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加工油缸内孔的滚压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75313阅读:127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加工油缸内孔的滚压刀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加工刀具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加工油缸内孔的滚压刀。



背景技术:

油缸缸体是液压油缸的重要组成部件,高质量的缸体能更好的保证液压油缸的密封性和使用寿命。在油缸缸体的加工工序中,一般包括有毛胚材料的热处理、粗车、粗镗、半精镗、精镗及滚压,滚压是利用机械挤压的原理,获得光洁如镜的金属表面的一种机械无切削的塑性加工方法,由于被滚压的表层金属塑性变形,使表层组织冷硬化和晶粒变细,形成致密的纤维状,并形成残余应力层,硬度和强度提高,从而改善了工件表面的耐磨性、耐蚀性和配合性。滚压作为油缸缸体的最后一道工序,其加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液压油缸的质量,现有的一些滚压刀具结构复杂,生产成本高,损坏后的刀具利用率低,造成极大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加工油缸内孔的滚压刀,其结构简单,制造方便,生产成本低,精度的可控性高,维护成本低。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加工油缸内孔的滚压刀,包括刀柄、滚子、芯轴以及设置于所述刀柄一端的保持架,所述滚子镶嵌于所述保持架内,且相抵于所述芯轴,所述芯轴连接于所述保持架中心,且所述芯轴外圈相配合于所述保持架内孔,便于所述芯轴的定位,且不易变形,保证了滚压刀在加工使用时外形尺寸的恒定,提高了加工精度。

进一步,所述滚子的数量为4-10个,其均匀的设置于所述保持架上,形成滚子圈,在使用时,所述滚子在待加工油缸的旋转带动下自转,通过挤压使油缸内表层金属产生塑性流动,填入到原始残留的低凹波谷中,而使得工件表面粗糙值降低,提高光洁度。

所述保持架外部设有与所述滚子相对应数量的卡槽,所述卡槽的宽度小于所述滚子直径,将所述滚子从所述保持架内部装入后,保证所述滚子不能滑落,装入所述芯轴后,所述滚子在所述保持架里不松动,且能自由转动。

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原理是:采用一体式的刀柄及保持架,避免人为操作造成加工的误差,对加工精度的可控性提高;根据待加工油缸内孔的孔径及滚子的直径,设计制作芯轴和卡槽,芯轴及滚子作为滚压刀的受力承载零件,其拆卸方便,维护成本低。

安装时,先在保持架上设置的卡槽内涂抹黄油,将与所述卡槽相配合的滚子装入卡槽内,再装上芯轴,紧固螺钉,滚压刀的安装即完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制造方便,生产成本低,精度的可控性高,维护成本低。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左视图。

图中,1、刀柄,2、芯轴,3、滚子,4、保持架,5、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照图1和图2,一种用于加工油缸内孔的滚压刀,包括刀柄1、滚子3、芯轴2以及设置于所述刀柄1一端的保持架4,所述滚子3镶嵌于所述保持架4内,且相抵于所述芯轴2,所述芯轴2连接于所述保持架4中心,且所述芯轴2外圈相配合于所述保持架4内孔,便于所述芯轴2的定位,且不易变形,保证了滚压刀在加工使用时外形尺寸的恒定,提高了加工精度。

所述滚子3的数量为八个,其均匀的设置于所述保持架4上,形成滚子圈,在使用时,所述滚子3在待加工油缸的旋转带动下自转,通过挤压使油缸内表层金属产生塑性流动,填入到原始残留的低凹波谷中,而使得工件表面粗糙值降低,提高光洁度。

所述保持架4外部设有八个卡槽5,所述卡槽5的宽度小于所述滚子3直径,将所述滚子3从所述保持架4内部装入后,保证所述滚子3不能滑落,装入所述芯轴2后,所述滚子3在所述保持架4里不松动,且能自由转动。

安装时,先在保持架4上设置的卡槽5内涂抹黄油,将与所述卡槽5相配合的滚子3装入卡槽5内,再装上芯轴2,紧固螺钉,滚压刀的安装即完成;使用时,将刀柄1安装在车床尾架上,并将待加工油缸固定于车床前端夹具上,启动车床,推动尾架,即可对待加工油缸内孔进行滚压。

本实用新型采用一体式的刀柄及保持架,避免人为操作造成加工的误差,对加工精度的可控性提高,结构简单,制造方便;进一步芯轴及滚子作为滚压刀的易磨损零件,其拆卸方便,维护成本低。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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