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尾灯壳体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864040阅读:328来源:国知局
后尾灯壳体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车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汽车的后尾灯壳体结构。
【背景技术】
[0002]汽车后尾灯装配于汽车后部,用以提醒车辆后方的人员或车辆,现有的后尾灯壳体结构由于结构设计的不合理,导致后尾灯壳体中的空间较小,不能够满足发光体的安装,影响后尾灯中发光体的装配,同时由于壳体结构设计缺陷的原因,导致车灯中的发光体所发出的有效光会受到灯壳体的遮挡,无法充分发挥提醒作用。
【实用新型内容】
[0003]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安装空间大的后尾灯壳体结构,该种后尾灯壳体结构由于结构设计合理,后尾灯中发光体所发出的有效光不会受到遮挡,确保后尾灯的充分提醒功能。
[0004]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5]后尾灯壳体结构,包括具有容置空间的灯壳体,所述灯壳体由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右侧板竖直固定设置于底板的右端部,上侧板竖直固定设置于底板的上端部,下侧板竖直固定设置于底板的下端部,所述容置空间由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围合而成,底板的左端部设置成向灯壳体外弯曲的弧形,所述上侧板、下侧板一直延伸到底板的左端部,上侧板、下侧板与底板之间的距离从底板的右端部向左端部逐渐减小,在上侧板、下侧板以及底板的左端部设置有加强结构。
[0006]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灯壳体采用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构成,在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之间构成容置空间,且底板的左端部向灯壳体外弯曲的弧形设计,相对于现有技术中的灯壳体容置空间,本实用新型中的容置空间得以大大增加,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由于容置空间小而导致发光体安装紧凑、无法布局的问题,而底板的左端部向灯壳体外弯曲的弧形设计能够将灯壳体中发光体产生的光向外扩散,使处于车辆侧方的人员能够看到,进而增大后尾灯的发光角度,以提升车辆的驾驶安全性;另外,上侧板、下侧板以及底板的左端部的加强结构能够增加灯壳体的强度,延长灯壳体的使用寿命。
[0007]进一步地,上侧板、下侧板上的加强结构为从灯壳体外向容置空间中隆起的内加强凸块。
[0008]进一步地,为了避免底板左端部遮光和为了增强底部左端部的强度,底板左端部的加强结构为从灯壳体内向灯壳体外隆起的外加强凸块。
[0009]进一步地,为了保证灯壳体的整体性以及强度和生产效率,所述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为一体注塑而成。
[0010]进一步地,为了便于对灯壳体的装配,所述右侧板的外部固定设置有装配板,该装配板从远离底板的右侧板边缘处向底板方向延伸,在装配板与右侧板之间形成V字型的空间。
[0011]进一步地,为了保证装配板与灯壳体之间的连接强度,所述装配板与右侧板之间的V字型空间中固定设置有加强筋,所述加强筋固定连接装配板与右侧板,加强筋不超出V字型空间。
【附图说明】
[0012]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3]图2为图1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0014]图3为图1的后视结构示意图;
[0015]附图中,I为容置空间,2为灯壳体,3为底板,4为右侧板,5为上侧板,6为下侧板,7为底板的左端部,8为内加强凸块,9为外加强凸块,10为装配板,11为V字型的空间,12为加强筋,13为装配板的尾部。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17]参见图1、2、3,后尾灯壳体结构,包括具有容置空间I的灯壳体2,灯壳体由底板3、右侧板4、上侧板5、下侧板6,右侧板竖直固定设置于底板的右端部,上侧板竖直固定设置于底板的上端部,下侧板竖直固定设置于底板的下端部,容置空间I由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围合而成,底板的左端部7设置成向灯壳体外弯曲的弧形,上侧板、下侧板一直延伸到底板的左端部,上侧板、下侧板与底板之间的距离从底板的右端部向左端部逐渐减小,在上侧板、下侧板以及底板的左端部设置有加强结构。
[0018]其中,上侧板、下侧板上的加强结构为从灯壳体外向容置空间中隆起的内加强凸块8。底板左端部的加强结构为从灯壳体内向灯壳体外隆起的外加强凸块9。内加强凸块与外加强凸块为方形,采用挤压或注塑方式成型;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为一体注塑而成。
[0019]具体实施中,为了便于将灯壳体限位于汽车尾部,在右侧板的外部固定设置有装配板10,该装配板从远离底板的右侧板边缘处向底板方向延伸,在装配板与右侧板之间形成V字型的空间11。装配板与右侧板之间的V字型空间中固定设置有加强筋12,加强筋固定连接装配板与右侧板,加强筋不超出V字型空间。装配板10与灯壳体为一体注塑而成。在装配板的尾部13设置成弯折状,便于插入车体中形成牢固的限位。
[0020]显然,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后尾灯壳体结构,包括具有容置空间的灯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壳体由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右侧板竖直固定设置于底板的右端部,上侧板竖直固定设置于底板的上端部,下侧板竖直固定设置于底板的下端部,所述容置空间由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围合而成,底板的左端部设置成向灯壳体外弯曲的弧形,所述上侧板、下侧板一直延伸到底板的左端部,上侧板、下侧板与底板之间的距离从底板的右端部向左端部逐渐减小,在上侧板、下侧板以及底板的左端部设置有加强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尾灯壳体结构,其特征在于,上侧板、下侧板上的加强结构为从灯壳体外向容置空间中隆起的内加强凸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尾灯壳体结构,其特征在于,底板左端部的加强结构为从灯壳体内向灯壳体外隆起的外加强凸块。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后尾灯壳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为一体注塑而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后尾灯壳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右侧板的外部固定设置有装配板,该装配板从远离底板的右侧板边缘处向底板方向延伸,在装配板与右侧板之间形成V字型的空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后尾灯壳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配板与右侧板之间的V字型空间中固定设置有加强筋,所述加强筋固定连接装配板与右侧板,加强筋不超出V字型空间。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车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后尾灯壳体结构,包括具有容置空间的灯壳体,灯壳体由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右侧板竖直固定设于底板的右端部,上侧板竖直固定设于底板的上端部,下侧板竖直固定设于底板的下端部,容置空间由底板、右侧板、上侧板、下侧板围合而成,底板的左端部设置成向灯壳体外弯曲的弧形,所述上侧板、下侧板一直延伸到底板的左端部,上侧板、下侧板与底板之间的距离从底板的右端部向左端部逐渐减小,在上侧板、下侧板以及底板的左端部设置有加强结构。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安装空间大的后尾灯壳体结构,由于结构设计合理,后尾灯中发光体所发出的有效光不会受到遮挡,确保后尾灯的充分提醒功能。
【IPC分类】F21S8-10, F21V17-10, F21V15-02, F21W101-14
【公开号】CN204573823
【申请号】CN201520176844
【发明人】朱建华
【申请人】常州亨达车业部件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19日
【申请日】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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