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装置和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13078发布日期:2019-04-05 20:32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发光装置和车辆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总体上涉及发光装置和车辆,更具体地涉及具有两种或更多种发光模式的发光装置和车辆。



背景技术:

图1示出了现有技术中的汽车尾灯组件的正视图。如图1所示,汽车尾灯组件1具有多个发光区域11、12、13、14。在这些发光区域中,发光区域11、12、13是单模式发光区域,例如用作尾灯。换句话说,发光区域11、12、13能够发出颜色、亮度单一的光,例如发出亮度合适的红光。

另外,发光区域14是多模式发光区域,例如用作制动指示灯和尾灯。当发光区域14用作尾灯时,发光区域14可以发出与发光区域11、12、13相同的光。当汽车进行制动时,发光区域14由尾灯的模式切换成制动指示灯的模式。在制动指示灯的模式下,发光区域14光强度增大。为了达到这种技术效果,已经提出了采用脉宽调制法PWM来切换发光区域14的光强度的技术方案。然而,由于这种技术方案受到PWM固有的电流控制的局限性的影响,所以无法实现大光强度比的发光模式之间的切换。这里所说的“大光强度比”的情况是指,发光区域14在制动指示灯模式下的光强度是在尾灯模式下光强度的10倍以上,甚至20倍以上。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实现发光装置在大光强度比的发光模式之间进行切换,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所述的发光装置:所述发光装置包括多个发光单元,每一个发光单元均包括彼此紧邻地布置的多个发光元件,每一个发光元件能够单独地发光或者与其他发光元件组合地发光,由此使得每一个发光单元能够单独地发光或者与其他发光单元组合地发光。在任何一个发光单元中,多个发光元件各自所发出的光的颜色彼此相同,但光强度彼此不同。

所述多个发光单元可根据需求沿着预定的走向排布,例如沿着直线或曲线排布,或者沿着平面或曲面排布。每一个发光单元的全部发光元件能够同时发光,或者仅一部分发光元件发光而另一部分发光元件不发光。

所述多个发光单元的构造彼此相同。每一个发光单元包括相应的第一发光元件和第二发光元件,使得所述发光装置具有第一发光模式、第二发光模式或第三发光模式。在所述第一发光模式下,每一个发光单元的第一发光元件发光,而第二发光元件不发光。在所述第二发光模式下,每一个发光单元的第二发光元件发光,而第一发光元件不发光。在所述第三发光模式下,每一个发光单元的第一发光元件和第二发光元件同时发光。

每一个第一发光元件的光强度可以是每一个第二发光元件的光强度的10倍以上,甚至20倍以上。

可选地,所述发光元件是发光二极管(LED),例如红色发光二极管。

可选地,所述发光装置还包括控制单元和电路板。所述多个发光单元布置在所述电路板上。所述控制单元与所述多个发光单元电连接以控制所述多个发光单元。

可选地,该发光装置还包括光导和/或反光部件。

发光装置可用于汽车尾灯、制动灯和后示廓灯等。发光装置还可用于前示廓灯、日间行车灯。

另一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车辆,该车辆包括上文所述的发光装置。

附图说明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在下文中基于示例性的实施例并结合附图来更详细地描述本实用新型。在附图中使用相同或相似的附图标记来表示功能相同或相似的构件。应该理解的是,附图仅是示意性的,附图中的构件的尺寸和比例不一定精确。

图1是现有技术中的汽车尾灯组件的正视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发光装置的示意性透视图。

图3A、图3B、图3C和图3D分别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发光单元的排列方式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文的“背景技术”部分中,参考图1描述了现有技术中的汽车尾灯组件1。在下文中,将参考图2、图3A、图3B、图3C和图3D描述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发光装置2的示意性透视图。发光装置2适于安装在如图1所示的汽车尾灯组件1的多模式发光区域14中,以实现大光强度比的发光模式之间的切换。

具体地说,发光装置2包括电路板21和设置在该电路板21上的控制单元24以及多个发光单元2a、2b、2c、2d、2e。控制单元24与多个发光单元2a、2b、2c、2d、2e电连接,以控制这些发光单元2a、2b、2c、2d、2e。图2中示出的是在电路板21上设置有5个发光单元2a、2b、2c、2d、2e的情况,应该理解的是,实际上可以设置更多或更少的发光单元。

每一个发光单元2a、2b、2c、2d、2e均包括彼此紧邻地布置的两个发光元件22、23。在本实施例中,发光元件22、23是发光二极管LED。图中示出的是每一个发光单元包括两个发光元件22、23的情况,应该理解的是,实际上可以包括更多个发光元件。

在任何一个发光单元中,每一个发光元件能够单独地发光或者与另一个发光元件一起发光。这样,每一个发光单元能够单独地发光或者与其他发光单元一起发光。例如,在发光单元2a中,发光元件22单独地发光,或者发光元件23单独地发光,或者发光元件22和发光元件23一起发光。

在本实施例中,发光单元2b、2c、2d、2e的构造与发光单元2a的构造基本相同。因此,发光单元2b、2c、2d、2e各自的发光元件22和发光元件23的发光方式也与发光单元2a的发光元件22、23的发光方式基本相同。

图2示出的是发光单元2a、2b、2c、2d、2e沿着直线排布在电路板21上的情况,实际上这些发光单元也可以沿着曲线排布。此外,图2示出的是多个发光单元2a、2b、2c、2d、2e沿着平面(即,平坦的电路板21所在的平面)排布的情况,实际上这些发光单元也可以沿着曲面排布。

接下来以发光单元2a为示例对本实施例的发光单元进行描述。应该理解的是,针对发光单元2a的描述也适用于其他发光单元。

图3A、图3B、图3C和图3D分别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发光单元的排列方式的示意图。如图3A至图3D所示,在发光单元2a中,设置有彼此相邻的发光元件22和发光元件23。发光元件22可以如图3A和图3B所示的那样呈一左一右地排列的形式,或者如图3C和图3D所示的那样呈一上一下地排列的形式。另外,也可以如图2所示的那样沿着倾斜方向排列。发光元件22和发光元件23的类型可以彼此相同或者不同。例如,发光元件22和发光元件23的外形的特征尺寸(例如外径或边长)可以大约为1mm至2mm,并且发光元件22和发光元件23之间的距离D可以大约为0.5mm。由此在能够满足装配的情况下实现发光元件发出的光的最大利用率。

本实施例的重要特征在于,发光元件22和发光元件23各自所发出的光的颜色彼此相同,但光强度彼此不同。例如,发光元件22和发光元件23发出波长彼此相同的红光,但发光元件22的光强度是发光元件23的光强度的10倍以上,甚至20倍以上。更具体地,发光元件22的光强度为20流明(1m),而发光元件23的光强度为1流明(1m),也就是说,发光元件22和发光元件23的光强度比为20。在这种情况下,倘若针对同一发光元件采用PWM进行电流控制以改变其亮度大小,这难以实现。

在制动指示灯的发光模式下,每一个发光单元2a、2b、2c、2d、2e的发光元件22都发光,而第二发光元件23都不发光。在尾灯的发光模式下,每一个发光单元2a、2b、2c、2d、2e的发光元件23都发光,而发光元件22都不发光。

这样,在汽车尾灯组件1外部的观察者看来,多模式发光区域14的光强度能够在大光强度比的发光模式之间切换。相应地,除了光强度发生变化之外,多模式发光区域14所发出的光的颜色、图案等几乎不发生变化。由此实现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目的。

尽管在上述实施例中描述了发光元件22和发光元件23不同时发光的情况,但可以想到的是,在必要时发光元件22和发光元件23也可以同时发光,以使多模式发光区域14的光强度最大化。

尽管在上文中以汽车尾灯组件为示例对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发光装置进行了说明,但应该理解的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发光装置也可以在经过简单的修改之后而应用于前示廓灯、日间行驶灯等需要切换光强度的场合。

可以想到的是,上述发光装置还可以包括光导、反光部件等,用以对发光单元所的发出的光进行引导或调节。

在上文中参考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目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应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做出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被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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