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床设备增加后光电感应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75927阅读:956来源:国知局
冲床设备增加后光电感应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冲床加工的技术领域,具体为冲床设备增加后光电感应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连续冲压产线,其经过产品直接冲压落料方式,需通过输送带方式将产品输送到周转箱,需要人员整理周转箱,费时费人工;且用于产品在倒数第二冲压工位被冲压成型后、需在最后的冲压工位被冲压脱离料带,之后由于重力作用向下落料进入底部产品输送带,在直接落料过程中由于碰撞使得产品容易变形,尺寸不稳定。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冲床设备增加后光电感应装置,其在产品成型工位直接被冲压下料带,然后通过吹气装置将产品从模具内吹出,通过光电感应装置感应产品是否被正常吹出,吹出的产品顺着吹风方向滑入周转箱,无需人工整理,使得产品不会变形、尺寸稳定。

冲床设备增加后光电感应装置,其技术方案是这样的:其包括冲床设备,所述冲床设备内包括冲床上模、冲床下模,其特征在于:所述冲床设备的产品成型工位所对应的冲床下模的一侧设置有上凸的吹气销,所述吹气销的吹气孔吹向产品成型工位,所述冲床下模的另一侧所对应的冲床设备的两立柱之间布置有一组光电感应装置,所述光电感应装置用于感应产品是否被吹出模具,所述产品成型工位的冲床上模、冲床下模之间形成外周切断刀模。

其进一步特征在于:

所述光电感应装置包括发射端、接收端,所述发射端固装于其中一立柱,所述接收端固装于另一立柱,所述接收端外接冲床设备的急停装置;

所述冲床下模对应于所述产品成型工位设置有浮动镶件,所述浮动镶件的底部外侧凸台支承于导向柱,所述导向柱贯穿支承板后支承于弹性座输出端,所述弹性座的底部支承于垂直向弹性元件的上端,所述垂直向弹性元件的下端顶装于下模底板,脱模状态下所述浮动镶件将产品顶出型腔;

所述吹气销的下端通过吹气槽连接侧部的吹气接口,所述吹气接口外接吹气管。

采用上述技术后,料带顺着冲床沿着对应的工位进行冲压,直至行进到产品成型工位,产品成型完成的同时被外周切断刀模切断、脱离料带,之后吹气销吹气将产品吹离模具,产品顺着风向通过光电感应装置之间的空间,之后滑向外部的周转箱,光电感应装置感应到产品脱离后,冲床设备可继续进行下一动作,当光电感应装置未感应到产品脱离,冲床设备停止工作,检修排查后,方可进行正常工作;产品在产品成型工位直接被冲压下料带,然后通过吹气装置将产品从模具内吹出,通过光电感应装置感应产品是否被正常吹出,吹出的产品顺着吹风方向滑入周转箱,无需人工整理,使得产品不会变形、尺寸稳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侧视图结构示意图(去除冲床设备的上部驱动部分);

图3为图1的A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序号所对应的名称如下:

冲床设备1、冲床上模2、冲床下模3、产品成型工位4、吹气销5、立柱6、光电感应装置7、发射端71、接收端72、外周切断刀模8、浮动镶件9、导向柱10、支承板11、弹性座12、垂直向弹性元件13、下模底板14、吹气槽15、吹气接口16。

具体实施方式

冲床设备增加后光电感应装置,见图1~图3:其包括冲床设备1,冲床设备1内包括冲床上模2、冲床下模3,冲床设备1的产品成型工位4所对应的冲床下模3的一侧设置有上凸的吹气销5,吹气销5的吹气孔吹向产品成型工位4,冲床下模3的另一侧所对应的冲床设备1的两立柱6之间布置有一组光电感应装置7,光电感应装置7用于感应产品是否被吹出模具,产品成型工位4的冲床上模2、冲床下模3之间形成外周切断刀模8。

光电感应装置7包括发射端71、接收端72,发射端71固装于其中一立柱6,接收端72固装于另一立柱6,接收端72外接冲床设备的急停装置;

冲床下模3对应于产品成型工位4设置有浮动镶件9,浮动镶件9的底部外侧凸台支承于导向柱10,导向柱10贯穿支承板11后支承于弹性座12,弹性座12的底部支承于垂直向弹性元件13的上端,垂直向弹性元件13的下端顶装于下模底板14,脱模状态下浮动镶件9将产品顶出型腔;

吹气销5的下端通过吹气槽15连接侧部的吹气接口16,吹气接口16外接吹气管。

其工作原理如下:料带顺着冲床沿着对应的工位进行冲压,直至行进到产品成型工位,产品成型完成的同时被外周切断刀模切断、脱离料带,脱模后,浮动镶件上浮将产品顶出模具,之后吹气销吹气将产品吹离模具,产品顺着风向通过光电感应装置之间的空间,之后滑向外部的周转箱,光电感应装置感应到产品脱离后,冲床设备可继续进行下一动作,当光电感应装置未感应到产品脱离,冲床设备停止工作,检修排查后,方可进行正常工作。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创造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创造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创造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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