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制品中转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39202阅读:172来源:国知局
钢制品中转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钢制品中转设备。



背景技术:

在现代的工业社会中,一个零部件经常需要经过多道工序才能最终加工完成品。在这个交工完成品的过程中,需要将半成品于多个工序之间流转。然而,由于技术的缺陷,常常需要人力去将半成品转手放入另一个工位上,造成了加工效率的降低。而且,由于人力往往容易导致的误操作,常常造成产品的碰伤。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中转效率较高且不易碰伤产品的钢制品中转设备。

一种钢制品中转设备,包括收叠台、机械手以及中转机构;所述收叠台包括支柱以及设置于所述支柱上的工作台面;所述机械手邻近所述工作台面设置;所述中转机构安装于所述机械手的末端,所述中转机构包括支架与两个中转爪,所述支架包括本体板与卡设板,所述卡设板凸设于所述本体板上,所述卡设板上开设有安装孔,所述卡设板通过所述安装孔安装于所述机械手上,所述两个中转爪分别安装于所述本体板的相对两侧,每个中转爪包括夹持气缸与两个夹持爪,所述两个夹持爪相对安装于所述夹持气缸上,每个夹持爪上凸设有两个柔性卡块,所述柔性卡块的一侧形成有弧形卡持面,所述弧形卡持面上开设有多条弧形卡持槽,每个中转爪的四个柔性卡块围成一个椭圆形空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本体板包括本体部与两个弯折部,所述两个弯折部分别凸伸于所述本体部的两端,所述两个中转爪分别安装于所述两个弯折部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弯折部相对所述本体部倾斜设置,所述弯折部与所述本体部之间形成有130-150度的夹角。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弯折部上凸设有翼片,所述夹持气缸安装于所述翼片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夹持爪包括相互连接的基体部与延伸部,所述延伸部安装于所述夹持气缸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基体部为矩形板体状。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延伸部的宽度小于所述基体部的宽度。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延伸部的一侧形成有连接凹面,所述两个柔性卡块间隔地凸设于所述连接凹面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连接凹面包括平行面与两个斜接面,所述两个斜接面分别设置于所述平行面的相对两侧,所述两个柔性卡块分别凸设于所述两个斜接面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两个柔性卡块的凸设方向之间形成有倾斜角。

由于所述机械手配合所述中转机构可以持续地转送工件,因此相对提高了中转工件的效率。而且由于所述夹持爪上具有柔性卡块,因此可以利用所述柔性卡块夹持工件,防止了夹持爪对工件的硬性擦伤,而且可以较大程度地放置工件掉落于地面,提使得钢制品不易碰伤。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例的钢制品中转设备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钢制品中转设备的另一视角的立体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钢制品中转设备。所述钢制品中转设备包括收叠台、机械手以及中转机构;所述收叠台包括支柱以及设置于所述支柱上的工作台面;所述机械手邻近所述工作台面设置。例如,所述中转机构安装于所述机械手的末端,所述中转机构包括支架与两个中转爪,所述支架包括本体板与卡设板,所述卡设板凸设于所述本体板上,所述卡设板上开设有安装孔,所述卡设板通过所述安装孔安装于所述机械手上。例如,所述两个中转爪分别安装于所述本体板的相对两侧,每个中转爪包括夹持气缸与两个夹持爪,所述两个夹持爪相对安装于所述夹持气缸上,每个夹持爪上凸设有两个柔性卡块,所述柔性卡块的一侧形成有弧形卡持面,所述弧形卡持面上开设有多条弧形卡持槽,每个中转爪的四个柔性卡块围成一个椭圆形空间。例如,一种钢制品中转设备,包括收叠台、机械手以及中转机构。例如,所述收叠台包括支柱以及设置于所述支柱上的工作台面;所述机械手邻近所述工作台面设置;所述中转机构安装于所述机械手的末端,所述中转机构包括支架与两个中转爪,所述支架包括本体板与卡设板,所述卡设板凸设于所述本体板上。例如,所述卡设板上开设有安装孔,所述卡设板通过所述安装孔安装于所述机械手上,所述两个中转爪分别安装于所述本体板的相对两侧,每个中转爪包括夹持气缸与两个夹持爪,所述两个夹持爪相对安装于所述夹持气缸上,每个夹持爪上凸设有两个柔性卡块,所述柔性卡块的一侧形成有弧形卡持面,所述弧形卡持面上开设有多条弧形卡持槽,每个中转爪的四个柔性卡块围成一个椭圆形空间。

请参阅图1,一种钢制品中转设备100,包括收叠台10、机械手20以及中转机构30。所述收叠台包括支柱11以及设置于所述支柱上的工作台面12。所述机械手邻近所述工作台面设置。例如,所述收叠台用于暂存物品以方便中转。例如,所述机械手包括依次连接的底座、旋转台、第一机械臂与第二机械臂等,所述中转机构安装于所述机械手的末端。可以理解的是,所述机械手还可以包括马达,锥齿轮、圆柱齿轮等组件,其能够使得旋转台、第一机械臂、第二机械臂分别绕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旋转即可。例如,所述机械手可以是本领域常用的机械手或者机械臂组件等,具体结构可以参考申请人为: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公告/公开号为CN102338197B、CN102338197A、CN103133604A等专利所描述的机械手臂结构。

例如,为了便于安装所述中转机构,所述中转机构包括支架40与两个中转爪50,所述支架包括本体板41与卡设板42,所述卡设板凸设于所述本体板上,所述卡设板上开设有安装孔421,所述卡设板通过所述安装孔安装于所述机械手上。由于所述卡设板上开设有安装孔,因此可以利用所述安装孔将所述卡设板安装于所述机械手上,方便了所述中转机构的安装。例如,所述两个中转爪分别安装于所述本体板的相对两侧,即其中一个中转爪安装于所述本体板的一侧,另一个中转爪安装于所述上本体板的另一侧,每个中转爪分别用于抓取一个工件。例如,每个中转爪包括夹持气缸51与两个夹持爪52,所述两个夹持爪相对安装于所述夹持气缸上,即所述两个夹持爪均安装于所述夹持气缸上,且所述两个夹持爪相对安装,每个夹持爪上凸设有两个柔性卡块521,所述柔性卡块的一侧形成有弧形卡持面522,所述弧形卡持面上开设有多条弧形卡持槽523,每个中转爪的四个柔性卡块围成一个椭圆形空间。

例如,所述钢制品中转设备的安装过程具体如下:

将所述机械手邻近所述收叠台安装,将所述卡设板安装于所述机械手上,将所述两个夹持气缸分别安装于所述本体板的相对两端,将所述两个夹持气缸分别安装于所述本体板的相对两端,于每个夹持气缸上安装两个夹持爪。最后,在所述夹持爪上安装两个柔性卡块。

例如,所述钢制品中转设备使用装过程具体如下:

所述机械手带动所述中转机构去狭窄的位置夹去工件,其中所述夹持气缸驱动所述两个中转爪对准两个工件,然后,所述夹持气缸收缩,从而使得每个中转爪的两个夹持爪紧闭,使得相对两个夹持爪夹紧工件。然后所述机械手臂利用所述中转机构带动工件移动至下一工位处,再利用所述夹持气缸释放工件。如此往复,机械手不停地进行中转移送工件,例如移动钢制品工件。

由于所述机械手配合所述中转机构可以持续地转送工件,因此相对提高了中转工件的效率。而且由于所述夹持爪上具有柔性卡块,因此可以利用所述柔性卡块夹持工件,防止了夹持爪对工件的硬性擦伤,而且可以较大程度地放置工件掉落于地面,提使得钢制品不易碰伤。

例如,为了便于安装夹持工件,所述本体板包括本体部411与两个弯折部412,所述两个弯折部分别凸伸于所述本体部的两端,即其中一个弯折部凸伸于所述本体部的一端,另一个弯折部凸伸于所述本体部的另一端。所述两个中转爪分别安装于所述两个弯折部上,即其中一个中转爪安装于其中一个弯折部上,另一个中转爪安装于另一个弯折部上。所述弯折部相对所述本体部倾斜设置,所述弯折部与所述本体部之间形成有130-150度的夹角,例如为140度的夹角。由于所述两个弯折部与所述本体部之间形成有夹角,即形成合围的态势,既可以减少所述中转机构的外围轮廓,同时也有利于夹取物件,使得工件的夹持更为方便。

例如,为了提高夹持爪效率,所述弯折部上凸设有翼片413,所述夹持气缸安装于所述翼片上。所述夹持爪包括相互连接的基体部524与延伸部525,所述延伸部安装于所述夹持气缸上。所述基体部为矩形板体状。所述延伸部的宽度小于所述基体部的宽度。通过使得所述延伸部的宽度小于所述基体部的宽度,使得所述夹持爪的延伸部之间具有较大的宽度,便于钢制品的进入和抓取,提高抓取效率。

例如,为了与钢制品吻合,即为了夹持钢制品,所述延伸部的一侧形成有连接凹面526,所述两个柔性卡块间隔地凸设于所述连接凹面上。所述连接凹面包括平行面5261与两个斜接面5262,即所述两个夹持爪上的平行面互相平行。所述两个斜接面分别设置于所述平行面的相对两侧,即其中一个斜接面设置于所述平行面的一侧,另一个斜接面设置于所述平行面的另一侧,从而使得所述两个斜截面围合于所述平行面的相对两侧。例如,所述两个柔性卡块分别凸设于所述两个斜接面上。即其中一个柔性卡块凸设于一个斜接面上,另一个柔性卡块凸设于另一个斜接面上,所述两个柔性卡块的凸设方向之间形成有倾斜角,例如,所述倾斜角用于使夹持爪上的四个柔性卡快围城一个圆圈。由于所述两个柔性卡块的凸设方向之间形成有倾斜角,因此使得一个夹持爪上的所述两个柔性卡块之间对钢制品也会产生一定的夹持力,从而提高夹持效果。

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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