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机场运输辊子的组对焊接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87322阅读:36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机场运输辊子的组对焊接工装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输送辊子安装工装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机场运输辊子的组对焊接工装。



背景技术:

机场运输辊子是机场货运辊道的主要设备,安装在框架上的成排辊子组成运输辊道,通过辊子的旋转实现货物的运输。辊子为两端焊接轴头的钢管,如图1所示。根据运输辊道的宽度不同,辊子长度也不同。为保证辊子运转平稳,需保证焊接后的钢管本体和两端的轴头同轴线。由于机场货物运送量大,辊道长,所需辊子数量大,通常一个机场项目的辊子数量能达到上万件,如果每件辊子在钢管本体和两端轴头焊接时进行人工划线、找正、组对,不仅生产效率低下,而且也难以保证同轴度的要求。如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现简便快捷的高效生产,满足机场运输辊子的大批量生产,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运输辊子焊接效率以及精度低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焊接精度高,焊接效率高的用于机场运输辊子的组对焊接工装。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机场运输辊子的组对焊接工装,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钢管支撑装置和轴头夹紧装置;所述基座上安装至少两所述钢管支撑装置,所述钢管支撑装置的两侧分别设有轴头夹紧装置,所述轴头夹紧装置固定在所述基座上;钢管支撑装置包括底板、螺杆、手轮和两个C形座,所述底板通过紧固件固定在所述基座上,所述两个C形座具有相对的定位槽口,所述两个C形座通过横向滑道安装在所述底板上,所述螺杆通过螺纹配装在所述两个C形座上,所述手轮安装在所述螺杆上;所述轴头夹紧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通过紧固件安装在所述基座上,所述底座的上端通过销轴连接上盖板,所述上盖板上安装有可以与所述底座把合的锁紧螺栓,所述上盖板的下部与所述底座的上部设有V形槽口。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如下技术措施:

所述基座为工字钢。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利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组对焊接工装可以精确定位钢管本体和两端轴头的位置,保证同轴精度,解决了仅凭人工划线、找正难以满足同轴度要求并且生产效率低下的难题,最终实现了机场运输辊子的高质量、高效率生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钢管支撑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轴头夹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基座;2、钢管支撑装置;2-1、底板;2-2、螺杆;2-3、手轮;2-4、C形座;3、轴头夹紧装置;3-1、底座;3-2、上盖板;3-3、锁紧螺栓;4、钢管本体;5、轴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请参阅图1-图3,一种用于机场运输辊子的组对焊接工装,包括基座1、钢管支撑装置2和轴头夹紧装置3。基座1为本工装的基体。钢管支撑装置2用于支撑并固定钢管本体4,轴头夹紧装置3用于固定轴头5。本实施例中,所述基座1为工字钢。

所述基座1上安装至少两所述钢管支撑装置2,所述钢管支撑装置2的两侧分别设有轴头夹紧装置3,所述轴头夹紧装置3固定在所述基座1上。轴头夹紧装置3将两个轴头5分别固定在钢管本体4的两端侧,并保证轴头5与钢管本体4同轴。焊接精度高,且可以加快辊子焊接效率。

所述钢管支撑装置2包括底板2-1、螺杆2-2、手轮2-3和两个C形座2-4。所述底板2-1通过紧固件固定在所述基座1上,所述两个C形座2-4具有相对的定位槽口。所述两个C形座2-4通过横向滑道安装在所述底板2-1上。所述螺杆2-2通过螺纹配装在所述两个C形座2-4上,所述手轮2-3安装在所述螺杆2-2上。钢管本体4通过两个C形座2-4的定位槽口夹紧在两个C形座2-4之间。横向滑道与钢管本体4的轴线垂直。螺杆2-2为双向螺杆,转动螺杆2-2可以控制两个C形座2-4夹紧或者分离,以实现对钢管本体4的夹紧。手轮2-3便于转动螺杆2-2。

所述轴头夹紧装置3包括底座3-1。所述底座3-1通过紧固件安装在所述基座1上。所述底座3-1的上端通过销轴连接上盖板3-2,所述上盖板3-2上安装有可以与所述底座3-1把合的锁紧螺栓3-3,所述上盖板3-2的下部与所述底座3-1的上部设有V形槽口。轴头5被上盖板3-2和底座3-1通过V形槽夹紧固定并精准定位,锁紧螺栓3-3用于锁紧轴头5。

如果辊子的长度不同,可自由移动钢管支撑装置2和轴头夹紧装置3在基座1上的位置,如果所生产辊子的钢管本体4直径不同,钢管支撑装置2的C型座2-4也可以自由调节,以适应不同规格的辊子,使本实用新型更灵活适应生产的多样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先实施例,并不限于本实用新型,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尚若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也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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