管将整个出光腔点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采用四根透明灯柱发光的形式,将出光腔点亮,有效解决发光部均匀的问题,解决透明活动面板上端面打滑的问题,以及透明灯柱的清洁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和图2所示,包括埋入于地面中的灯盒11,灯盒11的中间具有一个出光腔7,灯盒11内部设置有灯体主板15,灯体主板15通过一电源传输线1接入外部电源,灯体主板15上端四个角的位置各设置一灯体连接头14,每个灯体连接头14上均安装一根发光灯管13,发光灯管13的外部均设置有一透明灯柱6,灯盒11的出光腔7上端面开口,其上端开口端通过一活动透明面板5密封,活动透明面板5正对每根发光灯管的位置均开设一个通孔4,透明灯柱6均伸入于通孔4中。

其中,活动透明面板5的外部设置有一延伸部8,延伸部8滑动安装与灯盒上端面的台阶面中,台阶面上设置有一组以上的弹簧2,弹簧2底部与台阶面固定连接,顶部与延伸部8的下端面固定连接。通孔内壁均设置有一圈的清洁棉3,清洁棉3与穿过的透明灯柱6外壁接触。踩踏在活动透明面板上时,整个活动透明面板会沿着透明灯柱下降,弹簧受压,此时清洁棉对透明灯柱的外壁进行去水去尘的清洁,踩踏下活动透明面板后,透明灯柱的顶部便会与活动透明面板的上端面平齐,此时利用四个支撑点作为防滑,有效防止打滑的情况。

其中,活动透明面板5以及透明灯柱6均采用加厚的透明亚克力材料制成,每根透明灯柱的底部开口端与灯体连接头之间均密封连接。活动透明面板以及透明灯柱的强度必须保证,能够经受起压力即可,也可采用钢化玻璃制成。

其中,透明灯柱6的中间均设置一个灯管安装腔,发光灯管将整个出光腔点亮。四根透明灯柱6同时发光,将整个出光腔点亮,出光均匀,即使其中一个灯柱熄灭,也可实现点亮,不影响正常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采用四根透明灯柱发光的形式,将出光腔点亮,有效解决发光部均匀的问题,解决透明活动面板上端面打滑的问题,以及透明灯柱的清洁问题。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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