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46753发布日期:2019-09-21 02:30阅读:374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灯具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智能灯具,属于灯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灯具,是指能透光、分配和改变光源光分布的器具,包括除光源外所有用于固定和保护光源所需的全部零部件,以及与电源连接所必需的线路附件;照明器具行业作为日常消耗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步,荧光灯、节能灯、LED等新型光源的出现,使照明灯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演进。一切朝着更节能、更绿色和环保的角度努力。光源的丰富和多选择,也使照明灯具行业展开了新的一页。随着中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广场、交通道路、新修社区、家庭装饰、商城与写字楼,都需要灯具灯饰的装饰,城市建设对灯饰照明产品的需求将会继续增加。

现有的灯具基本都是通过电线安装连接的,安装操作时,需要人工接线,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另外,市面上的灯具一般都是一定的型号,指定款式与功率的灯具与指定的灯具安装件匹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智能灯具。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光源模块和供电模块;所述光源模块包含磁电转换模块、光电控制模块、光源和光学器件;所述供电模块中设有电磁发射模块;所述光源模块和供电模块通过磁吸或机械方式连接;所述磁电转换模块与电磁发射模块相互配合;所述磁电转换模块与光电控制模块相互连接;所述光源与光电控制模块连接,所述光学器件与光源相互配合。

作为优选,所述光源模块和供电模块通过扣合的方式连接为一体式的标准件。

作为优选,所述供电模块为全密封模块,防水性能佳。

作为优选,所述光源模块为全密封模块,防水性能佳。

所述光电控制模块可以实现驱动、调光调色、感应等功能;这里的功能控制电路可借鉴现有技术的电路控制技术,为本领域通用(常用)的电路技术,因此,这里不再赘述。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发明有益效果为:本发明所述的一种智能灯具,可以匹配不同款式、不同功率的灯具,免接线,解决了人体触电的安全问题,安装方便,实现无线供电方式;实现电源为标准化模块,发光部件为标准模块。通用于各种灯具,本发明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的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内部的剖视图;

图3-图11是本发明的灯具安装形式,分别是:吊线式、壁式、地埋式、移动式、洗墙式、嵌入式、水底式、吸顶式、磁吸式。

附图标记说明:

光源模块1、供电模块2。

磁电转换模块11、光电控制模块12、光源13、光学器件14;

电磁发射模块2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看如图1、图2所示,它包含光源模块1和供电模块2;所述光源模块1包含磁电转换模块11、光电控制模块12、光源13和光学器件14(反光杯、透镜,扩散片、滤光片、蜂窝网等);所述供电模块2中设有电磁发射模块21;所述光源模块1和供电模块2通过磁吸或机械方式连接;所述光源模块1和供电模块2连接为一体式的标准件;所述磁电转换模块11与电磁发射模块21相互配合;所述磁电转换模块11与光电控制模块12相互连接;所述光源13与光电控制模块12连接,所述光学器件14与光源13相互配合。

其中,所述光电控制模块12可以实现驱动、调光调色、感应与APP连接到云端等功能;这里的功能控制电路可借鉴现有技术的电路控制技术,为本领域通用(常用)的电路技术,因此,这里不再赘述。

本具体实施方式用无线供电原理,在安装时先把供电模块安装好,光源模块通过磁吸或扣合等方式把供电模块与光源模块连接在一起,供电模块形成标准件,光源模块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光源模块可以是室内用照明灯具:吸顶灯、吊灯、壁灯、导轨灯、也可以是室外用照明灯具,洗墙灯、地埋灯、水底灯,所有各种灯具的供电模块可以一样的,不管了室内用还是室外用都可以实现只需更换光源模块即可;所述灯具为无线连接模式,供电模块可以实现全密封,同时光源模块也可以实现全密封,防水效果好。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安装形式多样化,适用范围广,如图3—图11.

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一种智能灯具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一、结构设计合理,安装操作方便,灵活性好,稳定性高;

二、可以匹配不同款式不同功率的灯具;

三、免接线,避免人体触电的问题;

四、安装方便,实现无线供电方式;

五、可使产品形成标准件,通用于各种灯具,灵活性好;

六、可很好地实现防水防尘。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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