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超高硬度低噪音型圆锯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30438发布日期:2018-12-11 21:11阅读:154来源:国知局
一种超高硬度低噪音型圆锯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超高硬度低噪音型圆锯片。



背景技术:

圆锯片切割不规则合金时所受到的振动较大,极易辐射较大的噪声,圆锯片旋转速度越高,锯切时圆锯片所受的激励越剧烈,相对振动噪音也越大,产生的噪声污染越严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超高硬度低噪音型圆锯片。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超高硬度低噪音型圆锯片,包括锯片本体,所述锯片本体中心位置设有轴孔,所述锯片本体上以轴孔为中心还阵列有多个安装孔,所述锯片本体外周还设有齿座,所述齿座上设置有锯齿,所述齿座由间隔设置的第一齿座和第二齿座组成,所述第一齿座具有凸出于锯片本体且呈弧形的背部,所述第一齿座的背部上设有多条倾斜设置的消音槽,所述第一齿座还具有呈V形的固定座,所述第二齿座向锯片本体内侧凹陷,所述第一齿座和第二齿座内侧的锯片本体两端面上还各设有一条弧形凹槽,所述弧形凹槽内焊接有第一钢丝网,所述第一钢丝网的顶面与所述锯片本体的端面相齐平,所述第一齿座上设置有第一锯齿,所述第一锯齿的切割面为向前端逐渐收缩的刃状,所述第二齿座上设置有第二锯齿,所述第二锯齿顶部具有呈三角形的切割面,所述锯片本体两端还各设有一环形槽,两所述环形槽相交错设置,两所述环形槽内分别设有第二钢丝网,所述环形槽顶部还设有环形盖板,所述钢丝网分别与所述环形槽的底部及所述环形盖板的底部相焊接,所述环形盖板与所述锯片本体的端面相齐平。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齿座的固定座前端与所述第二齿座的背部弧形过渡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锯齿的切割面顶面设有一贯穿该切割面顶面前后的弧形槽,所述弧形槽向第二锯齿的切割面前端方向倾斜向下设置,所述第一锯齿的切割面下端还设有与所述弧形槽相对应的排屑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在第一齿座的背部上设有多条倾斜设置的消音槽,第一齿座和第二齿座内侧的锯片本体两端面上还各设有一条弧形凹槽,弧形凹槽内焊接有第一钢丝网,锯片本体两端还各设有一环形槽,两环形槽内分别设有第二钢丝网,上述结构可有效打断圆锯片因振动辐射至整片圆锯片的噪音,从而降低噪音的产生,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圆锯片的刚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正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部的放大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背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结合图1-4所示,一种超高硬度低噪音型圆锯片,包括锯片本体1,所述锯片本体1中心位置设有轴孔2,所述锯片本体1上以轴孔2为中心还阵列有多个安装孔3,所述锯片本体外周还设有齿座,所述齿座上设置有锯齿,所述齿座由间隔设置的第一齿座4和第二齿座5组成,所述第一齿座4具有凸出于锯片本体1且呈弧形的背部6,所述第一齿座4的背部6上设有多条倾斜设置的消音槽7,所述第一齿座4还具有呈V形的固定座8,所述第二齿座5向锯片本体1内侧凹陷,所述第一齿座4和第二齿座5内侧的锯片本体1两端面上还各设有一条弧形凹槽,所述弧形凹槽内焊接有第一钢丝网9,所述第一钢丝网9的顶面与所述锯片本体1的端面相齐平,所述第一齿座4上设置有第一锯齿10,所述第一锯齿10的切割面为向前端逐渐收缩的刃状,所述第二齿座5上设置有第二锯齿11,所述第二锯齿11顶部具有呈三角形的切割面,所述锯片本体1两端还各设有一环形槽,两所述环形槽相交错设置,两所述环形槽内分别设有第二钢丝网12,所述环形槽顶部还设有环形盖板13,所述钢丝网12分别与所述环形槽的底部及所述环形盖板13的底部相焊接,所述环形盖板13与所述锯片本体1的端面相齐平。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齿座4的固定座前端与所述第二齿座5的背部弧形过渡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锯齿11的切割面顶面设有一贯穿该切割面顶面前后的弧形槽,所述弧形槽向第二锯齿11的切割面前端方向倾斜向下设置,所述第一锯齿10的切割面下端还设有与所述弧形槽相对应的排屑槽14。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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