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异形火焰切割机的移动工作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01178阅读:335来源:国知局
一种适用于异形火焰切割机的移动工作台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火焰切割机相关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适用于异形火焰切割机的移动工作台。



背景技术:

火焰切割机,是利用燃气配氧气或者汽油配氧气进行金属材料切割的一种切割设备。主要用于重工业,根据金属材料和切割金属的厚度从工艺角度来说,一般5mm以上的碳钢板推荐用火焰进行切割,因为此类钢板产生的热变形很小。

现有的火焰切割机已经很大程度上实现了自动工作,但是,人工进行观察还是少不了的,特别是在进行一些贵重材料的异形切割的时候,现有的火焰切割机工作台一般都是固定的,也有随着火焰切割机一体设计,具有移动范围的移动能力,但是其观察角度仍然是固定不变的,这导致变角度观察观察火焰切割机工作过程比较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为了解决变角度观察异形火焰切割机工作过程困难的问题。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适用于异形火焰切割机的移动工作台,包括工作台火焰切割机,所述火焰切割机主要由机座,支撑架,横梁座火焰切割机构组成,所述工作台通过导线与火焰切割机电连接;还包括设置在火焰切割机外围的移动轨道,所述工作台的下方设置有滚轮支撑架,所述滚轮支撑架上设置有滚轮,所述工作台上设置有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通过传动杆与滚轮活动联接。

所述移动轨道为工字轨道,并且设置有两列。

所述移动轨道以火焰切割机为中心,铺设为270°的圆弧状。

所述滚轮分为辅助支撑轮和动力传输轮,所述辅助支撑轮设置于轨道的外侧,并且与滚轮支撑架活动连接;所述动力传输轮设置于轨道的内侧,并且与滚轮支撑架活动连接,所述动力传输轮还与传动杆活动了连接。

所述火焰切割机的上方设置有吊环,所述导线穿过吊环。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如下: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这种适用于异形火焰切割机的移动工作台,能够围绕火焰切割机进行旋转工作,方便各个角度观察火焰切割机的工作过程,能够更好的把控火焰切割的质量,避免因为疏忽而造成切割效果不佳,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发生。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适用于异形火焰切割机的移动工作台俯视图。

图2是适用于异形火焰切割机的移动工作台侧视图。

图3是工作台的滚轮与轨道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座;2、支撑架;3、横梁座;4、火焰切割机构;5、移动轨道;6、工作台;7、吊环;8、导线;9、滚轮支撑架;10、滚轮;11、传动杆;12、驱动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解决变角度观察异形火焰切割机工作过程困难的问题,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如图1所示的适用于异形火焰切割机的移动工作台,包括工作台6,火焰切割机,所述火焰切割机主要由机座1,支撑架2,横梁座3火焰切割机构4组成,所述工作台6通过导线8与火焰切割机电连接;还包括设置在火焰切割机外围的移动轨道5,移动轨道5为工字轨道,并且设置有两列,并且移动轨道5以火焰切割机为中心,铺设为270°的圆弧状,所述工作台6的下方设置有滚轮支撑架9,所述滚轮支撑架9上设置有滚轮10,所述工作台6上设置有驱动电机12,所述驱动电机12的动力输出轴通过传动杆11与滚轮10活动联接,这样可以将驱动电机12输出的动力传输到滚轮10,从而通过带动滚轮10沿着移动轨道5移动,使得工作台沿着移动轨道5进行移动。

上述滚轮10分为辅助支撑轮和动力传输轮,所述辅助支撑轮设置于轨道5的外侧,并且与滚轮支撑架9活动连接;所述动力传输轮设置于轨道5的内侧,并且与滚轮支撑架9活动连接,所述动力传输轮还与传动杆11活动了连接。

为了避免在移动过程中火焰切割机与工作台6的连接导线8出现扭扎打结的情况,在火焰切割机的上方设置有吊环7,所述导线8穿过吊环12,这样就可以使得导线8因为吊环7的约束,随着工作台的角度变化而变化,避免出现打结现象。

还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驱动电机12通过工作台上设置的火焰切割机工作控制模块进行控制,从而达到控制工作台移动观察角度的目的。实际上只需要控制驱动电机12的转动方向,就可以控制工作台往复移动,切换观察角度的效果,具体的电路连接,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控制模块控制电机转动的成熟电路,本实施例不再详述。

工作的时候,操作员位于工作台上,设置好火焰切割机的工作参数后,起到火焰切割机进行切割工作,根据切割材料的形状,控制工作台处于最佳的观察角度进行观察,若是发现形状切割存在问题,可以第一时间对火焰切割机进行调整,从而确保切割的质量。

综上所述,该用于异形火焰切割机的移动工作台,能够围绕火焰切割机进行旋转工作,方便各个角度观察火焰切割机的工作过程,能够更好的把控火焰切割的质量,避免因为疏忽而造成切割效果不佳,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发生。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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